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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和處理施工合同糾紛的幾點思考?

眾所周知,建築工程領域具有專業性強、履約周期長、市場運作不規範的特點。建設工程合同案件標的額大,審理難度大,糾紛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然而,大多數施工合同糾紛是結算糾紛。除了單純的工程款結算糾紛,大部分工程糾紛都與結算有關或者最終體現為結算糾紛。我們施工企業很重視結算問題,通常會妥協忍辱負重。在結算階段,壹定不能含糊,壹定要盡力爭取。由於結算直接關系到利潤的實現,結算階段往往是合同雙方矛盾凸顯並最終爆發的重災區。

壹、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解決中的壹些問題

1分。關於多合同情況下工程總價款的結算。這種情況比較復雜,有的是招投標簽的,有的不是,有的是建設主管部門註冊的,有的不是,有的是白紙黑字的合同,有的不是。這種情況要具體分析:(2)國家沒有規定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未招標的,以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招標後,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壹致的,以中標合同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未招標,但按照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要求,合同備案與當事人私下簽訂的合同內容不壹致,不構成白紙黑字的合同,需要具體分析,主要看當事人實際履行合同的情況確定工程總價。建材價格上漲,要求情況有所改變。雙方對建材價格上漲風險有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處理。約定不明確與否,需要法院來判斷。雖然情勢變更原則早已被理論界討論,最高法院的指導意見和相關會議精神也承認情勢變更,但同時強調要嚴格控制。因此,從實際效果來看,如果沒有約定或者協商不成,承包商的主張很難得到支持。江蘇省建設廳雖然有針對建材價格上漲的相關指導文件,但由於效力層面的原因,最多只能作為個人判斷的參考,很難作為實際判斷的依據。這壹點施工單位要高度重視,最好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材料價格上漲的風險範圍。合同有效性對工程款結算的影響。根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精神,盡量維持合同的效力。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工程價款也可以參照合同結算;對於質量不合格的,無論合同是否有效,都很難主張支付工程價款。合同無效的主要情形有:(2)證件不全,如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於違章建築;(4)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合同無效的。無效合同雖然可以參照合同進行結算,但並不意味著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沒有區別,這需要具體分析:(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已經開工但尚未完工的,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壹是確認合同無效後,應當立即停工,無效合同自始無效,不能再按合同履行。第二,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有三種情況。壹是部分竣工工程質量低劣,無法彌補質量缺陷,存在安全隱患,應當拆除,施工方支付的工程款應當返還;二、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質量合格或者能夠以較小的代價彌補工程質量缺陷的,應當折價賠償;三、嚴重違反規劃或未取得有關審批手續的,不論工程質量是否合格,都應拆除並退還工程款。第三,賠償損失。根據故障情況和損失的大小,做出具體分析。(

101)協商調解,雙方為了解決糾紛,對自己的權利義務進行懲罰,做出妥協。(2007年九部委聯合發布《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及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試行規定》關於爭議評審。此外,合同當事人可以將仲裁機構爭議評估示範條款寫入合同文件。雖然建設工程評標機制的本土化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但從長遠來看,它將在建設工程爭議解決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有關各方應註意合同中規定的評估機制。(選定的仲裁委員會,與仲裁和或訴訟不能同時約定,否則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可能無效。如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示範條款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最終系統。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壹爭議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結算的法律風險防範

11)整體合同規劃,包括合同體系、合同類型、合同風險分配以及合同間的協調。不同的項目,不同的合同類型,不同的計價方式和結算方式,不同的承包方式等。,都與承包工程的利潤實現有關。(3)合同執行控制。分析和披露合同,監督、跟蹤和診斷合同執行過程,處理合同變更和索賠。合同的實施階段尤為重要,在工期控制、供應計劃、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質量管理、變更管理、簽證索賠、人員與組織、業務管理規定、信息管理與溝通等方面都可能存在法律風險。在按照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做好項目管理的同時,要意識到法律風險,加強合同履約管理,控制履約交底、資料管理、履約過程檢查等主要環節。註意比如現場資料管理,印章使用和保管管理等。,看似常規的項目管理問題,可能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施工企業應完善項目管理流程,真正落實法律風險的降低。(第228條,其中1)控制工程合同的效力,以確保防止因履行而產生的無效合同。(3)避免違法分包、違法分包、掛靠等無效行為,加強對項目經理的有效管理,妥善處理內部承包責任制。(5)加強月度工程報告確認和進度款收取管理。(7)有效解決工程價款及時結算的管理問題。(9)做好合同評估,對成本、履約能力、風險等方面進行評估。(11)註意合同計價方式,正確把握工程量清單和定額計價的操作模式,量價並重。(13)正確理解和行使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1)發包人不組織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為防止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竣工後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交竣工報告及相關資料是承包人的義務。驗收後,若發包人驗收不合格,質量問題未解決或合同範圍內的內容未完成,承包人應整改質量問題並完成未完工程。整改修復完成後,再次發出書面驗收申請,不再發出口頭通知。(3)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制度,特別是甲供物資的風險防範..加強內部學習,提高人員素質,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或指定專人,將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控制任務分解到各職能人員,聘請外部專業人員對風險進行有效監控。在風險管理過程中,要註重風險監控,加強風險識別,量化風險,制定有效的應對方案,責任到人,權責明確,有效控制和化解全過程法律風險。

希望對妳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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