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這片平整的土地背後,卻引發了莊勝集團主導的上海莊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莊澄”)與浙江仲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仲達建設”)長達兩年的合同糾紛。
2007年7月16日,上海市松江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向法院提供的壹份證據顯示,松江客運中心占用的263.9畝土地仍為農村集體所有,為耕地。
出售土地吸引外資
2002年3月,上海松江招商集團邀請莊勝集團董事長周劍河到香港投資建設松江客運中心項目。莊勝集團法律顧問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周建和的北京莊勝、香港蔡健兩家公司與松江區政府下屬的上海誠通軌道交通投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誠通)、自然人林敏達成合作協議,成立上海莊澄公司(周建和持股80%,後增至85.85%),與* * *共同運營客運中心項目。
松江客運中心作為市政工程,本應由松江區政府投資建設。但由於當時松江區政府財力有限,最終達成了“賣地招商”的約束性合同。同意客運中心項目建設資金主要由北京莊勝提供。上海總規代表松江區政府承諾向上海莊澄註入1.200畝土地,其中客運中心350畝以市政設施用地名義初步劃撥,土地出讓金為每畝25萬元。剩下的850畝用於商品房開發,妳可以以協議出讓的方式享受每畝38萬的優惠地價,作為對投資者的補償。可以說,上海客運中心項目的土地出讓方式是多年前房地產行業的潛規則。
2002年4月,松江區政府領導就客運中心項目召開專題會議,提出為突破土地審批權限限制,市政公建、綠化配套用地先向市房管局申報,再通過土地溢價轉為建設用地,土地壹次性租賃、分期供應,並明確要求“邊開工邊辦理土地審批手續”。
然而這種“先用後收”的方法並沒有延續下去。客運中心項目建設幾個月後,上海的房地產市場開始加速,房價和地價不可同日而語。2002年7月,國土資源部發布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規定》(令號11),而商住用地必須以“招拍掛”方式出讓。隨後,因上海已全面進入11號令執行階段,“協議批地”告壹段落。
當時客運中心項目,還沒有審批,也沒有辦理相關征地手續,只能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批地。同時,為響應中央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2002年6月,四方股東再次簽訂補充協議,客運中心用地降為263.9畝,仍維持25萬元/畝的價格。居住用地調整為969.39畝,即388塊(宋佳南路2號)、323塊(大學城站2號)、257塊(祥和路2號)。
這三宗地塊將以“招拍掛”的方式出讓。根據合同,上海莊澄將參與公開招標。最終競價達成的轉讓價格中,上海莊澄將承擔51萬元/畝的價格,高於38萬元/畝的部分由上海誠通承擔。
隨後,上海市政府土地部門發布了上述三塊土地的招標公告。但由於上海莊澄成立僅壹年,沒有開發經驗,不具備投標資格,各方決定以外方股東北京莊勝代替招標。65438+2003年2月底,北京莊勝以3.5億元競得宋佳南路2號388.58畝地塊。
有很多糾結。
由於購地成本上升,合資公司本已略缺客運中心項目的財務似乎入不敷出。周建和表示希望增資,但另外兩個小股東上海誠通和林敏不同意,雙方關系壹度緊張。
“為了緩解當時股東之間的緊張關系,四方再次簽署了決議。”莊勝集團代表告訴本報記者。2004年2月13日,四方簽署《董事會決議》(簡稱《213號決議》),大股東北京莊勝向上海莊澄提供股東貸款18000萬元,用於支付即將到期的宋佳南路2號地塊土地出讓金。股東的貸款必須在2月23日到賬,否則外方股東必須退出合資公司。
“雙方後來將股東借款期限延至3月23日,但由於北京莊勝的融資和上海誠通的阻撓,股東借款合同無法簽訂。為了資金安全,莊勝隨後將貸款現金轉回北京賬戶。”北京莊勝的代表告訴記者,這導致宋佳南路2號地塊的土地款無法在規定日期支付。因此,上海市房產局與北京莊勝解除土地出讓合同,由當時參與競買並二次中標的上海三湘(集團)有限公司(解除後第壹競買人可先得標)取得該地塊。
隨後公開招標的323地塊(2號大學城站),也因為種種原因落入了三湘集團的口袋。
在周建和看來,事情發展到這壹步。“這是他們合謀的結果,目的就是要把莊勝趕出這個項目。”周建和說,讓莊勝絕望的另壹個原因是,由香港集團派駐合資公司的上海總裁沈,也因為利益的誘惑,轉投了合資公司的另外兩個小股東。
當初莊勝集團最看重的住宅用地相繼落入三湘集團,周建和上海誠通關系徹底破裂,客運中心項目也陷入僵局。2004年5月,周建和作為上海莊澄的法人和董事長,要求承包商仲達大廈停止客運中心項目的建設。同時,他多次下達指令,撤銷沈的壹切職務。
然而,由於持有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公章和賬簿等重要法律文件,沈偉於2004年6月與仲達建工簽訂了新的施工合同北京景甜功成律師事務所的謝鵬律師認為,這是壹份虛假合同。2005年9月,客運中心工程承包商浙江仲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起訴上海莊澄拖欠工程款2.7億元。此前,兩家法院都裁定上海莊澄敗訴。
混亂的結局
上海誠通和自然人林敏以“2.13號決議”為由要求消滅周建和。因為周建和拒絕被淘汰,2004年5月,兩名小股東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但3年過去了,仲裁結果壹直沒有產生。
據了解,在2005年7月的壹次談判中,松江區政府給出了兩個解決方案,但前提是周建和必須退出合資公司,松江區願意給予壹定補償。周建和明確拒絕了對方的安排。“莊勝在這個項目上的投資已經達到1.1億元,客運中心地下工程已經完成。這時候怎麽戒?”
2007年7月16日,松江區房產局和客運中心所在的宋芳街道辦事處同時出具證明,稱上海莊澄已取得松江區規劃管理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但在辦理該地塊征用劃撥手續過程中,上海莊澄僅繳納耕地開墾費527萬元,未辦理後續手續。由於尚未完成征用和劃撥手續,該地塊仍為宋芳街道集體所有,土地性質為耕地。
“客運中心項目前期我交了500萬。我壹直以為那是土地出讓金,現在才告訴我是農地轉用的復墾費。”周建和說,他只是交了錢,所有土地事宜都是上海誠通處理的。
“上海市松江區政府先用後征是土地法律法規禁止的,開工建設5年了也沒征過。”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王衛國表示,非法占用263畝耕地令人震驚。
他說,所有征用耕地都要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超過35公頃的要報國務院批準。“現在客運中心項目至少需要上海市政府審批,並報國務院備案。”
上海誠通公司總經理王小群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客運中心項目用地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只要補交土地費用,即可辦理國家征地手續。"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手續壹直沒有辦完."王小群說,這件事花了很長時間,中間有很多原因。而且客運中心的土地只交了很少壹部分錢,也就是復墾費。至於雙方的合作,王表示壹切看周建和的態度,他們也從未要求周建和退出。
代表松江的知情人對媒體表示,上海莊澄的大股東早已無力投資建設客運中心項目,客運中心遲遲不能與上海軌道9號線配套,松江政府也為此承受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