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國統壹入學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我國* * *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經過兩年及兩年以上(高職高專畢業至9月1,2010,下同),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並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培養目標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我校對參加學術型研究生統壹考試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具體業務要求如下:①大學學習期間各科成績良好(或80分以上),畢業論文(或設計)成績優秀;(2)本人在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中學習或學習6門以上成績合格的有效書面證明(須由教務部門出具);報考非外語專業的考生還必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或者考改革後的英語四級,500分以上。申請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專業四級(TEM4)考試。
註意事項:①招生專業目錄註明不招收同等學力專業,拒絕同等學力考生報考;(2)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報名前將相關材料(前款①、②、③項)的復印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報名或郵寄至福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後方可報名;(3)復試時,同等學力考生須按同等學力報考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成人本科畢業生需提供成人高校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及成績單);(4)復試時,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參加兩門專業本科課程(筆試)。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者,可再次申請碩士學位,但只能申請委托或自費的碩士學位。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生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才能報考。
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8月31970以後出生),報考委托培養、自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畢業生全國統壹入學考試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研究生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1)中的要求(除“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學術型研究生統壹考試的具體業務要求”外)。
(2)在高校就讀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校本科專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1)中的要求(除“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學術型研究生統壹考試的具體業務要求”外)。
(2)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運動大師工商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項目管理、教育碩士教育管理、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第1、2、4和5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經過五年以上學習,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管理學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須符合(1)中的要求(包括“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學術型研究生統壹考試的具體業務要求”)
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類別為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自負盈虧)。這些專業學位畢業生需要按規定繳納培訓費,不享受研究生壹般獎學金。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滿足申請條件(1)中1,2,4,5的要求。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後(壹般應取得學士學位),連續工作4年及以上,業務優秀,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所在單位同意,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
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及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並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他是本單位委托的在職職工。
(四)接受國外學校推薦免試生的條件。
我校接受壹定數量的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其他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除MBA、工程碩士專業中的項目管理外,其他學術專業和專業學位均可接受免試生)。歡迎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畢業生聯系我校攻讀碩士學位。具體措施請參考福州大學研究生教育網站相關說明。
摘自福州大學2010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