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1111發布日期:2004-11-18。
社會安全問題直接影響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加快建設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確保社會政治穩定、治安良好、人民安居樂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希望,也是建設“平安金東”的客觀要求。前幾天,我就這個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提出了加強我區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的壹些初步設想,供參考。
壹、充分認識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網絡的重大意義。
所謂社會治安防控網,就是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壹領導下,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社會各界力量和廣大人民群眾,運用偵察、預防、控制、管理、打擊、教育、引導等多種手段,、以及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領域,人防、物防、技防、意識防相結合,反應迅速,打擊有力。這個網絡的基本功能是:第壹,對可能犯罪的主體進行有效的預防、管理和控制,從而避免或減少犯罪的發生;二是對易受攻擊的目標實施安全保護,增強其反侵害能力;第三,對已經發生的各類案件能夠及時偵破,嚴厲打擊犯罪分子,震懾犯罪。可見,其性質既不是被動預防,也不是簡單的攻擊,而是壹張攻防結合的進攻型防控網。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壹)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是貫徹落實省、市全會精神,建設“平安金東”的迫切要求。構建嚴密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是落實省市委全會精神、建設“平安金東”的重要工作內容和基礎工程,也是維護穩定、營造良好治安環境的重點和難點。社會保障是經濟發展的重要環境。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可以為“平安金東”建設夯實基礎,有效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因此,必須把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重點突破,大力推進,發揮效能,不斷提高。此次活動的成功,將使“平安金東”建設的基礎更加堅實,工作更加活躍,“平安金東”宏偉目標的實現更加穩妥。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不僅關系到公安工作的發展,而且關系到“平安金東”建設的大局,不僅具有現實意義,而且具有戰略意義。
(二)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的必要措施。“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實踐表明,嚴打方針必須堅持,但要從根本上扭轉打起來難、防起來難的被動局面,必須把嚴打和嚴密防範有機結合起來,同時更加重視加強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積極防控犯罪,及時發現和打擊犯罪,實現社會長治久安。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實行群防群治,不留治安死角,全面遏制案件發生,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效載體,是建立和維護良好社會治安秩序,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必要措施。目前,各鎮(街道)、村(居)委會、廠礦、企事業單位有大量的社會力量維護社會秩序,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組織和引導,各種社會力量處於各自為政、各自為政的松散狀態。如果通過社區防控網絡建設,有效發揮組織、協調、引導功能,整合轄區各種公安力量,系統開展多時段、多層次的社區網格化巡邏防控工作,依托社會治安力量,形成相對嚴密的壹體化防控體系,必將有效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力量和成效。
(3)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是應對動態復雜治安形勢的有效手段。隨著我區改革開放的深入,城市化進程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轉型和利益格局調整,人員和財產流動加快,社會治安形勢動態復雜。主要表現在:壹是存在大量不穩定因素和群體性事件。因征地拆遷、移民安置、企業改制等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和各種不穩定因素,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山地水資源權屬糾紛進壹步增多,並日益呈現出突發性、大規模、激烈對抗、處置困難的特點。二是刑事案件呈上升趨勢。建區以來,除2002年略有下降外,刑事案件數量逐年上升,特別是今年1-6,上升了73.78%。第三,犯罪活動的流動性日益突出。近年來,全區抓獲的刑事犯罪成員中外來人口不斷增加,占比超過50%,在東曉、多湖、孝和付村等相對發達地區甚至超過70%。犯罪分子作案快,逃跑快,有效處置的時間稍縱即逝。四是治安管理難度加大。在經濟轉型過程中,治安管理的許多要素發生了重大變化。大型群眾性活動和重大安保任務的安保工作,公安集中清查和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統壹行動,人口、場所、行業的動態管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艱巨,這必然要求公安管理方式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轉變,由街區為主向區域協作聯動轉變。全面加強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實行專群結合、動靜結合、點線面結合,可以大大增強公安機關駕馭社會治安的能力,牢牢掌握鬥爭主動權,是應對日益動態復雜的社會治安形勢的有效手段。
(四)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安全需求的根本保障。安全是人類和社會發展進步的基本保障和內在需求。國內外的歷史經驗壹再證明,沒有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就不可能順利進行。我區建區以來,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中,對安全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只有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我區有壹個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切實增強群眾的安全感,才能有壹個繁榮小康的靳東。嚴密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成後,可以提高整個地區的社會治安系數,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治安需求,進壹步優化我區投資環境,打造靳東公安品牌。
二、當前我區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的現實條件和主要問題
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是壹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關註和精心建設。目前,我區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已具備壹定的現實條件和基礎。
(壹)有紮實的公安工作基礎。建區以來,全區公安機關主動順應形勢和發展要求,以長期堅持“嚴打整治”鬥爭、深化“村村通”活動為主要工作載體, 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壹部署,結合靳東實際,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各階段的中心工作,探索和積累了許多成功經驗,有效提高了處置群體性事件的水平和打擊違法犯罪的實戰能力,建立了不穩定因素、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機制。 基層治安基礎工作不斷鞏固,治安會、護村隊等群防群治組織建設更加規範。流動人口、出租屋和各類場所、行業管控不斷加強,打擊、管理、防範、服務成效日益明顯,為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基礎。
(2)面臨非常好的工作機會。隨著我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安全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參與社會治安防控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逐步增強,為構建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提供了群眾基礎;目前我區城市化水平不高,流動人口數量相對較少,容易滋生違法犯罪的場所和行業較少,違法犯罪總量也不是很大。在這種情況下,盡快加強社會治安防控,不僅可以減少投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可以有效優化我區社會治安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區委壹屆七次全會作出了建設“平安金東”、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戰略部署,其中專門提出了構建嚴密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工作要求,這是我們構建社會治安防控網絡的最佳契機。
(三)有壹支高素質的公安隊伍。多年的公安工作實戰,培養和錘煉了壹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執法嚴格、作風頑強的公安隊伍,壹支忠誠可靠、業務精通、善於管理、務實管用的領導幹部隊伍。這是公安機關成為構建社會治安防控網絡的“主力軍”和“排頭兵”的最重要基礎和保證。
但同時也看到,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內外貫通的嚴密有效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還存在以下主要困難和問題:壹是組織領導不強。基層黨委政府對社會治安防控重視不夠,沒有像對待經濟建設那樣真正提到重要議事日程上來落實。他們沒有建立長效機制。當他們重視的時候,會采取行政手段分階段加強,但壹陣風過去,又會恢復。片面認為抓社會治安維護穩定是公安壹家的事,統壹組織領導的力度不強,社會治安防控缺乏規劃,制度建設不全、落實不到位,政府部門、單位和社會各界在社會治安防控中的責任不清,難以形成防控合力。二是缺乏人員保障。公安機關作為社會治安防控的主力軍,由於接警、打擊違法犯罪、調處矛盾糾紛的工作量大,占用了民警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現有警力嚴重不足,無法抽出足夠的力量開展巡邏、設置檢查站等長期動態防控工作。我區沒有專門的巡邏警力,也沒有專業的巡邏防控輔警力量。群防群治等社會防控力量薄弱,缺乏組織領導,缺乏重視,經費和報酬難以落實。第三,缺乏資金保障。各級黨委政府、各部門、農村基層組織、企業界和廣大人民群眾“花錢買平安”意識淡薄。政府未將治安防控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設立治安防控專項經費,建立防控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機制,不能有效保障治安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的總體原則和重點。
按照系統論的觀點,構建治安防控網就是最大限度地優化配置各種防控資源,通過防控體系這壹載體整合公安機關和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擰成壹個拳頭,形成壹個集打擊、預防、管理、控制於壹體的具有整體性、實用性、協調性、開放性的高度動態化、社會化、科學化的治安防控體系。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區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必須遵循以下總體原則:
首先是綜合治理原則。社會治安防控網建設屬於綜合治理範疇。要組織所有政府部門,動員所有社會力量參與進來。必須堅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原則。綜治委將在黨委政府的統壹領導下,牽頭落實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充分發揮各級基層組織和群眾的作用,努力形成黨政統壹領導、部門協同作戰、群眾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
二是分步實施原則。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是壹項長期工作,不可能壹蹴而就。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設計,周密規劃,形成完整的實施方案和方法體系。要明確哪些工作必須立即開展,哪些工作可以在條件成熟時開展,按計劃、分步驟、有重點、分層次地分步實施,努力抓壹項、成壹項、鞏固壹項,並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工作內容,逐步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長效機制。
三是要註意結合的原則。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涉及的內容很多,全區各鄉鎮(街道)的實際情況也不盡相同。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不同地方、不同時期的工作內容和重點,因地制宜、實事求是,而不是“壹刀切”。同時,還要註意各種工作內容和方法的銜接,做到人民技防結合、點線面結合、公防秘控結合、專項工作與群眾路線結合等“四個結合”。
根據上述總原則,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我區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的重點應放在“建設兩支隊伍、突出兩個區域、完善三項機制、繃緊三張防控網”的“2233”工程上。
(1)建立兩個團隊。
1,輔警專業巡邏隊。巡邏守候是社會治安防控的重要手段,是積極防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發現和抓獲犯罪分子的有效途徑。要達到預期效果,巡視工作必須長期堅持。與我區日益復雜的社會治安形勢相比,專業防範力量嚴重不足,防範效率明顯低下,必須加強專業巡邏隊伍建設。從我區公安機關警力現狀來看,依靠公安機關從民警中抽調壹支專業巡邏力量是不現實的,勢必影響其他公安工作的開展。建議由勞動部門和公安機關聯合招聘100-150人員,由政府出資組建靳東巡警大隊。明確該大隊的職能是執行巡邏任務,人員由公安機關統壹培訓、管理和使用,並按派出所管轄範圍組建巡邏中隊,解決因缺乏專業巡邏力量導致巡邏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問題。
2.群防群治團隊。要真正實現社會治安防控目標,必須建立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充分動員和組織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前幾年,我區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取得了壹定成效,為維護我區社會治安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根據目前群防群治隊伍的調查,存在著組織發動難、薪酬落實難、工作堅持難、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工作績效不理想等問題。因此,有必要重新整合我區的群防群治隊伍,如護社、護村隊、護廠隊等。在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由綜治辦牽頭,派出所具體操作。按照必要、實用的原則,調整充實人員,淘汰壹部分素質低、缺乏工作能力的人員,落實群防群治隊伍的組織和經費保障,規範工作制度,使群防群治隊伍建設逐步走上法制化、規範化的道路。重點是建設四支隊伍:壹是農村治安調解委員會。配齊配強主任(治安復雜的村可配1-2名副主任)和成員,實行報酬和誤工補貼,經費由村集體解決;二是護村隊。在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建立、條件成熟的村建立護村隊,每隊4-6人(可由村幹部或安委會成員兼任),實行基本工資並設置獎勵費,經費由村集體解決;三是企業廠保隊。在規模大、人員多、效益好的企業組建護廠隊,根據需要設置人員。其他壹般企業確定1-2人負責安全,報酬由企業解決;第四是居民區的安全。已建和新建住宅小區每50戶至100戶應配備1名保安員,經費從住戶物業管理費中列支。
(2)突出兩個重點防控區域。
我區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要突出“金三角”地區和多湖、東曉、宋馳等郊區。這是因為:地理位置重要,這兩個區域是我區的主要出入口,位於交通要道上,分別與義烏、婺城兩個相對發達的城區相連。做好這兩個地區的治安防控,可以有效阻斷犯罪分子的流入;工業企業多,經濟比較發達,人民群眾對安全的需求比較高,參與社會治安的積極性比較強,實施社會治安防控的客觀條件較好;社會治安相對復雜,各種社會矛盾較為突出,外來人口、刑事案件數量和群體性事件在全區占主導地位。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突出。這兩個地區的社會治安防控,可以極大地改善我區的治安環境,同時可以很好地促進整個地區的社會治安防控。
(3)完善三大機制。
1,沖突解決機制。從公安機關受理情況看,2006年5438+0,2002年111,2003年11,2004年0-6月602起治安糾紛。大量矛盾糾紛的存在,極大地影響了我區的治安環境,勢必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矛盾糾紛是由各種原因引起的,明顯是社會性的,單靠任何壹個部門都無法完全解決。要在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鄉鎮司法所(站)、人民法院、信訪、公安等職能部門作用的基礎上,在綜治委(辦)的領導和協調下,在各鄉鎮(街道)建立壹個相關部門參與的矛盾糾紛調處機構。各類矛盾糾紛要分層次、分部門進行調解,復雜矛盾要多部門共同協調解決。完善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和體制,把這項工作納入經常化、規範化軌道,把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避免矛盾糾紛激化,最大限度減少矛盾糾紛轉化為各類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2、流動人口、出租屋管理機制。流動人口是基礎信息最不全、活動最難掌握、違法犯罪嫌疑人最難查清的群體。出租屋是流動人口落腳點中最難控制的部分。構建嚴密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必須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管控工作。面對流動人口多、面廣、數量多、流動性大的現實,依靠公安機關管理好流動人口顯然是不現實的,也不符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原則。因此,必須完善新時期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社會化管理機制。壹是流動人口較多的村、企業,由基層組織和企業進行登記,在解決報酬的基礎上,落實專人協助公安機關管理流動人口;二是落實《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人口計生委關於將農民工管理等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支出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03]561號)文件精神,按照500: 1的比例配備專職協管員,財政部門支付協管員工資。三是要明確人事、勞動、社保、民政、教育、衛生、計生、房管等部門在流動人口管理中的職責,加強考核,督促其全面履行相關職能;四是公安機關對流動人口實行分級、信息化管理,積極運用各種專業手段加強管控。
3、信息預警、重大案(事)件預案機制。公安機關在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中要高度重視情報信息的收集、研判和運用。在所涉及的工作範圍內,信息員廣泛部署在每壹個自然村、居委會、企事業單位和壹切復雜場所,將情報信息的觸角延伸到社會的各個層面、各個領域、各個角落,及時獲取各類深層次、預警性的治安信息,及時掌握社情、民意、社會動態,針對目標發現破案線索,努力掌握治安工作的主動權。對內,要加強對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和調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防患於未然。此外,要在充分調研和總結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加強處置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暴力案件的策略研究,對重大案件(事件)制定周密預案,組織演練,切實增強處置能力。
(4)嚴密的三級防控網絡。
1,農村(社區)治安防控網。構建農村(社區)防控網絡,防控範圍主要包括農村、居民區和單位內部。堅持專項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立足轄區,充分依靠和利用社會資源,構建嚴密的防控網絡,以小區域的穩定帶動和促進整個社會治安的穩定。主要工作措施如下:壹是開展安全防範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利用公告欄、公開信、印制警情告知書、提醒牌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宣傳安全防範知識,增強群眾自我防範意識,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案件發生。二要開展群防群治。積極指導和組織以治保會、護村隊、護廠隊、居民區保安員、治安積極分子、治安信息員為主的群防群治隊伍,因地制宜地開展糾紛調解、治安巡邏、建敬老院、鄰裏守望、建廠房等有效的群防群治工作。三要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的建設。在居民區建立封閉院落和機動車停車場(棚),積極推廣單位電子防盜門等安全技術設施。金融商貿、黨政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重點部位和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應當推廣安裝CK報警系統、閉路監控系統等高科技防範產品,提高防範效能。
2.動態巡邏防控網絡。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和犯罪發生規律,在空間上劃分重點巡邏區和壹般巡邏區,在時間上劃分重點巡邏期和壹般巡邏期。建立三級巡邏機制:第壹級由民警帶領專職巡邏民警,采取公開與秘密相結合的方式,在重點時段對重點區域進行巡邏守候;第二級,派出所組織村保隊、廠保隊、社區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在村、廠、社區內及周邊巡邏;三級分局根據需要,組織該局警力對全區主要道路、重點集鎮、犯罪多發部位和各轄區邊境地區進行不定期巡邏。在不同地點、不同時段采取不同的巡邏防控措施,將汽車巡邏、步行巡邏和現場守候相結合,三級相互銜接配合,實施動態管控。在人力物力允許的情況下,實現晝夜聯動、城鄉互動、多種手段,逐步在全區形成城鄉壹體、上下暢通、警種協同的動態巡邏防控網絡。
3、安全牌、崗亭、陣地封鎖控制網。首先是合理設置安全卡點。根據區位特點和交通路線,在我區義烏、婺城、武義交界處設立區際治安檢查站,明確檢查站負責人,配備必要的設備,確保警力到位、通訊暢通,有條件的安裝電視圖像監控系統,壹旦報警立即實施堵控,提高堵控逃犯犯罪的能力。二是公安崗亭的合理布局。通過科學規劃,在全區主要交通道路、工業園區、專業市場、案件易發部位等沿線合理部署治安崗亭,視情況派駐民警、保安或村(廠)長,防控周邊治安。三是加強倉位控制。在廢品收購業、二手手機交易業、二手物品交易業、金銀珠寶加工業、酒店業等特殊行業建立行業協會。,進壹步強化行業自治,強化陣地控制,為偵察破案服務。四是在外來人口相對集中的企業門衛、經銷店、出租房主設立信息員,收集外來人口中的可疑情況。
四、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形成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的強大合力。
建立健全社區防控網絡,切實加強我區社會治安管理,必須遵循“黨政領導、綜合治理、治安為主、多方配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1)加強領導。建議區委、區政府成立以黨政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領導機構,完善組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對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的領導, 並將黨委政府職責範圍內的治安防控工作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建設意見,為職能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同時,要大力加強基層政權建設,重視並抓好公民道德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
明確的責任
1,綜治委。壹是負責制定靳東區社區防控網絡建設總體工作方案及相應的考核辦法。二是組建防控力量,構建防控網絡,組織協調各部門和鄉鎮街道工作,落實相關工作責任。三是做好檢查督導評估和總結表彰工作。
2.公安局。壹是負責分析全區治安形勢,提出治安防控工作重點和具體實施意見。二是加強偵查破案,有效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三是加強社會面管控工作,建立以點為主、線面結合的立體防控體系,具體抓好全區主要出入口的管控,建立安檢點和崗亭,確定專門工作人員,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加強街道、人行道等公共場所的巡邏管控,建立動態巡邏機制;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派出所聯合鎮(街)積極開展治安創建;加強倉位控制,嚴格管理酒店、典當、廢品收購、汽車(摩托車)、手機等二手市場。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廣泛建設信息員和專門的信息耳目。第四,加強人口管理,特別是流動人口和出租私房的管理。
3.城鎮和街道。負責領導落實鄉鎮(街道)轄區內的防控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壹是完善鄉鎮(街道)防控網絡組織建設。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實創建“平安鄉鎮(街道)”的責任;加強治安會、調解委員會、護村隊等組織建設,健全農村防控體系,完善護村隊責任制等各項工作制度;加強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防範組織建設,進壹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二是按照“政府拿壹點,受益單位企業湊壹點,居民給壹點”的原則,積極籌措社區防控網絡建設資金,以實際人口為基數,確保年人均資金投入在5元以內,但不包括初期的硬件設施投入。
4.建設局和規劃局。壹是做好城市建設規劃,為防控網絡建設提供條件。今後小區建設必須符合創建“安全社區”的要求,道路規劃設計要留有足夠的停車位。項目審批前,要求開發商有符合公安機關要求的物防、技防設計。竣工後,必須在物理和技術防禦措施落實後進行驗收。二是配合公安、鄉鎮(街道)做好公安崗亭、自行車存放站(停車棚)等必要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審批工作。
5.財政局。防控網絡建設所需資金要納入財政預算,設立專項資金賬戶,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檢查和監督。
6.供電部門。做好城市照明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案件易發區、重點集鎮、居民小區等場所及時安裝路燈。
7、工商、城管部門。組織開展創建“平安市場”、“文明街道”活動,加強對沿街市場、商店、攤點的規劃管理,協助做好市場、街道治安防範工作。
8.新聞媒體。要加強開展社區治安防控網絡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各單位的成績、經驗、先進典型和重大事件的宣傳報道活動,營造群眾積極參與防控建設的良好氛圍。通過多種形式,加強群眾安全防範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安全意識。
(3)加強考核。建立科學嚴謹的評估機制是決定防控網絡建設能否順利進行並保持長期穩定運行的關鍵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要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將區機關相關職能部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目標考核,實行領導責任制和壹票否決制壹起抓。對因防控不力導致案件(特別是惡性案件)大量發生、矛盾糾紛大量存在(特別是轉化為刑事案件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地方和單位,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及時表彰開展、堅持並取得良好防控工作成效的地方、單位和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