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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政策法規調研報告

基層農村民主法制建設調查報告

為做好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工作,開展民主法制示範村創建活動,2007年3月至5月,我們組織由司法、公安、政府辦工作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先後3次到某鄉某村進行實地調查,通過座談、走訪等方式,初步了解了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基本情況。

壹.現狀和特點

Xx村位於XX鄉西北部,XXX交界處,轄20個村民小組,769戶,總人口3794人。農民收入主要靠養牛、豬、家禽和種植水稻,2004年人均純收入548元。該村地處偏遠,交通封閉,民眾文化素質低,法律受眾弱,生活困難。2004年起,被列為扶貧重點村。

該村的民主法制建設有以下特點:

(1)基層政權的組織結構健全。該村設有黨總支和村委會,兩者均由民主選舉產生。兩委班子由黨總支書記、副書記、主任、副主任、村委會成員5人組成,分工明確,團結協作。

(2)建立了《村民自治條例》、《村民議事規則》等規章制度,設立了簡易村務欄。通過這個窗口欄目,村務、財務收支和計劃生育工作基本上可以不定時向村民公布。

(3)村幹部群眾在渴望上級扶貧項目的同時,也希望懂得運用法律、依法執政,渴望社會治安的改善、社會的穩定、安居樂業。在調查討論的過程中,從幹部群眾的語言中,透露出不懂得依法維權的苦楚,比如日常生活生產中經常賠錢甚至不自覺地引發違法犯罪,遇到糾紛不知道如何打官司。因此,村民在渴望農業科技知識的同時,更渴望在農村普及法律知識。

(4)近年來,隨著市場的進壹步開放,農副產品價格不斷上漲,人民收入也有所增加。但由於該村地處三省五縣交界處,地理位置特殊,從外地來來往往的人很多。加之長期以來很少開展綜治工作,社會治安混亂,治安和刑事案件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很大影響。看到這裏,村民們心中焦急,迫切要求建立治安群防群治網絡,各村村民小組成立巡邏隊,讓群眾加入到治安綜合治理中來,確保壹方平安,為脫貧致富奔小康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問題

(壹)民主制度尚未完善,村民自治的氛圍尚未形成。

由於種種原因,該村村民會議僅在村委會換屆時召開壹次,很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參政、民主決策、議事程序不規範。幹群之間缺乏定期溝通,群眾缺乏知情權。同時,民主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村委會雖然建立了村民會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財務公開制度、村民議事制度等規章制度,但不夠系統規範,現有的規章制度無法得到有效執行。另外,也沒有依法治村的規劃,村規民約中的壹些條款也只是走個形式。例如,村規民約規定,如果村民沒有守護好自己的牲畜,損壞了其他農民的莊稼,每損壞壹棵就賠償人民幣2元,但在實踐中沒有得到有效執行。村務公開制度不完善、不及時,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相差甚遠。

(二)村民法律意識低,法制觀念淡薄,無法保護自己的權利。

村委會沒有成立普法領導機構,普法工作沒有列入班子議事日程,沒有農民普法學校,沒有學法“中心戶”和“培養知法懂法、學法用法新戶”制度。村民們只是通過每天發生在身邊的壹些案件和電視上播放的節目,對法律有了壹點了解。所以,不該發生的事情,往往因為不懂法而發生。如本村某組壹名叫王的農民,其牛被盜,其私查認為是鄰村楊某所為,遂邀約親友將楊某強行拘禁在其家中,非法刑訊逼供,控制楊某人身自由,並相互許下諾言,造成違法犯罪事實。又如,馬安集團某農戶在經濟往來中,在別人欠貨款時,沒有建立依據,致使資金多年無法收回。如果他想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是無效的,缺乏法律依據。眼看自己的血汗錢難以追回,農民急了,欲哭無淚。

三、主要經驗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進壹步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有利於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現和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落實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推進我國的民主政治進程。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保障農民當家作主,提升廣大農村幹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對提高農村依法治理水平、密切黨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針對三卡村民主法制建設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壹)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完善村級民主法制建設領導機構。

(1)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民主法制建設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充分發揮作用;(2)把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工作擺上議事日程,納入工作目標,做到與各項工作、項目同時部署、同時規劃、同時實施;(三)鄉鎮黨委、政府領導要把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納入工作內容,做好指導工作;(4)在考核村委會工作指標的同時,也要考核民主法制建設,督促這項工作的落實。

(二)認真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壹步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村民黨總支議事規則、村民議事規則、村民自治條例、村委會幹部帶頭學法制度、村幹部民主評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健全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等自治組織。村委會應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積極開展工作,清正廉潔,熱情為村民服務,增強黨的觀念,自覺接受村黨組織的領導和群眾的監督。凡涉及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重大事項,特別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都要依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逐步規範重大村務民主議事決策的範圍、程序和方式,保證村黨組織發揮主導作用,保證村民自治組織的自主權,保證村民依法行使權利。實行村務公開和財務公開,積極推行幹部民主評議制度,建立健全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以及失職追究制度,使村幹部受到有效的教育和約束。充分發揮“民主理財日”、“民主議事日”等有效的民主監督形式。

(3)加強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進壹步提高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緊緊圍繞農村改革、穩定和發展的實際,大力宣傳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特別要宣傳黨關於家庭承包制和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宣傳憲法、農業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宣傳農業生產流通、稅費改革、家庭婚姻和計劃生育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廣泛動員和組織幹部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守法。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著力培育權利與義務相壹致的法治理念,增強農村幹部群眾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法制宣傳教育要與公民道德教育相結合,認真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要求》,使二者相互促進,提高幹部群眾的法律道德水平。

(4)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充分發揮村治保委和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加強矛盾糾紛調解,積極疏導民間糾紛,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堅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壹般不離村,化解不穩定因素。建立健全社會治安整體聯動防範體系,加強社會治安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安全防範意識,成立以村委會為中心的社會治安聯防中隊,並相應在各村組成立社會治安巡邏隊,形成以村、組、戶為單位的打、防、控壹體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為農民生產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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