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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致遠生平簡介

寧致遠教授在1948年底突破蔣介石地區的封鎖,到解放區工作。從1949轉入華北人民革命大學。1952年調入中央政法幹部任本刊編輯,同年年底調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7與江平先生壹起被授予教授。寧致遠教授親身經歷了解放以來的所有政治運動,談不上跌宕起伏,但他的人生、事業、學術都經受住了考驗。

從20世紀50年代初開始,寧致遠教授就壹直致力於法律文獻的教學和研究領域,著有《司法文獻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1989,獲司法部優秀教材獎,1獲國家教委優秀教材獎)、《中國司法文獻與法律文獻的語言運用》(兩人合著)。寧致遠教授作為法律文獻學科的主要學術帶頭人之壹,為該學科的建立和發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基於此,65438-0994,人事部批準寧教授作為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國務院授予的政府特殊津貼。

寧致遠教授不僅是我國法律文獻學的主要奠基人和奠基人之壹,而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這壹學科中。從寧教授口中得知,上世紀90年代初從中國政法大學教學崗位退休後,他仍然沒有停止法律文書學科的研究和實踐教學工作。2004年夏天,他還錄制了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律文書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輔導材料,並從2005年開始主持修訂了幾套法律文書教材。寧教授主動讓賢,在中國政法大學和法律文獻研究會也是美談。據他在研究會的同事介紹,2004年,78歲的寧教授和壹批在法律文書領域“修天地”的老學者主動提出讓年輕人打頭陣,高高興興地把研究會的工作交給了壹批年輕學者。這是對青年學者的壹種信任,也是對法律文獻研究用實際行動的壹種支持,更是壹種無聲的關懷。

寧致遠教授在從事法律文獻研究期間,嘗試主辦專業理論期刊。上世紀80年代初,他借用國外法律實務部門拿下的期刊號跑司法文書寫作,由地方實務部門分發。但是期刊掉了幾次,四年後就停刊了,三年後又停刊了四年。專業期刊是理論研究的陣地,是專業交流的平臺。有了立場和平臺,才能充分發揮理論的影響力和作用。據寧教授回憶,早些年,刑事審判中學壹般不寫起訴的內容和答辯狀的辯護要點。當時寧致遠教授等人在雜誌上就此組織了壹次討論。經過上訴,實務部門後來把控辯雙方的內容寫進了刑事判決書。談及此事,寧教授認為法律文書研究的作用也體現在對實際工作的壹點壹滴的推動和促進上。

1964北京政法大學的上級主管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的壹位領導給學院寫信,說當時法院的法律文書問題太多,建議學院開設司法文書這門課。在教研室主任高朝同誌的組織下,寧致遠教授等人在1964開始準備材料,在1965開始試講,這在當時所有政法院校中是絕無僅有的。可惜隨著“文革”的到來,1966學校停課,法律文書課程停課。“文革”後,當時的西南政法大學教師於繼誌編寫了壹本法律文書教材,試圖介紹各種法律文書。後來,司法部成立了法律教科書編輯部。起初,“語文課”課程中的法律文獻主要是由余繼之先生撰寫的。後來由於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以北京政法大學為主,寧致遠教授主要負責接手本課程教材的編寫。寧致遠教授首次運用寫作理論分析了法律文書的各種寫作要素和壹些亟待改進的問題。當時的大學,包括當時的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也采用這本書作為教材。寧致遠教授還應邀就電大最初開設的這門課程進行了講座。司法部還委托中國政法大學在全國政法院校培訓兩名司法文書教師,並任命寧致遠教授為班主任。現在這些人都是政法院校司法文書課程的教學骨幹。在當時的條件下,資料匱乏,法律文書的寫作特點和基本理論是逐漸摸索出來的。雖然當時的教材在今天回過頭來看有點粗糙,但正是在這個粗糙的起點上,法律文書的教材和資料才壹步步完善,才有了今天的相對準確和相對完整。

目前,實際工作中法律文書的書寫整體上已經規範,但在部門之間、行業之間的協調統壹上還有努力的空間。談到法律文書的研究,寧教授認為有些問題需要相關部門協調統壹。寧教授只是以公、檢、法三個部門的文號為極小的例子進行分析。目前,編號序列中的各個部門根據自己的做法保持著不同的排序習慣。但是,從維護司法統壹、體現法律文書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角度出發,應當進壹步統壹文書編號順序,這也是法律文書規範化的必然要求。這種統壹其實並不需要太多的理論證明,也不壹定會增加經濟成本。但是,作為壹個法律部門和壹個法律職業群體,法學,用王先生的話來說,“在法律文獻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方面,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回想我剛開始研究的時候,有些部門以相關法律文書屬於保密資料為由,不輕易提供相關資料給學者進行解剖研究,相比之下,當時的研究條件和氛圍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法律文書研究會本身也積極吸收更多實務部門的研究者參與。說到這裏,寧教授由衷地為這種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學科研究的巨大進步感到欣慰,感嘆法學學科研究環境的進步,感嘆正是通過無數學者、無數法律專業人士和無數普通人的積澱和壹步步的突破與超越,國家法制建設才從壹個側面推進到另壹個側面。

對於法律文書實務的現狀,寧教授認為國內法律文書寫作的兩極分化趨勢值得關註。壹方面,程式化明顯,法律文書中的表格很多,寫作內容基本上可以通過填空來完成。這種簡單的表格化處理效率是提高了,但是過於強調效率容易導致對法律的機械理解和操作,這是法律文書制作過程中應該註意的壹種傾向。另壹方面,法律文書寫作的學術文獻化趨勢也有所表現。法律文書中確實需要充分說理,但壹個民事案件的判決書總是2萬到3萬字,說理過於詳細復雜。“法律文書應當註重推理的本質和決定,避免討論式認證”。寧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國古代的壹些經典判詞準確簡潔,體現了壹種文字功底和法律的威嚴,在今天並非沒有參考價值”。寧教授認為,法律文書的寫作還是值得我們整個法律職業群體認真體會和思考的,存在壹個古為今用的問題。不壹定要引經據典,也不壹定要稱之為希臘,但我們應該從古今中外優秀的法律文書中,在表達技巧和表達風格上,汲取更多的營養。

正是寧教授等無數老壹輩律師的青春和智慧,點燃了法學各學科學術研究的火種,也正是他們平凡而踏實的生命能量,在各學科研究中探索和開辟了新的陣地,使法學學術研究有了今天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繁榮局面。中國法學會法律文獻研究會致力於提升和超越,特別是會議的方向從註重推廣轉變為註重研究。法律文書不僅僅是推廣和普及壹種現成的寫作模式,更重要的是反映法律的內容和法律的精神實質。這超出了壹個法律學術社團的宗旨,也是法律人思維方式和觀念的突破。正如中國法學會法律文件研究會在寧教授80壽辰發表的壹份倡議書所倡導的主題:“讓每壹份法律文件都體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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