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委托方:
服務提供商:
物流服務:運輸和零擔配送* * *
合同號:
客戶代碼:
簽署日期:2001年。
物流服務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物流服務商:(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流服務,服務範圍為甲方提出的要求送達的地點。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由雙方共同執行。
簽訂本合同的基礎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1.2國家和地方關於運輸和儲存的法律法規。
1.3雙方合作意向備案文件。
第二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權
2.1合同
2.2“報價”
2.3雙方認可的物流方案和操作流程。
2.4其他補充文件。
第三條本合同所指的物流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品運輸、配送等物流服務。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4.1杭州到各城市運費表。(見附件)。
4.2操作流程設計。(見附件)
4.3授權委托書。(電子郵件形式)
第五條費用結算和支付的方式和周期
5.1費用結算周期為壹個月,即乙方在次月_5_前向甲方列出當月所有費用;甲方必須在收到清單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算並通知乙方開具發票,甲方應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所有費用。
5.2乙方應根據雙方確認的月度運費清單與甲方結算運費。
5.3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核算,則視為確認乙方運費清單的相應金額。
5.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發票並核實無誤後,以轉賬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按時向乙方支付運費。
6.1.2因產品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由甲方負責。
6.1.3因甲方信息錯誤導致乙方物流服務出錯的,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6.1.4甲方對乙方的要求與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相違背的,乙方有權拒絕。
6.1.5甲方應承擔因甲方臨時變更信息或要求而造成的誤工費、增加的人工及相關額外費用。
6.1.6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付清所有欠款..
6.1.7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臨時加急服務時,應與乙方協商,超出乙方控制範圍的加急費用由甲方承擔..
6.1.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整個運輸過程進行監督和指導,並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貨物信息。
6.1.9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變更運輸路線、目的地或停止運輸,乙方不得拒絕。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6.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2.1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和合同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並對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負責。
6.2.2乙方負責補充和完善物流方案和流程。
6.2.3乙方收到貨物時,必須檢查包裝是否損壞。如有損壞,應立即提出,交由甲方處理,並做好相應記錄。貨物到達目的地並交付後,如果外包裝嚴重破損,客戶可以要求驗貨。如貨物損壞,應視為乙方責任,乙方應按出倉價賠償。
6.2.4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與乙方結清所有應付賬款和應收賬款..
6.2.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饋相關物流信息,包括貨物的收發、甲方客戶的意見和建議等。
6.2.6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及甲方客戶境內違反對方規章制度的,應自覺接受對方規章制度的管理。
6.2.7乙方應保證運輸車輛清潔、完好,車輛尾氣排放達標,並遵守禁止鳴笛等當地規定。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應保護彼此的知識產權。未經另壹方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另壹方的數據和文件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如出現上述情況,披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法律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8.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約定3個月)。如果任何壹方在3個月內對合同條款有異議,在作出適當調整後,合同可以續簽。如果3個月期滿後雙方對合同條款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期至。
8.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時,應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8.3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
8.4本合同壹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5雙方認可的傳真、電報、會議紀要、電子郵件和授權委托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6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雙方同意乙方所在地法院為有管轄權的法院。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簽署日期: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