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隊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成敗直接影響到部隊執法的公信力,這就要求每壹個基層消防監督人員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消防執法監督,依法保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好地為社會穩定和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為此,我們從執法監督入手,進行認真的研究,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思考和總結。下面就如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進壹步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談幾點看法。壹、消防監督執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壹)執法觀念有待提高。目前,壹些消防執法部門對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理念理解不深不透,在執法過程中不善於將消防工作融入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重法律效果輕社會效果、輕處罰輕教育的現象依然存在。壹些消防執法人員濫用職權,導致特權思想滋生,服務意識缺失。他們往往以“管理者”自居,對待群眾不客氣、不尊重、不耐煩、漫不經心,對群眾冷眼相待,甚至玩弄特權。(2)執法主體素質有待提高。首先,他們在學習上不夠積極。防火業務需要長期的積累。目前,很多消防工作人員在上崗前沒有系統地學習消防監督業務,也沒有認真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他們上任後很難迅速展開工作,工作中也不註重積累,甚至長期專業水平不高。二是在管理上不夠嚴格。基層大隊對防火員的管理相對松散,造成防火隊整體感覺作風松散。第三,在使用中不夠重視。壹些地方把防火員當成單位的外勤人員,防火員的個人價值主要不在於專業熟練程度,嚴重挫傷了防火監督員學習業務的積極性。(3)執法行為標準有待規範。壹個是剛性喪失。公安消防機構作為督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執法主體,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程序嚴謹。在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是根本,但在具體認定和查處上不能過於死板。第二是靈活性不平衡。目前,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追求利益空間的最大化,降低投資成本,已經成為很多開發商或私人業主的思維規律。在法定自由裁量權內,壹些執法幹部脫不開人情,從而降低了執法門檻。(4)執法監督的有效性有待加強。目前消防執法監管以事後監管為主,事前、事中監管措施薄弱。雖然壹再強調監管工作要提前介入、全程參與,但由於缺乏有效的具體措施,導致監管工作滯後,事前、事中監管缺失,加大了發現和糾正隱患的難度,嚴重影響了執法監管的正常開展。此外,許多執法幹部缺乏主動性、服務意識和以人為本的思想,基層單位也缺乏對執法規範化和效率的思考和創新。二、提高消防執法規範化水平的主要措施(壹)完善機制,構建執法規範化體系。要把建立健全消防執法制度作為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基礎,從源頭上壓縮執法權力濫用的空間,鏟除不規範執法的生存土壤。壹是完善消防監督執法基本制度。對於涉及消防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消防審核驗收、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價、重大工程消防安全論證、火災事故調查、消防行政處罰等事項要制定嚴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具體執法行動中的各項基本制度,並堅持不懈地加以落實,用制度明確執法責任,用制度規範執法行為,用制度減少錯誤和失誤。二是全面推行執法公開制度。執法公開是加強外部監督、規範執法程序的重要保證,也是增強執法效果、取信於民、普法於民的重要手段。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和各種程序都要毫無保留地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讓權力始終在陽光下運行,督促我們規範執法、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在陽光下微笑執法。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處理誰負責”的原則,將法律法規和制度落實到每壹個執法行為和執法環節,促進消防監督執法正確、規範、高效運行。(二)忠誠為民,為執法規範化建設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在執法理念上,追求與時俱進、忠誠可靠、恪盡職守,牢固樹立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意識,在執法辦案中信任人民、依靠人民、服務人民,使消防工作充分體現人民意願、適應人民需求、維護人民利益。我們消防監督人員在執法中要始終充滿對人民的深情,執法高效快捷,實事求是,嚴肅執法。要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努力打造壹支具有鐵的意誌、鐵的作風、鐵的紀律、鐵的本領的消防執法隊伍,使之成為黨委政府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鋼鐵之師。要把消防安全水平的穩步提高、火災形勢的穩步下降、社會秩序的平安和諧作為消防執法的最終目標。通過有效的檢查調研、深入的宣傳教育、適度持續的技術推廣,進壹步提高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技術水平和人防能力,真正實現全民關心消防、人人關註消防、* * *做好消防的良好局面。在社會評價中,始終把人民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和檢驗消防執法工作的根本標準,真正把人民的呼聲作為第壹信號,把人民的需求作為第壹選擇,把人民的利益作為第壹考量,把人民的滿意作為第壹標準。要自覺把執法為民的思想貫穿於消防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全過程和消防執法的各個方面,堅持不懈地樹立廉潔奉公、熱情服務、解決問題的良好形象。(三)公平公正,確保執法規範化的真實成效。要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做法律的忠實實踐者和捍衛者。要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執法的出發點和歸宿,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用”的要求貫穿於整個執法過程。落實到具體的消防執法工作中就是要做到四個保證:壹是保證制度的落實。要堅決落實審批、評議制度和雙人執法、定期檢查制度,確保執法主體合法規範,執法程序合法規範。二是保證鑒定準確。在消防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準確把握消防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對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的認定必須準確、嚴格,同時要提出科學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幫助和指導單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三是確保程序嚴格。消防執法要始終做到檢查、審批、文件、通知、措施、取證、處罰到位,環環相扣。四是確保獎懲到位。對於消防執法,要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做到每壹個案件都要評估,定期考核,獎懲分明。基層執法單位要及時對每位監督員制作的執法案卷進行評估,總結好的做法,指出不足。三。關於進壹步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建議(壹)突出執法理念的引領作用。基層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面向群眾,這就要求全體消防監督人員進壹步增強法制意識和群眾意識,把“人民消防為人民”作為消防執法的指導思想,不斷提高執法水平,規範執法行為,確保執法過程的合法性。其次,執法目的要正確,排除各種幹擾,排除各種雜念,自覺為目標努力。我們要堅持公正的原則,公平地說話,公平地辦事,公平地處理問題,特別是在公與私的選擇上,要以公為先,不能因為單純的私利而喪失原則。防止私欲的膨脹,自覺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才能抵禦誘惑,控制欲望。要形成執法氛圍,讓執法為民成為每個消防監管人員的自覺行動。基層消防隊領導應帶頭執法為民。在分配任務時,既要把人民的需要和感受放在第壹位,又要堅決避免侵犯人民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及時發現執法為民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帶動和激勵的模範作用,使文明執法成為壹貫作風,確保公正高效執法。(2)突出執法實踐的服務力。要不斷提高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素質。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取決於他們對法律規範的認識和實際運用能力。作為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首先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激發知識結構和專業能力自我更新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執法人員先學法、懂法、懂法、守法的濃厚風尚。其次,要提高消防執法的實踐能力,做中學,做中學。在日常執法實踐中,要註意總結吸收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註重研究解決最容易滋生問題的薄弱環節,實現執法質的飛躍。三是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善於和人民群眾打交道,廣交朋友,知其情,說其話,做好群眾的事,解其憂,用優質高效的服務讓群眾滿意。四是提高創新工作措施的能力,把創新精神貫穿於消防執法工作乃至整個消防工作,善於通過創新解決新情況、總結新經驗、開拓新局面。(3)突出執法為民的公信力。基層消防監督執法人員要以服務人民為宗旨,自覺從保護人民利益的角度執法,投入熱情,積極為人民排憂解難;其次,要樹立人性化執法的理念,防止偏執執法,隨時設身處地,積極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思想上親民、思想上愛民、情感上親民、行動上惠民,牢固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基層消防監督員要依據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執法程序,規範執法標準。法律依據適用要準確,辦案流程要規範,程序要封閉。針對日常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偏差的具體執法行為,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執法程序規範,使各項執法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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