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千戶分組,怕學習是什麽制度?

千戶分組,怕學習是什麽制度?

克烈布失陷後,蒙古草原上唯壹的敵對勢力是由孫可汗統治的奈曼。1204年,乃蠻的孫可汗聯合的乞部首領脫黑脫阿,而的乞部首領忽轉劉賀別乞和劄木合率領多耳邊、賀、坤、太極武的余部,決定出兵攻蒙。為了迎擊孫汗的聯軍,消滅草原地區最後壹支敵對勢力,統壹草原遊牧部落,鐵木真決定打奈曼。在進攻奈曼部之前,鐵木真把他的軍事力量集中在欣賞古代山水畫的樂和河附近。他按照草原人民的傳統,用十進制重新組織軍隊,進壹步統壹了命令和指揮。

他把所有的軍隊分成十個,壹百和壹千戶,任命十個,壹百和壹千戶。這是鐵木真打破軍隊“按古列延召分”的老路的方法和措施,即由所有貴族率領屬下部隊與他共同作戰,將軍隊“改造成常備軍的新組織”,納入他個人的統壹指揮,使他掌握和調動他所屬的全部蒙古軍隊,這無疑加強了軍隊的戰鬥力。

他把統壹後的軍隊投入到對奈曼的征服戰爭中,取得了巨大的勝利,最終完成了草原上遊牧部落的統壹,為大蒙古的建立和蒙古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這就是蒙古家庭制度的前身和雛形。

1206年,鐵木真成為蒙古大汗,在原有千戶的基礎上,“把所有蒙古人完全分成千戶,任命閻娜——千戶之主”。完成了蒙古社會千家萬戶的建立過程。壹千戶壹萬戶,所轄百戶。各級閻娜都是那可兒和草原貴族,他們在戰爭和其他統壹蒙古各部的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做出了貢獻。他們各自享有可汗分配的壹定數量的歸屬和遊牧土地(嫩、禿、黑),成為這個封地的主人。這項權利得到登記,從而得到承認和保護。千部是蒙古的基本行政單位,也是蒙古軍隊的壹級編制。從100戶到10000戶,職位可以世襲。根據可汗的命令,每個家庭和千戶家庭分別被列入可汗或國王的Urus。例如,成吉思汗讓偉大的英雄博沃阿爾直屬汗右戶,木華黎左戶,那雅(那雅)鐘君戶。同時,他給了術赤壹個突然的困難。他說,“這是壹個突如其來的困難。我晚上是公狼,白天是黑烏鴉。聽從我的指揮,拒絕追隨壞人。.....我兒子是最長的,他很難引導妳思考,所以他會是窮下之家。”他還說,“看阿富汗的邪惡本質而小心,教人心胸寬廣,早晚為說話的人著想。”“蒙古可汗和諸王可以完全控制燕個人,即剝奪其土地或給其新的土地”,而燕“無權隨意離職,放棄授予他的土地或換另壹個君主”。有的居士有權選擇數千居士,但需要上報成吉思汗批準。如鐘君·萬虎·納亞,“他的軍隊是所有八個鄰國的。因為他是大秘,忠實服從(成吉思汗)並立功,成吉思汗讓他掌管八鄰軍。他親自任命指揮官後,向(成吉思汗)報告。

組成千戶有很多種方式。“有些千戶人家是由同壹個家庭組成的。比如成吉思汗的親家,弘治的陳,司布的博禿,王固布的阿拉提李,仍然是“統壹他們的民族”,按統壹的制度編為幾千戶,親屬允許為千戶,但必須報成吉思汗批準。後來模特也加入了脊柱部,都是分而治之,這個部4000戶,1000戶自愧不如。還有壹些來找成吉思汗的氏族首領,比如回紇部的術赤站,忙碌的回紇部的膽小答,相鄰地區的巴阿的晴紅,突遇困難的格尼格斯部等。因為實力雄厚,壹直支持成吉思汗統壹大業,建立功勛,從而與黃金家族形成姻親關系;或者是因為他參軍後忠實地為可汗效力,得到了成吉思汗的特別寵愛,允許他繼續治理本部百姓,或者是收羅本族的散亡者,重新組織管理千家萬戶。類似這種情況,木華黎有上千戶左撇子。“因為他是壹個有聲望的秘密,並且立下了功勛,成吉思汗把薩格勒布的所有軍隊都交給了他。將薩格勒布小兒部分千戶後,報成吉思汗,薩格勒布小兒總* * *三千。”

大多數成千上萬的家庭是由來自不同部落的人組成的。“在英雄之間的戰爭中,蒙古各部殘存的氏族組織進壹步瓦解。大部分原始大數,如太極烏、米爾奇、韃靼、克烈、奈曼等。,都被成吉思汗征服了,他們的人民都是‘民享’。成吉思汗的將領在戰爭中也“收編”了不少人。當千戶被組織起來掌管百姓時,成吉思汗允許他們與接收的百姓組成千戶。也有壹些忠誠勤奮的員工,卻從未在曾經的敵人中俘虜過人民的親信。也許他們收集了幾千沒有戶籍的人。或者命令從熱納延招募壹部分人組成千戶,授予管轄權。”比如成吉思汗把“自收之民”定為千家萬戶;同意在班舒尼之戰中犧牲的廚子王古爾和查汗·霍阿之子的要求,將分散在各部落的巴亞烏提人和尼古斯人收編,組成自己的千戶管理,由其後代繼承;木匠古楚爾管理著少數人,而成吉思汗則下令“在各種官員之下的人民中進行分配,並教他與種在紮達卡的騾子樂和壹起管理千家萬戶”。就這樣,蒙古草原上的所有遊牧民族被組織成上千個組織,並被納入成吉思汗任命的上千個閻娜的管轄之下。作為蒙古的基本軍事單位和地方行政單位,千家萬戶最終取代了部落和宗族的組織形式。

家家戶戶,千家萬戶,都直接隸屬於可汗或國王。無論地位多高,貢獻多大,都是“黃金家族”的仆人:必須效忠可汗及其後代。他們控制下的數以千計的組織都有指定的生活和遊牧區。在自己的千家萬戶中,他們是淩駕於牧民之上的封建領主,享有世襲的權利,掌握著分配牧場、收稅、派遣徭役和指揮軍隊的權力。閻娜地位很高,也可以參與選舉,討論國家政策,主持國家事務。通過獎賞和戰爭掠奪,她擁有大量的牲畜、財富和奴隸。未經許可,不得隨意變更所轄人員。成吉思汗的《劄薩》規定:“任何人不得離開所屬的千戶、百戶、十戶而離開另壹個單位,也不得躲到別處去。如果妳違反了這個命令,擅自離開的人將被當著隊伍的面處以死刑,接受他們的人也將受到嚴懲。”國家征稅,按千戶征兵。屬於百戶、千戶的遊牧民族有義務向領主納貢、服兵役。15歲到70歲的男人都要承擔兵役,在任何時候,根據命令,他們都要自帶馬匹、戰爭和物資,由總部的閻娜帶領他們出征。

在任命千戶的同時,成吉思汗還特意將壹批救過命的人獎勵給家人作為“答謝”。“回答壹個問題”意味著自由。他們享有各種特權,可以不受遊牧範圍的限制,“自由紮營”;可以免納貢品,“妳在戰爭中得到的財物,狩獵中得到的野生動物,都是妳自己的”;缺什麽可以直接問可汗;九宗罪行逍遙法外;享受宴會時享受國王待遇;頭銜和特權可以繼承。以巴阿長支子孫為最重要的官員“不求”,可以騎白馬,穿白衣,坐在大家之上“以教尊”。

當初組建千戶時,成吉思汗就組建了自己的護衛親軍。最初的親軍由八十名近衛、七十個班和壹千名近衛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了捍衛可汗至高無上的權利,成吉思汗不僅分封了宗王和千戶,還擴大了可汗直接控制的禁衛軍。

可汗的衛隊由10000人組成,其中蘇衛1000人,弓箭手1000人,休班人員8000人。分散的班級,在千戶、千戶、百戶、十戶、自己的孩子中,由身體好、技術好的人擔任。各部都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可汗那裏為他效力,不準逃跑或用別人代替。千戶之子徐,帶壹弟,伴十人;白虎的兒子徐,有壹個弟弟和五個同伴。十戶人家的兒子嚴旭帶著壹個兄弟,陪著三個人。所有需要的馬匹和物品,除了從我這裏拿走的以外,都允許在他們控制的家庭中按規定收集和供應。這是閻娜和自己的各級人馬向可汗提供的特殊兵役,並招募其後代守衛軍隊,具有“質子”性質,這無疑有助於可汗“更牢固地聯系和控制分布在全國各地的閻娜教,使他們忠於自己”可汗也給他們各種優待。當警衛可以避免其他差事和雜務。他們的地位在外面幾千戶之上,他們的家庭也在外面幾百十戶之上。如果他們在外面和千家萬戶發生糾紛,那罪就在千家萬戶。

禁衛軍的主要職責是保衛可汗的金帳,掌管可汗朝廷的壹切事務。同時也是可汗親自指揮的作戰部隊,所以成吉思汗也稱他們為“大中軍”。警衛軍又叫“恐學”,意為做警衛。其中衛兵夜間值勤,弓箭手和散班值勤,分為四隊,合稱四“恐學”。四畏學是由四個世襲的首領,即博爾忽、黑瞎子、木華黎和赤老溫,可汗最親密的心腹領導的。薛學長是可汗信任的大臣,在元朝被稱為“大根生”,放出國時是壹等官員。《衛報》名叫“薛雪·丹”(復數)。

怕薛的崗位有:怒池(也是壹個清楚孩子、佩戴弓箭的大臣)、池(也是壹個持刀的環衛工人)、寶池(也是壹個獵鷹掌工)、紮裏池(也是壹個寫詔書的)、比格池(也是壹個秘書,負責文史)、博爾池(也是二池,親炊奉飲)、 闊端池(掌從馬)、巴拉哈池(鎮守城門)、阿拉池(掌酒)、烏拉池(車馬之典)、蘇谷爾池(掌府尚為衣)、黎齊馬池(使者)、鐵麥池(又稱鐵蔑視臣、駱駝牧人)

成吉思汗還制定了嚴密完善的侍衛體系。四、怕學輪流值班,每次三天三夜。日落之前,休班的輪班和箭珍把職責交給值班的警衛,出去住下,第二天吃完早飯就去值班。天黑後,任何人不得在宮殿帳篷周圍走動。違反這個制度的人,第二天就要抓起來審問。蘇偉有權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殺死入侵者。如果有急事需要播放,必須先通過蘇維通知,然後才能用蘇維錄音。非住宅警衛,無論職位多高,都不允許和住宅警衛混在壹起。招待所門衛不允許透露值班時間,外人無權過問。留守值勤的人必須按時進入值勤,玩忽職守的人將依次受到不同數量的鞭笞,玩忽職守三次的人將被流放到遙遠的地方。如果侍衛有罪,需要請可汗懲罰,怕薛的官員無權自行處理。

”作為可汗的侍從,薛雪在蒙古的政務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而薛雪的“百執事”則充當了中央政府的官方職能。可汗還經常派出怕學邪邪的使者,外出傳達旨意或處理重大事務。因為怕學習,我被調到外交部長,擔任了更重要的職務。因此,到了元代,這就成了閻娜階層做官最便捷的途徑。

在分封諸王與千家萬戶的同時,成吉思汗任命了失運失發的官員,並說:“今年年初已經任命了人民,妳我就是耳目。無論妳說什麽,都不允許任何人違反。如果小偷作弊,妳懲罰他們,殺了他們,懲罰他們。妳負責人民之間的財產分配。壞了的事都寫在青春本上,以後誰也不許改。”“法官的職責主要有兩項:壹是負責住戶的分配;第壹,審判監獄和訴訟,掌握司法權。法官是蒙古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漢官制的宰相。”直到元二年(1265)才被任命為全國行政長官,主管蒙古事務的官員被任命為全國行政長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際,成吉思汗還命俘官奈曼孫汗和怕我兒的塔塔湯加參照“怕我兒”二字創制蒙古文字,結束了蒙古人“發號施令,互派使臣,只指為記”的歷史。

在大蒙古建立之前,蒙古人有被稱為“Josun”的習慣法和行為守則。元曲通常翻譯為“風格”,有“真”、“規”、“理”之意。在統壹草原遊牧部落的過程中,成吉思汗還發布了壹些命令,稱為“劄薩”。1203年,成吉思汗擊敗克烈部王罕後,召集會議“制定完善嚴厲的法令”,這可能是系統公布的壹系列命令。文字產生後,成吉思汗下令將這些命令、法令和指示寫成壹本書。於是,蒙古開始有了自己的成文法。成吉思汗在位十四年(1219),在西征前於胡裏勒臺召開的壹次會議上“重新定義了領導規則、法律和古代習慣”。20年(1225)西征歸來,頒布了幾道英明的詔令,終於編撰頒布了《成吉思汗大劄薩》。《大劄薩》是在古代“與孫之約”的基礎上,根據成吉思汗的命令、詔令和指示編撰而成的。這是早期蒙古官員必須遵守的法律。編好後,各宗王各得壹本,藏於金匱寶庫。

至此,蒙古的統治制度、體系和法律逐步形成和完善。隨著國家統治的擴大,成吉思汗制定的劄薩已經不能滿足統治的需要。但是,它已經成為新可汗登基和君王們聚在壹起誦讀祖訓所必須遵循的壹套儀式和程序。

  • 上一篇: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 下一篇:秦代史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