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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下來後我可以再次上訴嗎?

判決生效後能否上訴要看情況。如收到壹審判決,上訴期超過15天,仍可向原訟法庭申請上訴。但如果收到二審判決書,判決從收到時起立即生效,不能再上訴。二審需要在壹審判決後六個月內立案。超過六個月的,視為放棄申訴。

您也可以在法院判決後提出上訴:

法院判決後妳還可以上訴。上訴結束後,法院應當移送案件。第壹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後,應當在5日內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15日內提出答辯狀,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後5日內送達上訴人。壹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和答辯狀後,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提交二審法院。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以二審為終審。當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申請再審的期限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出。判決、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文書在2年後被撤銷或者變更,並且在審判中發現審判人員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審處理原則:

1.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決,重新判決,並在判決書中明確改判的依據和理由。

3.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二審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壹審法院重審。

4.發現第壹審法院有下列違法情形之壹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1)違反《公審法》的規定。

(二)違反回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當事人合法訴訟權利的。

(4)司法組織的組成不合法。

(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二審律師費:

1.案件壹審不代理而僅二審代理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3.二審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法院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可以二審上訴。但從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超過15天未提出二審申請的,法院不再審理。換句話說,我失去了二審的權利。所以,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滿意,要及時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七十壹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壹百七十二條上訴狀應當附具。申訴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案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壹百七十三條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

第壹百七十四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壹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和答辯狀後,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壹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第壹百七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上訴案件。人民法院經閱卷、調查、詢問當事人,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在本院審理上訴案件,也可以在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審理。

第壹百七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發現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變更;

(三)原判決基本事實不清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或者查明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第壹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第壹百七十八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使用該裁定。

第壹百七十九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後,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視為撤銷。

第壹百八十條上訴人撤回上訴,是否準許,在第二審人民法院宣判前,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

第壹百八十壹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本章規定外,適用第壹審普通程序。

第壹百八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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