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追究開辦單位的償債責任。
企業無力償還債務或被撤銷、關閉的,由開辦單位(可在工商登記檔案中查到)分兩種情況承擔償債責任。壹是企業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開辦單位承擔全部責任;二是企業註冊資本虛假的,開辦單位在註冊資本差額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二)追究投資者的責任。
企業成立時,出資人壹般包括初創單位、股東和合夥人。出資人已足額出資的,以企業資產承擔債務,不再單獨追究出資人責任(合夥人除外)。出資人未出資、出資不足或者抽逃出資的,在出資差額範圍內追究償債責任。
(三)追究保證人的責任
企業債務有保證人的,追究保證人的責任,與被告列為* * *。企業註冊資本虛假的,還應追究註冊資本擔保人的責任。擔保法施行前的擔保行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中有關擔保若幹問題的意見》,擔保法施行後發生的擔保適用擔保法。
(四)追究承辦人的責任
1.訴訟時承包方仍在承包的,由企業作為訴訟當事人承擔責任,承包方可以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參加訴訟。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的爭議,應根據合同另行處理。
2.訴訟發生時,原企業無財產清償債務或者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按照合同約定由承包方對企業負責的,原承包方可以作為訴訟當事人。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單位未經法定程序收受企業財產的,也應當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並在收受的企業財產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責任。
3.發生訴訟時,原承包合同已到期或依法解除,原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款或按合同約定承包方應對承包期內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可作為被告,企業要求承包方按合同約定承擔責任的,可將原承包方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企業對另壹方承擔責任,承包方根據合同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追究驗資部門的責任。
企業註冊時,必須對其註冊資本進行驗資和審計。驗資部門故意或者過失出具錯誤驗資報告,給債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如何向逃債企業追債?
1.依法收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證據。
(2)向債務公司註冊地工商部門調取公司註冊信息及所有內部文件,查清債務公司股東、註冊驗資賬戶及開戶行。要取得這個證據,可以通過代理律師直接去工商部門。
(3)在債務公司辦理驗資登記時,開戶銀行應收集註冊資本已被抽走的相關證據。
有兩種方法可以實現這個目標:
壹是通過依法起訴債務公司,將債務公司的股東作為訴訟被告,同時在訴訟過程中,由代理律師(必須是執業律師,其他非執業律師沒有代理資格)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然後在向債務公司登記驗資時, 開戶行取回註冊資本的去向證明,復印註冊資本抽逃的相關證明,讓銀行加蓋公章確認。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調取債務公司註冊驗資時從開戶銀行取走註冊資本的相關證據。
二是在訴訟過程中,未提及取得虛假出資或抽回債務公司出資的事項。案件勝訴後,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也可以在申請強制執行期間直接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2、通過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實現債權。
通過上述調查,在取得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的相關證據後,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實現債權:
(1)依法追加債務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直接執行債務公司股東的個人財產實現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或者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股東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債務公司出資損害債權實現的,股東應當在抽逃出資或者虛假出資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二)協商解決。對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是刑事犯罪,同時要承擔行政罰款的責任,以迫使其償還債務。
(3)經協商不能實現債權的,可以向工商部門、公安部門舉報,使其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強制其償還債務。債務公司股東壹旦構成刑事犯罪,我想他們會主動還債,以減輕罪責,爭取從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