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慶建築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順利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重慶建築工程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重慶建築工程學院2022年普通招生。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全稱:重慶建築學院。
2.國家標準代碼:14183
3.學校地址:重慶市南岸區麗華大道857號,400072。
4.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5.學校類型:公辦高職院校。
6.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7.學校簡介:重慶建築工程職業學院是壹所公立全日制建設類高等院校。2007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重慶市優質高職院校,“雙高教育”項目建設單位,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博士後工作站“5G+智慧教育”試點項目單位。學校位於重慶主城南岸區茶園,占地35萬平方米。擁有體系完整的綜合實訓基地,先進的裝配式建築技術與技能中心、BIM中心、VR中心、軌道交通綜合實訓中心,90多個穩定的校外實踐實訓場所。學校有11000多名學生。
第二章組織和監督
第三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指導我校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四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23-61752255(僅限投訴),郵箱:【郵箱?受保護]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各省、各專業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批次等詳細信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為本地區考生公布的數據信息為準。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六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新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錄取政策和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報考我校藝術(美術)類考生,我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2.考生入檔專業安排:
(1)專業平行誌願模式:錄取專業根據填報專業確定。
(2)高校平行誌願模式和高校專業組平行誌願模式:按照投檔分數優先、結合專業誌願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安排在空缺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相同排名規則確定排名。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1.學校應當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2.根據企業相關崗位要求,為進壹步促進學生就業,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室內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應認真閱讀以下註意事項:
(1)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五官端正,無口吃、肢體殘疾、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男生身高不低於1.7m,女生身高不低於1.6m,矯正視力4.8以上,無色盲、色弱。
(2)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無口吃、肢體殘疾、心臟病、心臟病史、高血壓和傳染病,身高不低於1.65m,矯正視力4.8以上,無色盲和色弱。雇主只招男生。
(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與技術專業:無口吃、肢體殘疾、心臟病和心臟病史、高血壓和傳染病,無色盲或色弱。雇主只招男生。
(4)室內藝術設計專業:無色盲,色弱。
第八條外語考試語言不限,公共外語錄取後用英語授課。
第九條錄取結束後,學校將在官網公布錄取查詢渠道。
第五章準入和審查
第十條新生未按規定請假或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或請假後逾期不報到的,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壹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復審不合格者,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費用。2022年普通招生費用如下:
1.學費:6200-11500元/年。詳見學校招生就業處網站“收費”壹欄。如有變更,以重慶市物價部門最終批復為準。
2.住宿費:1000元/年。
因故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按學校收費管理規定和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
第七章學生資助保障
第十三條我校根據國家有關資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免資助制度,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向我校申請。主要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入伍學生學費補償、退役學生學費減免、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畢業生就業創業補助、新生圓夢助學計劃、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儉學、校級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助。
第八章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授予國家承認、教育部電子註冊的重慶建築工程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九章招生紀律和特別聲明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壹切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六條學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中介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事宜。關於招生事宜,請直接聯系學校招生就業處或查詢學校發布的招生信息,否則學校不承擔任何後果。
1.招生電話:023-61968188、61968166、61968136。
2.學校網站:www.cqjzc.edu.cn
第十七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發布之日起生效,由重慶建築工程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