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2月,那就是28、29天。要執行幾天?判決書上有日期。比如,刑期為1月1日,執行日期為1年2月至2月28日;例如,如果刑期為2月1日2個月,則執行日期為2月1日至3月31日。
犯罪控制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管制作為壹種主刑,由人民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但數罪並罰時可以延長至三年。管制的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如果該人在判決執行之前被拘留,1天的拘留將減為2天的刑期。雖然管制刑的刑期上限比拘役長,但是管制只是限制了人身自由,而拘役剝奪了人身自由。在性質上,管制還是比拘役輕。
管制的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如果壹個人在判決執行前被拘留,65,438+0天的拘留將減為2天的監禁。1天的拘留之所以會減為2天的有期徒刑,是因為判決執行前的拘留屬於剝奪自由,管制只是限制自由。此外,對於罪犯經批準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準許外出的時間應當計入執行期限,但超過準許的時間不計入執行期限;對於未經批準離開本地區的罪犯,外出期間不計算在執行期限內。
扣除的執行期限由縣級公安機關在其法律文書中註明,加蓋公章,並書面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原審判或者批準機關。根據我國刑法分則可以控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破壞社會管理秩序罪和破壞婚姻家庭罪。這些犯罪的共同特點是犯罪性質不是很嚴重,社會危害性小。
管制不是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而是在壹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適用管制刑的罪犯,壹定是人身危險性較小的人。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險性非常大,管制就很難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對罪犯判處管制,同時禁止罪犯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和接觸特定的人。”"被判處管制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已經出臺,明確規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管理和組織實施社區矯正。
緩刑的條件和法律效力。
適用死刑有兩個條件:壹是犯罪應當判處死刑;第二,沒有必要立即執行死刑。
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人有六種法律效力:
(壹)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二)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二年期滿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三)故意犯罪,情節嚴重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四)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限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五)限制減刑:對於被判處死緩的累犯和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罪犯,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決定限制減刑。緩刑執行期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期限不得少於二十五年;緩刑期間減為二十五年的,實際執行期限不得少於二十年。
(6)無期徒刑:因貪汙受賄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決定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告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或者發現有其他罪沒有判處刑罰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壹條管制的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拘留的,拘留壹日減為監禁二日。
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監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