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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文件:臺灣省問題的現狀與最佳解決方案

自李登輝發表“兩國論”以來,兩岸關系經歷了壹場幾乎史無前例的政治軍事鬥爭。即中國政府和大陸人民本著“壹個中國”的根本原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罕見的大規模正義譴責和重大軍事威懾,反對和遏制了繼“兩國論”之後在臺灣省問題上出現的最緊迫、最嚴重的分裂傾向。人們完全可以相信,如果沒有這場堅決鬥爭,分裂圖謀將會更加猖獗,臺灣島從祖國分裂出去的危險將會更加嚴重。但另壹方面,時至今日,李登輝肆無忌憚地掀起並刻意維持的分裂主義狂潮不但沒有收斂,反而因為島內政治博弈的需要,隨著“總統”選舉的臨近而愈演愈烈,成為幾乎所有竭力謀求主權的黨派或團體都參與其中,以在其幫助下贏得選票的惡潮。臺灣省問題的巨大危險遠未結束,它可能會因為激烈的總統選舉和可能出現的政治鼓勵而變得更加尖銳和緊迫——分裂主義政綱的選舉結果證明或多或少有利於政黨或團體的自身利益。這些現有的或可能出現的情況,再加上種種令人擔憂的事件(至少包括臺灣省當局正在努力加強防衛或反制力度,美國國會內外反華勢力依然活躍,已經贏得總統寶座的* * *和黨政官員壹再發表親臺言論,軍事威懾對臺的有效性可能隨著威懾態勢的延續而降低, 而旨在增強長期有效性的威懾升級有其相當狹窄的邊界),這意味著在臺灣省問題上做出根本性戰略決策的時刻很可能迫在眉睫。 與以往任何時候相比(也許1950的上半年是個例外),我們不再有那麽多時間進行政策規劃,或者同時等待情況逐漸好轉。

此時此刻,形勢要求我們壹方面在軍事威懾的配合下進行最大限度的政治外交攻勢,另壹方面在絕對必要時做好各種軍事打擊的充分準備。政治外交努力主要指:(1)在臺灣省選出新的“總統”之前,盡壹切可能影響島內輿論,切實鼓勵反分裂反統壹的勢力,歡迎和推動任何政黨和政治人物在這些方向上的任何改變,努力盡可能削弱李登輝的政治影響力;(2)在以軍事政治手段試圖阻止分裂趨勢的前提下,在臺灣省“總統”選舉後,適時提出壹個基於創造性思維的政治解決方案,有可能成為兩岸政治談判的基礎,從而有效降低臺獨危險,爭取祖國和平統壹;(三)力爭通過目標明確、內部連貫的外交努力,進壹步改善中國的國際形勢,特別是努力扭轉中美之間的相對緊張和缺乏互信的局面,努力促使美國政府遵守“三不”承諾,遏制對臺軍售的力度和規模,並將臺灣省納入戰區導彈防禦系統。至於做好各種軍事打擊的充分準備,壹是要讓軍事威懾有足夠的可信度來賴以成功;二是為了應對可能出現的最壞情況,即中國行政當局反復對臺動武的“門檻”——臺灣省當局實施“臺獨”或外國勢力實施重大軍事幹預分裂臺灣省[1]。

但是,僅考慮上述政策主張及其各種主客觀依據,還遠遠談不上對臺灣省問題的透徹考慮。我們不僅要正視和估計我們在臺灣省問題上所面臨的壹切基本困難[2],正如我們知道完成統壹大業的壹切基本有利條件壹樣,而且至少要討論到目前為止幾乎所有報刊的有關文章都沒有提出的三個重要問題[3]。首先,我們必須為實際和具體的軍事打擊設定非常明確、自覺和具體的政治目標(它們可以大致分為兩類,即制止分裂主義和為最終的和平統壹創造重要條件;或者以武力壹舉實現統壹),並出於這種政治目的堅持指揮作戰行動。第二,必須考慮到,美國雖然可能缺乏足夠的意誌和能力通過大規模使用武力強行阻止中國實現應有的完全統壹,但同時也可能頑固拒絕接受戰後現狀,從根本上改變對中國的態度和立場,從而開始壹場針對中國的長期冷戰。第三,我們壹方面可以說已經下了決心,統壹問題不能無限期地拖下去,但另壹方面也要有思想準備,祖國統壹大業可能需要許多年才能成功,需要更長時間的鬥爭來鞏固。不思考這三個重要問題,不足以在短期或中長期做出壹個可以稱之為審慎的大決策,也不足以做出壹個壹旦確立就不應猶豫甚至輕易改變的根本性政治決心。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們都屬於中國整體和長遠利益框架內的臺灣省問題上必要的大戰略平衡,而且它們都涉及到治國理政的根本原則。

應該掌握實際軍事打擊的具體政治目的。

克勞塞維茨[4]在西方歷史上第壹次把戰爭作為壹個整體進行客觀辯證的研究,他認為戰爭作為壹種有組織的大規模暴力,具有雙重性,或者說有兩種基本形式。在其抽象或理論的形式中,戰爭是壹種對其應用沒有邏輯限制的暴力行動,是兩種有生命的武裝力量之間的致命碰撞。在其中,每壹方都竭力完全壓倒對方,導致暴力升級,直到達到壹方最終毀滅另壹方的極端情況,也就是所謂的絕對戰爭,或者說絕對暴力。用克勞塞維茨自己的話來說,這樣的戰爭形式以完全的軍事勝利為目的,“為了要麽在政治上徹底消滅敵人,要麽解除敵人的武裝,從而迫使它接受任何和平條件”,其根本特征在於“不受約束的武裝沖突和不服從除武力本身規律以外的任何規律”[5]。然而,在現實世界中,絕大多數戰爭都是無法達到極端條件的有限戰爭。這種戰爭不會導致更不用說任何壹方的完全投降,其物質上的徹底毀滅;通過談判達成的和平(不考慮戰爭造成或加劇的雙方力量差距),可以包含各種有限的結果,是這種戰爭的可行結局。總的來說,這裏制約戰爭升級的是戰爭以外的深層次因素,這些因素體現在從事戰爭的政治目的及其在戰爭行動中的主導作用。克勞塞維茨的壹位評論員說:“戰爭中有壹種關於暴力的辯證法,它傾向於用政策的目的來取代完全軍事勝利的目的。”[6]正是有限的政治目的防止了絕對暴力和完全軍事勝利的巨大直接和間接代價,這種代價在大多數情況下遠遠超過了可獲得的實際利益。但是,戰爭中還有另壹種暴力辯證法,即上面提到的武力本身的法則:由於戰爭的絕對性,或者由於隨著暴力沖突而必然加劇的激情、仇恨和對失敗的恐懼,軍事目的具有強烈的走向極端(即徹底消滅對方)的傾向。如果政治目的不夠堅定,必然導致有限戰爭的退化,導致戰爭行動與政治利益的理性估計背道而馳[7]。當然,政治目標本身的規定是極其重要的,這取決於所期望的和所涉及的價值之間的適當平衡,目標和它所依賴的可用能力之間的近似比例,以及對戰爭行動的收益和成本之間的有利估計。極端的政治目標在戰爭過程中很容易讓位於“武力本身的法則”。

戰爭應該是政治的延續。如果絕對的政治必要性要求對臺灣發動軍事打擊,那麽在實施打擊之前就應該確定具體而堅定的政治目的。所謂具體,是指它不僅包括維護領土完整、爭取祖國完全統壹等壹般原則,還指在實施這種打擊的特定階段,根據全局推動實現這些原則的具體程度(從不平等的部分到完全),或者說戰前的現狀會因軍事打擊及其即期政治效果而改變到什麽程度。所謂堅定,就是在軍事打擊及其直接政治並行或後續的整個預期過程中,總是用這種特定的政治目的來指導甚至規定軍事行動及其軍事目的,除非全局發生了意想不到的、本質上的變化,以至於必須改變。如果不事先設定非常自覺的具體政治目的,堅持指揮作戰,那麽對臺軍事打擊必然會由於愛國激情、對李登輝等人的憤慨和美國可能的軍事幹預、局部軍事勝利帶來的興奮或局部軍事挫折帶來的刺激等諸多因素,不自覺地滑向純軍事邏輯主導的“絕對戰爭”軌道,其綜合成本遠遠超過所獲得的綜合收益。

在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鬥爭史上,有過因為沒有事先有意識地確定具體而堅定的政治目標而遭受嚴重挫折的教訓。在赴朝參戰的決策過程中,以毛澤東為首的開國元勛們對敵我雙方的各種特點,雙方在不同領域的實力差異,以及在整體戰爭意誌和能力方面所能承受的壓力極限,都作出了足夠具體、周到和嚴謹的估計。這和驚人的政治勇氣壹樣,是做出正確出兵朝鮮決定的根本條件。但現在可以認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他們在這壹決策過程中多少忽略了壹個必要性,即以高度的自覺事先確立壹個具體而堅定的戰爭目的,以至於在第二次抗美援朝戰役輝煌勝利帶來的興奮和沖動中,毛澤東輕率地決定為了金日成而徹底消滅“聯合國軍”,統壹全朝鮮。隨之而來的是隨後幾場戰役的嚴重失利,甚至是停戰談判中最佳時機和最佳權力位置的錯誤(從某種意義上說,這類似於美國幾個月前犯下的大錯:麥克阿瑟在仁川的勝利所引起的興奮和傲慢,決定性地促使美國決策者放棄了既定但並不堅定的戰爭目的——恢復半島戰前的原狀, 而改為武力統壹整個朝鮮,結果中國參戰,給美國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 當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上,這方面高度成功的歷史案例要多得多。他們的勝利,與事先確立有限的、合理的、具體的、明確的政治目標密切相關,全靠始終以此為作戰行動的統帥。

如前所述,就軍事打擊臺灣而言,這樣的政治目的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制止分裂,進而為最終和平統壹創造重要條件;二是壹舉以武力實現統壹。哪壹類更合適,如前所述,也取決於哪壹類更符合中國至關重要的國家利益之間的價值安排,更符合我們在臺灣省問題上的現有和可用能力,更能導致最有利的收益與成本之比。顯然,要作出這些判斷,我們需要討論本文將要討論的其他問題。但這裏可以提前說明,至少在目前可以明確預見的情況下,前壹類代表了壹種明智而審慎的政治選擇。

對臺大規模軍事打擊引發中美冷戰的可能性

大多數觀察家有理由相信,對臺灣的實際軍事打擊幾乎肯定會導致美國的軍事幹預。但這種幹預的具體方式、規模、力度、持續時間都有各種可能。最終,實際情況將取決於許多因素及其復雜的相互作用。其中,當時的中美關系大局、美國國內對華輿論、大陸對臺軍事打擊的規模、力度、具體政治目的和“門檻”大概是特別重要的三組因素,最後壹組尤為關鍵。然而,這組因素的作用並不像乍看起來那麽簡單,即它的目標是壹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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