第壹條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壹、學校全稱: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職院校。
三、學校層面:高等職業教育
四。學校代碼:12670 (GB)
5.學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8號(西校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巴彥鎮職業學院園區(東校區)。
六、學校的基本情況
辦學歷史:辦學歷史可以追溯到1907的貴穗學校,其中職業教育也走過了50多年的歷程,是呼和浩特市和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搖籃。2002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是隸屬於呼和浩特市政府的高等院校。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2065438+2007年3月25日視察學校時,高度評價了學校取得的成績,並高興地題詞:慶祝百年華誕,再展其召任宏圖。
辦學條件:學校有東、西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1.78畝,總建築面積60多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400余人。校園環境優美,設施齊全,生活便利。專業氛圍突出,擁有各類實訓基地198個,設備總價值65438+3400萬元。學校建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可開展20多個通用工種的初、中、高級職業技能鑒定。
專業類別:學校設有14二級學院和2個教學部,招生專業涵蓋13大類64個專業(包括文教、財經、制造、旅遊管理、食品、生化藥物、電子信息、交通運輸、藝術設計傳媒、土木工程、環境保護、農業、法學)。是自治區綜合性高職院校。
合作本科:2017,與區域內5所理學院合作本科專業。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投訴電話為0471-658575438+05。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根據辦學條件和社會需求,執行內蒙古教育廳批準的2065438+2007年招生計劃。具體專業計劃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及2017內蒙古高校招生計劃。具體專業介紹請登錄www.hhvc.net.cn官網。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八條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根據考生填報的誌願和文化課成績(藝術類專業考生須統考成績合格),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在普通文科、理科上線的考生,根據考生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采取專業誌願錄取;藝術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達到自治區最低控制線,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采取專業誌願錄取;體育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達到自治區最低控制線,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條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執行。
第十壹條招生專業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我校招收的鐵路專業均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鐵路供電技術、鐵路通信與信息技術、鐵路工程技術、鐵路信號自動控制、鐵路機車車輛專業只招男生。
第十二條學院所有非英語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文,少數民族語言考生應認真填寫。
第十三條學院收到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核準的備案錄取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方式發出通知。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四條新生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應向學校有關部門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具體報名要求見《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新生須知》。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試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復審不合格者,由學校視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學院嚴格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和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第十七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的,授予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是由教育部統壹印制、備案的大專文憑。
第十八條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招收教授蒙古語的高中生。學制四年。第壹年學費4000元,後三年學費按轉專業標準繳納。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呼和浩特職業學院2017年高考招生。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報上級審批。
第二十壹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呼和浩特職業學院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屬於學校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呼和浩特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法
聯系電話:0471-6586217、6586259、6586236、6586286。
傳真:0471-6586217,6586236
地址:西校區辦公樓四樓(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8號)
郵政編碼:010051
學院官方網站:www.hhvc.net.cn。
高校招生信息網:/
錄取結果查詢請登陸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