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醫院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從病案室領取)3、勞動合同文本(或兩名以上職工在場證明)4。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也可以委托律師進行工傷認定,工傷案件壹般在60日內審結。《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由仲裁庭決定。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第三十五條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的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延期與否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受理決定或者仲裁裁決,當事人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申請仲裁的案件有下列原因的除外: (壹)移送管轄;(二)被送達或者被延誤的;(三)等待另壹訴訟結果和傷殘評定結論;(四)等待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五)啟動鑒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門調查取證;(六)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為由提起訴訟的,應當提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受理通知書或者其他受理仲裁申請的文件或者證明。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法律客觀性:
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傷認定辦法》第五條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工傷認定申請表。申請表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職工的受傷程度。工傷認定申請表的統壹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下列情形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受害人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二)因機動車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認定工傷的,應當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三)非因工負傷的,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明;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因工死亡的結論,申請宣告死亡。(4)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原因在48小時內突發疾病或死亡的,提供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五)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交相應的市級派出機構或者所在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六)因戰、因公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和醫療機構舊傷復發診斷證明。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當書面說明情況。(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證明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對象資格的證明。規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憑證。但在現實生活中,壹些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並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了保障這些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益,《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包括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據此,員工可以提供壹些其他可以證明無勞動合同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證明、單位同事證明等。(3)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機構(或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醫療診斷證明有兩點需要把握:(1)壹般情況下,出具診斷證明的醫療機構應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非協議醫療機構(如為意外傷害員工提供急救的醫療機構)。(2)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並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承擔職業病診斷;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書由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