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我簽了借條,但我沒有收到錢

我簽了借條,但我沒有收到錢

為了分析貸款卻收不到錢的具體情況,以下是分析:如果貸款收不到,可以催促對方借錢。如果對方在催促後同意放款,但沒有實際行動,那麽債務關系就不成立。這是因為根據相關規定,債務人收到貸款人發放的貸款是貸款生效的必要條件。

壹、打完貸款收不到錢怎麽辦?

沒收到貸款可以催對方放款。不借錢,法律上就意味著兩個人之間的借款沒有生效。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視為生效要件:

(壹)自借款人收到貸款之日起以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網貸平臺方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之日起;

(3)以票據方式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之日起;

(4)貸款人授權借款人控制特定資金賬戶時,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的實際控制權;

(5)貸款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貸款並實際履行。

二、如何寫壹張有效的借條?

借據要有法律效力,應具備以下理由:

1.應該清楚地寫下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法定全名。

2.貸款的具體金額要寫清楚,包括文字和數字的金額。

3.這筆借款的具體原因要說清楚,尤其是欠款數額較大的,最好寫明這筆債務的原因。

4.妳也可以在借條上寫下這個利息的具體計算,應該有明確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利息總額還應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的約定。

5.該借據的還本付息日、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要寫清楚。

6.到期債務,我親自用我的手印或筆跡簽了這個名。

7.還不如把貸款逾期不還的違約責任寫下來,逾期的時候,應該由欠款人管轄的法院更好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執行申請執行的,被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認可並記錄的證據,經審判人員在庭審中說明後,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第四十九條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質證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出示原件或者原物。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人民法院允許其出示副本或者復制件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證據證明復制件或者復制品與原件或者原物壹致的。

第五十條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對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以及證據的證明力提出質疑、說明和反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71條

貸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 上一篇:企業法律部合規工作計劃範文選
  • 下一篇:秦代法律的內容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