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規範操作,避免陷阱。(1)契約陷阱。
據我國司法部門統計,法人利用合同進行欺詐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常見的方式有:1,以他人名義簽訂合同,主要是使用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或者盜用、偽造公章與他人簽訂合同。1,惡意談判,偽造合同。壹些無良商家為了排擠和打擊競爭對手,與競爭對手惡意談判,偽造合同,使對方失去商機。3.第三方的惡意串通和欺詐。比如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為了轉移財產,故意找共犯簽訂合同。4.簽訂“釣魚合同”,引誘對方上鉤。就是和對方簽合同,讓對方得到甜頭,然後簽更大的合同,吸引對方騙更多的錢。5、在格式合同中訂立不平等條款,使對方自覺或不自覺地落入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有很多種,這裏無法壹壹列舉。在我們的商務活動中,壹定要認真學習合同法,提高自己鑒別合同真偽的能力,同時要通過三個層次來做好合同:第壹個層次是審查層次。在簽訂合同之前,壹定要仔細審查對方作為合同主體是否真實合法,是否有履行能力,是否有良好的資信。第二層是簽約層。簽訂合同時,我們必須謹慎行事,確保合同內容無懈可擊。第三個層次是監管。簽訂合同後,要加強監管,看對方是否真實、全面地履行了合同。壹旦對方違約,就會立即采取措施。如有證據證明對方經營狀況惡化,將立即中止履行合同,並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或擔保,以避免損失擴大。
(2)合資的陷阱。
合資是企業開拓市場、擴大經營、獲取利潤的壹種方式。壹些不法商人利用人們急於致富的心理,以合資為名騙取錢財。如無錫新興公司以合作經營醫療器械的名義與對方簽訂合資合作協議,對方無需參與經營,到期按出資額每月分紅5%至9%。這是壹份非常誘人的商業協議。從協議來看,無論企業盈利還是虧損,投資者都有豐厚的月息,完全沒有風險。在中國,368家企業和31個人先後與新興公司簽約,新興公司非法集資32億元。投資人把錢投進去後才發現這是個陷阱,事件造成的損失達到6543.8+0.2億元。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聯營投資,但不參與共同經營,不承擔風險,且不論盈虧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回固定利潤的,稱為聯營,實際上是借款,應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投資人取得或約定的利息予以沒收。可見新興公司合資是不合法的。新興公司利用人們缺乏法律意識和對法律的不熟悉,將368公司拉入壹個精心設計的陷阱。
防範合資陷阱,壹定要熟悉法律,知道什麽樣的合資是合法的,什麽樣的合資是非法的,這樣才能獲得優勢,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三)與陷阱掛鉤
加盟是目前很多企業采用的壹種經營方式。有些企業為了貪圖掛靠費和管理費,往往會掉入陷阱。比如某知名旅遊公司下屬單位以旅遊總公司名義向旅客收取50萬元後,負責人攜款潛逃。結果旅遊公司被乘客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其負全責。
所以我建議企業不要輕易和別人簽訂掛靠合同。如果要簽訂掛靠合同,最好請法律專業人士把關,完善合同,加強管理。
二。保護知識產權
企業必須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使企業的所有知識產權在國內外都能得到及時保護,形成市場競爭優勢。保護知識產權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中國有商標法、專利法等現成的法律。
企業要利用好《商標法》,按照商標在先註冊原則及時申請註冊商標,從而獲得商標專用權和在先權利,壹旦發現侵權,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如果商標未註冊,但被提前使用並具有壹定影響,企業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打擊惡意搶註者,維護合法的商標權。對於馳名商標,我國新商標法和WTO知識產權協議對馳名商標采取特殊保護,企業要運用這些法律武器保護馳名商標專用權。
企業也要用好專利法,維護專利權是保護知識產權的核心內容之壹。
用好專利法需要解決幾個問題:
1.開發新產品前調查專利情況。如果別人已經申請了專利,壹般不需要再開發,避免壹個花了大量人力財力的產品剛投放市場就變成“侵權產品”,當被告就要被罰款。
2.及時申請專利,獲得法律保護。為了占領世界市場,妳必須向外國申請專利。
3.如遇他人侵權或其他糾紛,要依法維護和鬥爭。
第三,應對反傾銷
反傾銷是壹些企業用來將外國競爭者擠出國內市場的殺手鐧。目前,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遭受反傾銷最多的國家之壹。從65438到0997,中國制定了反傾銷條例,為國內企業反傾銷提供了法律依據。
而我國很多企業要麽膽小怕事,怕麻煩,要麽不知道如何應對反傾銷。總之,真正勇敢站出來應對反傾銷的企業並不多。從65438到0999,美國企業對中國出口的小龍蝦提起反傾銷訴訟,但很多中國出口企業卻沈默不語。只有浙江壹家不知名的企業——寧波鄞縣南聯食品有限公司欣然回應。他們找律師辯論,結果南聯公司在美國大獲全勝,用確鑿的證據證明了廉價小龍蝦的根源不是低價傾銷。去年,南聯公司不僅做到了零稅率,還成為了國內唯壹可以進入美國市場的廠商。美方在調查了南聯公司的整個生產過程後,增加了進口清單,美國海關也給予了中企在小龍蝦出口商中唯壹的“免檢”待遇。據浙江省外經貿廳負責人介紹,面對國外反傾銷案件,上世紀90年代以前基本處於不還手的狀態;外經貿部發布1994“誰應訴誰受益”的規定後,浙江企業應訴率上升;近10年應訴率為100%,其中75%的案件通過應訴大幅降低了稅率,無稅不損的結果達到37.5%。不應訴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以上事實表明,面對反傾銷,我們絕不能還手,任人宰割。我們必須勇敢地面對它,奮起捍衛。
第四,發揮法律的戰略作用。
有人說:以前企業有事找上級。今天企業有事找律師;以前企業要充分利用政策,現在企業要充分利用法律。
充足的法律對企業有幾個作用:
1,預防功能,即防患於未然。
2、處理職能部門出現的糾紛、麻煩,及時妥善處理。
3、戰略功能,為了使企業獲得最大利益,在決策和經營過程中,靈活運用法律知識和合同技術,起到保護企業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