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敏感話題,我們在處理時需要更加考究,多方面考慮,不能輕易下結論。對於這種情況,我只是聽說,首先第壹點是調查核實清楚,其次是根據得到的結果進行處理(處理的時候需要壹些證明或者依據)。最後根據這次事件做個總結,完善制度。具體操作將壹壹說明:
這個可回收的事件處理方法如下所示。
壹.調查和核實
我們需要對員工反映的信息進行核實後再進行處理。那麽如何驗證呢?跟公安機關核實壹下?大家可以查壹下嗎?
有以下聲明:
1.國家機關查詢: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信息登記機關查詢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當然,相關手續還是要履行的。
2.律師的犯罪記錄查詢權:為了依法履行辯護職責,應當允許辯護律師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
3.普通公民查詢權限: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的犯罪記錄信息。確需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按照信息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書面材料(主要以查詢為目的),經審核同意後可以查詢相關犯罪記錄。
4.可以帶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也就是說,不是每個人都能隨便打聽的。至於能在個人檔案裏查到的方式還是根據背調,我表示懷疑。之前也聽說過單位可以提供蓋有公章的介紹信來查詢員工的犯罪記錄。我今天和我的律師核實了,律師明確的答復是不允許!只有我可以帶身份證去查詢(當地是否有政策,可以自己咨詢公司律師或者當地律師)。
那麽,這個時候,問題又來了。難道就因為其他員工說了壹句話,就要這個員工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嗎?員工怎麽看?如果員工真的沒有犯罪記錄,員工肯定有意見。比如我們可以跟部門負責人溝通,公司要求技術部所有員工都要出具這個證明,這樣員工就不會多想了。這可能不是最好的辦法,但至少比直接要求這個員工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要好。
總結:發生這樣的事情,第壹件要做的事是什麽?咨詢公司律師!Hr要有壹些法律知識,但不代表hr就要做律師,這是和法律有關的。即使知道了,和律師再確認壹下,不僅可以避免失誤,還能體現出妳對工作的負責。
第二,妥善處理
根據調查核實的結果,有兩種處理方式:讓員工走或留。如果妳沒有犯罪記錄,妳必須留下來。不用說了。如果員工有前科,該讓員工走還是留?
首先說壹下讓員工“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可以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五)項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隱瞞犯罪記錄的員工可以無償“放過”,但這個過程中的壹個重要環節是提供造假證明,比如申請表上的最終承諾簽名,比如員工手冊的特別規定,員工獎懲制度。細節將在下壹部分討論。
先說讓員工“留下來”的情況:
1.從法律角度講,刑滿釋放人員壹出監獄大門,就應該恢復作為正常公民的權利。沒有法律限制坐過牢的人找工作。
2.從社會的角度來說,社會應該更加寬容,給刑滿釋放人員壹個重新開始生活的機會。現實中,社會上很多普通人對刑滿釋放人員有著嚴重的隔閡和偏見,這更不利於刑滿釋放人員找工作。誇張點說,這可能會導致這些刑滿釋放人員找不到工作,無法順利融入社會,然後他們就會聚集在壹起,形成惡性循環。
3.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很多私企更看重員工的能力,可以太在意員工的過去。但是在機關事業單位是不可能的,體制原因。
個人來說,我肯定願意給犯過錯誤的人壹個新的機會。他們在服役期間經過學習和改造,希望社會給他們壹個證明自己的機會。作為企業,雇傭這樣的員工是有風險的,比如壹些經濟犯罪,刺探隱私的犯罪,很容易再犯。所以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做壹些引導和預防措施,留住有前科的員工。所以,雖然從個人內心來說,他們願意把機會給犯錯的人,但是從實際操作和風險來說,大部分企業都不願意把機會給有前科的人。這是壹個很現實的問題。特別是作為壹個hr,主要是匯報和協助工作,因為是“走”還是“留”更多的是由公司高層決定。
第三,公司制度完善
這種基於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的案例,其關鍵點往往是規章制度的合法性。雇主需要確保規章制度符合法律要求。也就是說,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執行民主程序,並向勞動者公示。
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經過民主程序。為避免日後糾紛舉證困難,企業應保留與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會議討論過的書面證據。比如,演習手冊中明確規定,可以做會議紀要,由參會人員簽字。
規章制度公示比較可靠的證據是員工簽字確認已閱讀規章制度的書面證據。比如我們的新員工入職,申請表的最後會加壹段話並簽字:申請表的內容以及我向公司提供的所有申請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如果我被公司錄用後,被發現有任何虛假內容或材料,我願意自動辭職或接受公司解雇的處罰,不要求任何經濟補償。鑒於這壹事件,妳也可以在申請表上加壹條犯罪記錄,用類似已婚未婚框的方式勾選。這也是壹個方法,雖然我個人不喜歡這樣。
比如員工手冊上註明可以通過欺詐或者隱瞞信息解除勞動合同,新員工入職培訓結束需要在員工手冊上簽字。
有的公司可能被蛇咬過壹次,然後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再次發生,在招聘網站上特別醒目,不要有犯罪記錄!申請人看到會怎麽想?這個公司見過多少罪犯!
綜上所述,當遇到這些敏感的法律問題時,第壹步是什麽?他是咨詢公司的律師。如果公司沒有律師,可以找當地的律師咨詢。然後按照以上三步完善。今天感覺找不到重點了。我覺得都是重點。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仔細看看,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