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規作出的行政處罰。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在清算程序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企業法人消滅。因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註銷登記前,企業法人仍應視為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企業法人成員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參加訴訟,債權人以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開辦單位為被告的,人民法院也應當準許。開辦單位只應作為企業清算人參與訴訟,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承擔清算責任,不存在投資不足或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的情況。妳院請示中涉及的問題,可參照上述精神辦理。
《關於企業營業執照遺失、關閉、註銷、吊銷及註銷後民事責任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
四。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後的訴訟。
17.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沒有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可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清算主體為被告。
債權人僅以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為被告起訴的,法院應予受理。
二、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公司債權如何處理?
《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壹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壹百八十四條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壹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壹百八十五條清算期間,清算組行使下列職權:
(壹)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四)繳納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最高法院關於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如何確定民事訴訟地位的批復。“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企業法人消滅。因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註銷前,企業法人仍應視為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
關於企業失蹤、關閉、撤銷、吊銷營業執照、撤銷後的訴訟及民事責任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
"21.債權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已成立清算組清理債權債務的,清算組作為原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在訴訟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清算組繼承。
沒有清算組織的,清算主體可以作為原告申請加入訴訟;清算主體不申請加入的,不影響案件繼續審理。"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後,應當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處理公司債權債務,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屬於公司的債權。成立清算組的公司可以提起訴訟主張權利。無清算組的公司可以以公司名義提起訴訟主張權利,無清算組的公司清算主體可以申請作為原告參加訴訟。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行使到期債權遲緩的,公司債權人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1.依照《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使公司積極實現公司債權,從而維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2.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理訴訟,直接起訴次債務人,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
第三,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如果債權人不以股東為被告,而僅以公司為被告,公司如何辦理訴訟手續?
《關於企業營業執照遺失、關閉、註銷、吊銷及註銷後民事責任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
"40.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受到限制,應當停止清算以外的經營活動。成立清算組的,清算組為訴訟主體,清算組組長為負責人。未成立清算組的,法院應當在法律文書中列舉該企業,並在審理查明的事項中說明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相關情況。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作為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不能證明身份的,應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單位出具證明。"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作為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不能證明身份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單位出具證明,證明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