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以來,被告人劉社會、張新利、、王力經事先策劃,以毆打、侮辱、口頭威脅等手段,組織被害人劉某某(男,54歲)、盛某某(男,40歲)、孫某某(男,49歲)、趙某某(男,40歲)。2010年4月30日,劉傑石、張新立、劉慧敏、王力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劉社會、張新利、、王力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多名殘疾人乞討,應當以組織殘疾人乞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此案是2006年刑法增設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後,北京市首例被提起公訴的案件。
2011 1 13 10上午15時,海澱法院法庭開庭審理此案,中國法院網進行了現場直播。
主持人:庭審工作準備就緒,書記員已進入法庭。
書記員:現在宣讀法庭規則。1.未經許可不得錄音、錄像、攝影、錄音;2、不準進入試驗區;3、禁止鼓掌、喧嘩、吵鬧等影響審判活動的行為;4、不準說話和提問;5.註意保持室內衛生;6.請關閉無線通訊工具。審判長、值班法庭人員和司法警察應當對違反旁聽紀律的人員進行勸誡和制止。如果他們不聽勸告,根據審判長的決定,可以沒收影片、錄音帶和錄像帶。或者責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審判長:(敲錘)。法庭現在開庭。請法警將被告人劉社會、張新利、、王力帶至法庭。
審判長:第壹被告,妳叫什麽名字?
被告:(第壹被告劉傑石)劉傑石。
審判長:還有別的名字嗎?
被告:(劉社)無。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出生的?
被告:(劉社)1971年165438+10月25日。
審判長:民族?
被告人:(劉社會)漢族。
審判長:文化程度?
被告:(劉社)小學。
審判長:籍貫?
被告:(劉社)河南省上蔡縣。
審判長:家庭住址?
被告:(劉社)河南省上蔡縣五龍鄉孟樓村。
審判長:妳有工作嗎?
被告:(劉社)農民。
審判長:妳以前受過法律的審判和懲罰嗎?
被告:(劉社)沒有..
審判長:有沒有請辯護人?
被告:(劉社)沒有..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被拘留的?
被告:(劉社)2065438+2000年4月30日。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被抓的?
被告:(劉社)2010年6月2日。
審判長:妳因何被捕?
被告人:(劉社)涉嫌組織殘疾人乞討罪。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收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的?
被告:(劉社)2010 65438+2月23日。
審判長:第二被告,妳叫什麽名字?
被告:張新禮。
審判長:還有別的名字嗎?
被告:張莉。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出生的?
被告:(張新立)1971年7月2日。
審判長:民族?
被告人:(張新立)漢族。
審判長:文化程度?
被告人:(張新立)文盲。
審判長:籍貫?
被告:(張新利)河南省上蔡縣。
審判長:家庭住址?
被告:(張新立)河南省上蔡縣五龍鄉孟樓村。
審判長:妳有工作嗎?
被告:(張新立)農民。
審判長:妳以前受過法律的審判和懲罰嗎?
被告:(張新禮)沒有..
審判長:有沒有請辯護人?
被告:(張新禮)沒有..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被拘留的?
被告:(張新立)2010年4月30日。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被抓的?
被告:(張新立)2010年6月2日。
審判長:妳因何被捕?
被告人:(張新立)涉嫌組織殘疾人乞討罪。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收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的?
被告:(張新立)2010 65438+2月23日。
審判長:第三被告,妳叫什麽名字?
被告:劉慧敏。
審判長:還有別的名字嗎?
被告:(劉慧敏)沒有。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出生的?
被告:(劉慧敏)1974年5月24日。
審判長:民族?
被告:(劉慧敏)漢族。
審判長:文化程度?
被告:(劉慧敏)小學。
審判長:籍貫?
被告:(劉慧敏)上蔡縣。
審判長:家庭住址?
被告:(劉慧敏)河南省上蔡縣五龍鄉孟樓村。
審判長:妳有工作嗎?
被告:(劉慧敏)農民。
審判長:妳以前受過法律的審判和懲罰嗎?
被告:(劉慧敏)沒有..
審判長:有沒有請辯護人?
被告:(劉慧敏)沒有..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被拘留的?
被告:(劉慧敏)2010年4月30日。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被抓的?
被告:(劉慧敏)2010年6月2日。
審判長:逮捕是為了什麽?
被告人:(劉慧敏)涉嫌組織殘疾人乞討罪。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收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的?
被告:(劉慧敏)2010 65438+2月23日。
審判長:第四被告,妳叫什麽名字?
被告:王力。
審判長:還有別的名字嗎?
被告:(王力)侯莉。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出生的?
被告:(王力)1971年165438+10月23日。
審判長:民族?
被告人:(王力)漢族。
審判長:文化程度?
被告:(王麗)小學。
審判長:籍貫?
被告:(王力)河南省上蔡縣。
審判長:家庭住址?
被告:(王力)河南省上蔡縣五龍鄉孟樓村。
審判長:妳有工作嗎?
被告:(王力)農民。
審判長:妳以前受過法律的審判和懲罰嗎?
被告:(王力)沒有..
審判長:有沒有請辯護人?
被告:(王力)沒有..
審判長:妳什麽時候被拘留的?
被告:(王力)2010年4月30日。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被抓的?
被告:(王力)2010年6月2日。
審判長:逮捕是為了什麽?
被告人:(王麗)涉嫌組織殘疾人乞討罪。
審判長:妳是什麽時候收到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的?
被告:(王麗)2010 65438+2月23日。
審判長: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於今日公開開庭審理了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社會、張新禮、、王力組織殘疾人乞討壹案。由代理審判員張鵬擔任本院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程寶榮、王怡靜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易萌擔任法庭筆錄。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指定代理檢察官林傑出庭支持公訴。妳聽清楚了嗎?
被告:(4名被告)仔細聽著。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有權申請回避,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出庭,有權調取新的物證,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有權為自己辯護,被告人有權進行最後陳述。被告明白嗎?
被告:(4名被告)我明白。
審判長:妳申請回避嗎?
被告人:(4名被告人)未申請回避。
審判長:現在法庭調查開始。首先,檢察官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2009年以來,被告人劉社會、張新利、、王力經事先策劃,組織被害人劉某某(男,54歲)、盛某某(男,40歲)、孫某某(男,49歲)、趙某某(男,40歲)采取毆打、侮辱、口頭威脅等手段,2010年4月30日,劉傑石、張新立、劉慧敏、王力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公訴人:被告人劉社會、張新利、、王力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多名殘疾人乞討,應以組織殘疾人乞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判長:妳聽清楚了嗎?
被告人劉社會:我聽清楚了。
被告人張新禮:我聽清楚了。
被告人王力:我聽清楚了。
被告劉慧敏:我聽得很清楚。
審判長: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和妳收到的壹致嗎?
被告人劉社會:壹致。
被告人張新禮:壹致。
被告人王力:壹致。
被告劉慧敏:壹致。
審判長:被告人,妳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有什麽意見?
被告人劉社會:我沒打過殘疾人。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打過殘疾人。
被告劉慧敏:我從未打過殘疾人。
被告王力:不予置評。
審判長:請公訴人就指控內容向被告人提問。
公訴人:被告人將不再接受法庭訊問。
審判長:我們當庭舉證質證吧。首先,檢察官向法庭提供證據。
公訴人:宣讀被告人劉社會的供述,確認自2009年4月至今,被告人劉社會、、張新利、王力先後組織盲人、盛矯正、孫、趙如意等人在海澱區北醫三院、朝陽區周邊乞討,其中劉社會對殘疾人進行毆打。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我沒打過殘疾人。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打過殘疾人。
被告劉慧敏:我從未打過殘疾人。
被告王力:不予置評。
審判長:告訴我這些盲人去北京的順序。
被告人劉社:趙如意是第壹個,其他的我記不清了。
公訴人:宣讀了被告人張新麗的供述,證實了她與劉社會、等人組織盲人乞討的情況。四個盲人住在壹個房間裏。想罵就罵,想打就打。不管天氣如何,他們都被要求出去乞討。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有虐待、威脅盲人。
被告人劉社會:對金額有異議。
被告劉慧敏:我沒有虐待或威脅盲人。
被告王力:不予置評。
公訴人:宣讀被告人的供述,用以證明王力夥同劉社會、張新利、組織脅迫盲人乞討。
審判長:妳認為被告怎麽樣?
被告劉慧敏:我從未打過盲人。
被告人劉社會:我沒打過瞎子。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有打過盲人,也沒有嚇唬過盲人。
被告王力:我沒見過劉慧敏打人。
公訴人:宣讀被告人王力的供述,用以證明自2009年以來,被告人王力夥同劉社會、張新利、組織脅迫盲人乞討。這位盲人是她丈夫劉慧敏的大哥劉建設在河南發現的。何、劉學社、、帶著這些盲人進京乞討。從9月份開始,就沒有給過這個盲人錢。瞎子要回家,他和劉社會都打了瞎子。2010年4月30日在帶盛矯正乞討時被警方抓獲。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王力:不予置評。我打人了,但沒見過誰打人。
被告人劉社會:我有意見,但她說的不屬實。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打過盲人。
被告劉慧敏:我要投訴。是那個殘疾人撞了我。
審判長:盲人乞討五千多塊錢郵寄回家了嗎?
被告劉慧敏:是郵寄的。
公訴人:宣讀被害人的陳述,用以證明被告人王力自2009年起夥同劉社會、張新利、組織盲人乞討。我不想拉二胡求他們,但是我跟他們說,他們不讓就罵我打我。我是瞎子,無法反抗,想跑也跑不了。他們只是說我連豬狗之類的侮辱性詞匯都等不及。他們打了我很多次,但我記不清細節了。他們只是經常對我拳打腳踢,問我是否還會為他們工作。我不得不說我會為他們工作,所以他們不再打我。被打的時候渾身酸疼,過了很久現在已經好了。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我沒打過瞎子。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打過盲人。
被告劉慧敏:我從未打過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打了,但是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打人。
公訴人:宣讀被害人的供述,用以證明被告人王力自2009年以來夥同劉社會、張新利、組織盲人乞討。有幾個打我,就是用腳踢我的背,用拳頭打我的頭。他們打了我兩次,第壹次是5月份,幾天後又打了我壹次。當時很疼,現在好了。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公訴人:宣讀被害人孫的陳述,用以證明自2009年2月起強迫盲人孫拉二胡乞討。其中,劉氏社會和脅迫盲人和孫乞討。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不知道。
被告張新禮:我沒有跟孫乞討。
被告劉慧敏:我沒有打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沒有意見。
公訴人:宣讀被害人趙如意的陳述,用以證明王力、劉社會、張新利、組織盲人乞討、打罵。劉社會威脅我辱罵,經常用手打我的背,還說“妳要想回家,我就殺了妳。”大概四五次吧,具體時間地點記不清了。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我沒有打罵盲人。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有打罵盲人。
被告人劉慧敏:我沒有打罵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沒有打趙如意。
公訴人:宣讀證人徐聰明的證言,證明徐聰明於2009年8、9月份在五道口地鐵站看見盛矯正時開始乞討。
共同宣讀了證人段寶元的證言,證明盛糾正了在北醫三院門口拉二胡、乞討的情況。
壹起宣讀了證人淩的證言,證明盛糾正了拉二胡乞討的情況。
共同宣讀證人郭全華的證言,證明劉誌敏在北醫三院演奏二胡並乞討。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劉社:不予置評。
被告人張新禮:沒天天出門。
被告劉慧敏:無可奉告。
被告王力:不予置評。
公訴人:宣讀證人吳世昌(被告出租房屋的房東)的證言,用以證明王力、劉社會、張新利、組織盲人乞討。三兄弟和媳婦每天早上7點前和4個盲人出去,晚上12點左右回來。不管刮風下雨,他們每天都出門,沒有不出門的時候。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公訴人:宣讀證人陸桂臣的證言,用以證明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王力、劉社會、、張新利。
結合證人王曉東的證言,證明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王力、劉社會、、張新利。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公訴人:以下是勘驗檢查筆錄,用以證明2005年5月10日,在證人查的見證下,公安機關對王力在北京市豐臺區成壽寺的出租屋進行了檢查。民警未發現可疑物品,被檢查者配合工作,室內物品未丟失、損壞。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公訴人:出示物證照片和兩張被害人劉誌敏及其乞討工具的照片,證明劉誌敏及其乞討工具的情況。
被害人矯正乞討工具照片兩張,用以證明矯正乞討工具的情況。
被害人孫的照片1張,用以證明孫的情況。
被害人趙如意照片有1張,證明趙如意的情況。
出租屋照片10張,證明盲人在豐臺區成壽寺出租屋的生活環境。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公訴人:出示診斷書和病歷,以及劉誌敏的診斷書和病歷,以證明劉誌敏雙眼視力殘疾。
盛更正了診斷證明書和病歷,以證明其因白斑、右眼球萎縮、左角膜葡萄腫被診斷為雙眼視力殘疾。
孫的診斷證明書、病歷證明孫於2010年4月30日被診斷為雙眼視力殘疾。
趙如意的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證明,趙如意於2010年4月30日被診斷為雙眼視覺殘疾。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公訴人:出示《刑事案件受理登記表》,用以證明劉社會、、張新利、王力因脅迫殘疾人乞討被警方抓獲。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公訴人:陳述案情過程證明王力被動到案過程不涉及自首或立功。證明劉慧敏是被動投案,王力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證明張新立和劉社會的到來過程。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公訴人:出示被告人身份證明,證明被告人身份。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檢察官:我們現在查不到被害人和曹姓盲人的情況,妳給我看看辦案說明。
審判長:被告,妳有什麽看法?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審判長:公訴人需要向本院出示哪些證據?
公訴人:證據已經出示。
審判長:被告需要向本院提交哪些證據?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審判長:被告人是否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物證,要求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被告劉社:不適用。
被告人張新禮:不申請。
被告劉慧敏:沒有申請。
被告人王力:不申請。
審判長:被告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嗎?
被告人劉社會:沒有..
被告人張新禮:沒有..
被告劉慧敏:沒有..
被告人王力:沒有..
審判長:法庭調查結束後,開始法庭辯論。先由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
公訴人:審判長和陪審員,通過剛才的法庭調查,證明我院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現發表公訴意見如下:
1.四被告人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多名殘疾人乞討,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殘疾人乞討罪;
2.四被告人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依法應予懲處;
3.被告人可以從輕處罰;
4.希望四被告從今天的審判中吸取教訓,成為新人。
審判長:被告將依次為自己辯護。
被告人劉社會:我們為殘疾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條件。
被告人張新禮:我沒有打過、罵過被害人。
被告人劉慧敏:我從來沒有打過或罵過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打電話了,別人沒看見。
審判長:公訴人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公訴人:關於四被告人沒有打人的辯解,公訴人認為四被告人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穩定,與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相互印證,均證實四被告人以毆打、咒罵、脅迫等手段組織殘疾人乞討,應構成組織殘疾人乞討罪。
審判長:法庭辯論結束,各被告人依次進行最後陳述。
被告人劉社會:希望從輕處罰。
被告人張新禮:希望從輕處罰。
被告人劉慧敏:我希望從輕處罰。
被告人王力:希望從輕處罰。
審判長:現在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另行宣布。拿下四名被告。
主持人:各位網友,現在審判長宣布休庭,庭審結束。本次庭審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制宣傳處姚、趙艷的關心和支持,我院研究室給予了技術指導。在此表示感謝,同時感謝參與本次庭審直播的工作人員的辛苦付出。
免責聲明:本試用記錄不是試用記錄。僅供關心本次審判的網友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資料來源:北京律師資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