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6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四屆執行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加強和改進企業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在團結和組織職工、維護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工會法》、《勞動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企業工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基層組織,是工會的重要組織基礎和工作基礎,是企業工會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
第三條企業工會應當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方針,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團結動員職工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貢獻力量。?
第四條企業工會依法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協調企業勞動關系,推進和諧企業建設,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第五條企業工會在企業黨組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密切聯系職工群眾,關心職工生產生活,熱情服務職工群眾,努力建設成為組織健全、維權充分、工作積極、功能明顯、職工信賴的職工之家。?
第二章企業工會組織?
第六條企業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工會,維護職工參加工會的權利。?
第七條會員在二十五人以上的企業應當建立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設立工會委員會,或者兩個以上企業的會員可以按地區或者行業聯合設立基層工會委員會。同時,根據有關規定成立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
企業工會具有法人資格的,應當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工會主席為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銷、合並工會工作機構,將其劃歸其他部門。?
企業改制還必須建立和完善工會組織。?
第八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企業工會的權力機構,每年召開壹至兩次會議。經企業工會委員會或者三分之壹以上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會員民主選舉產生,會員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與本屆企業工會委員會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會員不足100人的企業工會應當召開會員大會。?
第九條股東大會或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審查和批準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審議和批準工會委員會的收支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四)聽取工會主席、副主席的匯報,進行民主評議。?
(五)更換或者罷免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代表或者委員。?
(六)討論和決定工會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條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與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分別行使職權,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壹條企業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差額選舉產生,選舉結果報上級工會批準,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大型企業工會經上級工會批準,可以設立常務委員會,負責工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其下屬單位可以設立工會委員會。
第十二條企業工會委員會是會員大會或者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會員大會或者會員大會負責,受會員監督。負責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企業工會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關工作機構或者專門工作委員會和工作組。?
專職工會工作人員壹般按不低於本企業職工人數的千分之三配備,具體人數由上級工會、企業工會和企業行政協商確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經費許可,工會可以從社會上聘請工會工作人員,建立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幹部隊伍。?
第十四條企業工會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問題必須集體討論決定。?
第十五條企業工會會員(常委)會壹般每季度召開壹次,討論或決定下列事項:
(壹)執行會員大會或者會員大會的決議以及上級黨組織和工會的有關決定和工作部署。?
(二)向黨組織和上級工會提交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和重要指示、報告。?
(3)工會的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就關系企業發展和職工權益的重大問題向企業提出建議。?
(五)工會預算和重大財務支出的執行情況。?
(六)工會委員會討論和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企業生產車間和生產班組建立工會支部和小組。會員民主選舉工會主席和組長,組織工會活動。?
第十七條建立工會積極分子組織,發揮工會積極分子的作用。
第三章基本任務和活動?
第十八條企業工會的基本任務是:
(壹)執行會員大會或者會員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二)依法組織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監督,檢查和監督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三)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並監督集體合同的履行。勞動爭議調解。?
(四)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在職培訓、技術競賽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五)組織勞動模範的培養、評選和表彰,負責勞動模範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文化、科學和專業知識,提高職工素質。搞好職工文化、教育和體育工作,開展健康的文體活動。?
(七)協助和督促企業做好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和保險福利工作,並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協助企業搞好職工集體福利,做好困難職工的幫扶救助工作,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
(八)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9)加強組織建設,健全民主生活,做好會員管理。?
(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管好工會資產和工會企(事)業。?
第十九條堅持群眾性、民主化,實行公開會議。凡涉及廣大會員利益的重大事項,都要經過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作計劃、重大活動、資金收支等都要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二十條按照會員和職工的意願,依靠會員和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工會活動。?
第二十壹條工會召開會議或者組織職工活動需要占用生產時間的,應當事先征得企業同意。?
兼職工會會員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參加會議或者從事工會工作的,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工資照發,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第二十二條開展建職工之家活動,建立會員評議和建職工之家制度,增強工會凝聚力,提高工會工作水平。?
促進企業關愛員工,引導員工熱愛企業,創建勞動關系和諧的企業。?
第四章工會主席?
第二十三條職工200人以上的企業工會應當依法配備專職工會主席。同級黨組織負責人擔任工會主席的,應當配備專職工會副主席。?
第二十四條國有、集體及控股企業工會主席候選人,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在充分聽取會員意見的基礎上協商提名。工會主席按企業同級黨政副職職級條件配備。黨員應當進入同級黨組織的領導班子。專職工會副主席至少在企業中層配備。?
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工會主席候選人,由會員民主推薦,上級工會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級工會推薦。工會主席享受企業行政副職待遇。?
企業行政負責人、合夥人及其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工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第二十五條工會主席、副主席可以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也可以由企業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工會主席出缺的,應當按照民主程序及時進行補選。?
第二十六條工會主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工會工作。?
(二)具有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管理知識。?
(三)作風民主,密切聯系群眾,熱心為會員和職工服務。?
(四)有較強的協調勞動關系和組織活動的能力。?
第二十七條企業工會主席的職權:
(壹)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主持工會日常工作。
(二)參與企業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和與生產經營有關的重大問題,反映職工的願望和要求,提出工會的意見。?
(三)作為職工方首席代表,代表和組織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四)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五)依法代表和組織職工監督企業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等法律法規,要求糾正侵犯職工和工會合法權益的行為。?
(六)擔任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七)向上級工會報告重要信息。?
(八)負責工會資產和經費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依照法律規定,企業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得同級工會委員會和上壹級工會的同意。?
工會主席和副主席的免職必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大會上討論。未經全體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或者全體會員大會代表無記名投票同意,不得罷免。?
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與其任職期限相當;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委員任期短於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屆滿。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新建企業工會主席、副主席,應在壹年內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任職資格或業務培訓。?
第五章工作機制和制度?
第三十條幫助和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企業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文本的主要內容和條件,為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提供法律和技術咨詢服務。監督企業與全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工會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規定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出意見,要求企業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對企業的經濟性裁員,工會應事先提出同意或拒絕的意見。?
督促企業和引導員工嚴格履行勞動合同,督促企業依法糾正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
第三十壹條依法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等集體合同和專項集體合同。?
工會要重點關註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等問題。?
按照民主程序,工會可以委派職工代表,也可以依法委托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擔任職工代表,但不得超過職工代表總數的三分之壹。?
小企業集中的地方,上壹級工會可以直接代表職工與相應的企業組織或者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專項集體合同。?
在勞務派遣工集中的企業,工會可以與企業和勞務公司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第三十二條企業在工會發出集體協商書面要約後二十日內拒絕答復的,工會可以請求上級工會協調;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集體協商的,工會可以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依法處理;企業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企業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的日常工作。?
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職工代表大會中的壹線職工代表壹般不少於職工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五十。女職工和少數民族職工代表的比例壹般不低於本企業女職工和少數民族職工的比例,農民工相對集中的企業應有相應的代表。?
第三十四條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壹)聽取和審議企業生產經營、安全生產、重組改制等重大決策以及廠務公開實施和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集體合同草案和企業改制職工安置方案。審議、同意或否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和企業規章制度。?
(三)審議和決定有關職工福利的重大問題。?
(四)民主評議和監督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提出獎懲建議。?
(五)依法行使選舉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集體(股份合作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企業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企業管理人員。?
(三)審議決定企業經營管理、合並、分立、變更、破產等重大事項。?
(四)監督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實行廠務公開,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五)審議和決定有關職工福利的重大問題。?
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聽取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生產經營情況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企業重要規章制度、集體合同草案等方案。?
(三)監督企業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廠務公開,履行集體合同和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處罰和辭退職工。?
(四)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以及企業授權和集體協商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應當有全體職工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職工參加方可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進行選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作出重要決議和決定,須經全體職工代表或全體職工的過半數通過。
小企業的工會可以聯合建立地區或行業職工代表大會,解決本地區或行業涉及職工利益的* * *問題。?
公司制企業不得以股東(代表)大會代替職工(代表)大會。?
第三十六條督促企業建立和規範廠務公開制度。不同類型的企業可以從實際出發,確定本企業廠務公開的具體內容。
第三十七條公司制企業設立董事會、監事會的,工會應當督促企業依法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
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由企業工會提名,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對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負責。企業工會主席、副主席壹般應分別由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候選人擔任。?
第三十八條設立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職工人數較少的企業應當設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通過群眾監督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保險福利等勞動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第三十九條建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在生產隊設立工會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建立健全工會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備案跟蹤、群眾舉報等制度,建立工會勞動保護責任制。依法參與工傷事故和其他嚴重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協助和督促企業落實法律賦予工會和職工的安全生產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緊急避險權。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監督企業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中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的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
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的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隱患的,工會應當提出解決建議;工會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四十條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應當依法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企業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其辦公室設在企業工會。職工代表和工會代表的人數不得少於調解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建立勞動爭議預警機制,發揮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預防功能,設立企業勞動爭議信息員制度,做好勞動爭議預測、預報和預防工作。?
企業停工或怠工時,工會應積極與企業或有關方面協商,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並提出解決辦法,協助企業做好工作,盡快恢復生產和工作秩序。?
第四十壹條開展困難職工的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子女就學和互助工作。有條件的企業工會應當設立基金,幫助困難職工。?
第六章女職工的工作?
第四十二條企業工會有女會員十人以上的,應當設立女職工工會委員會,女職工不足十人的。?
女職工委員會在企業工會委員會的領導和上壹級女職工委員會的指導下工作。?
女職工委員會主任應當由企業工會女主席或者女副主席擔任。企業工會沒有女主席、女副主席的,由符合相應條件的女職工擔任工會副主席。?
女職工委員會的任期與同級工會委員會的任期相同。?
第四十三條女職工委員會應當依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重點保護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禁忌勞動、醫療保健、生育保險等特殊權益。?
第四十四條女職工委員會定期研究有關女職工特殊權益的問題,並向企業工會委員會和上級女職工委員會報告工作。重要問題應當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
第四十五條企業工會應當為女職工委員會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
第七章工會經費和資產?
第四十六條督促企業依法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款,並為工會工作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場所。?
第四十七條工會依法設立獨立的銀行賬戶,獨立管理和使用工會經費和會費。工會經費和會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四十八條督促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會會同企業開展的職工教育培訓、勞動保護、勞動競賽、技術革新、職工醫療休息、困難職工補貼、企業文化建設等所需費用。
第四十九條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代表會員群眾審查和監督工會經費的收支和財產管理。?
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經費的收支應當經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接受上級工會的審計,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第五十條企業撥給工會的經費、財產和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企業工會組織合並時,其經費和財產歸合並後的工會所有;工會組織被撤銷或者解散時,其經費和財產由上級工會處理。?
第八章工會和企業黨組織、行政和上級工會?
第五十壹條企業工會接受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的雙重領導,以同級黨組織的領導為主。未建立黨組織的企業工會受上壹級工會領導。?
第五十二條企業工會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法律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合作,共謀企業發展。?
企業工會與企業可以通過聯席會議、民主評議會、民主協商會、勞資會談等方式建立協商溝通制度。?
第五十三條企業工會應當支持企業依法行使經營管理權,動員和組織職工完成生產經營任務。?
督促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職工工資總額的1.5%至2.5%和1%提取職工教育培訓費用和勞動競賽獎勵資金,並嚴格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四條企業行政方面應當支持工會依法履行職責,為工會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
第五十五條上級工會負責對企業工會進行指導和服務,為會員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訓、優待等服務,幫助企業工會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企業工會履行職責遇到困難時,可以要求上級工會代行企業工會的維權職責。?
第五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工會應當設立工會幹部保障專項資金,為企業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經費來源從本級工會經費中支付,也可以通過其他渠道籌集。?
建立上級工會保護企業工會幹部責任制。上級工會對在履行職責中遭受打擊報復或者不公正待遇、有特殊困難的企業工會幹部,應當給予保護和幫助。?
上級工會可通過與工會和企業行政協商,對企業兼職工會幹部給予適當補貼。?
第五十七條上級工會應當建立企業工會幹部考核激勵機制,對依法履行職責做出突出貢獻的工會幹部給予表彰和獎勵。?
工會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職責的,上級工會應當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提出罷免建議,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罷免。?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
第五十九條本條例由中華全國總工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