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後果
1.千萬不要開車。
2.責任增加
3.刑事責任升級
4.保險公司拒賠,肇事逃逸司機承擔巨額賠償。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條件如下
1.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逃離事故現場。
3.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酒駕、無證駕駛,報案後未履行現場等待義務,離開事故現場後棄車返回。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院,但未報案,無故離開醫院。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
第壹百零壹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肇事逃逸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不構成犯罪的,記12分壹次。
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但是對於肇事逃逸事故,商業第三者保險和強制保險的規定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對商業第三者保險的“肇事逃逸”沒有強制性規定,保險公司通常會在保險合同中明確約定,被保險人肇事逃逸,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該協議對合同雙方都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