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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論文!!話題是中國的稅收制度。要求是先評價和說明中國的稅制是否合理,然後舉壹些例子來突出,比如

當前建立中國稅收信用制度的必要性

我國稅收信用缺失是國家稅收流失的重要原因之壹。稅收信用體系的建立有利於優化經濟環境,提高稅收管理水平,保護守法納稅人的權益。但從現實來看,當前稅收信用立法的缺失、權利義務的錯位、稅收執法誠信的缺失,嚴重制約了稅收信用的建設和發展。據此,應從立法、執法等方面加強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納稅信用體系建設。

關鍵詞:稅收;信用體系;納稅人

稅收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信用缺失不僅造成國家稅收流失,而且擾亂稅收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新形勢下,人們呼籲加強社會綜合治理,構建和諧有序的稅收信用體系。雖然我國在稅收信用建設方面取得了壹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構建科學的稅收信用體系,是我國完善稅制和稅收法治化的需要,也是我國發展誠信經濟、提高國民經濟國際競爭力的迫切任務。

壹、我國稅收信用的現狀分析

近年來,稅務機關普遍開展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活動,大力推行壹站式服務、民主評稅、納稅公開、執法責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稅務隊伍的信用形象。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目前我國整個稅收領域的信用缺失現象依然嚴重。可以說,無論是納稅人,還是納稅人,都表現出壹定程度的不誠信。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總的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A)稅收誠信立法的缺失或不足

我國稅收法制建設雖然取得了壹些成績,但還不夠完備,在壹定程度上還滯後於經濟發展的客觀現實。主要問題有:壹是缺乏關於誠信的專門法律,造成了對守信者的保護不足,對失信者的懲罰力度不夠,也極大地制約了納稅信用體系建設的規範化;二是稅收立法中關於信用的規定明顯缺位,立法過程中對稅收誠信內容考慮不夠甚至沒有考慮,不利於和諧稅收環境的營造;三是現行稅法等涉稅法律對涉稅案件的處罰規定過於靈活,容易導致稅收執法和司法自由裁量權的濫用,造成稅收執法和司法的不公平,破壞稅收征管和納稅之間誠信的法律基礎。

(二)權利與義務觀念錯位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下的權利和義務是對應的,相互的。比如,納稅人既有納稅義務,也有相應的權利。但是,長期以來,我國片面強調納稅人的義務,忽視納稅人的權利,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輿論宣傳上,使納稅人滋生了逆反心理,甚至不惜違約、失信,從而逃稅。對於納稅人和用稅者來說,過分強調自己的權利而忽視了應盡的義務,不僅不能得到納稅人的認可,還在壹定程度上阻擋了政府對稅與稅關系的視線,導致在納稅人監督缺位的情況下,稅收征收和稅收使用的扭曲現象頻發,使得納稅人的契約觀念和誠信意識日益淡化。

(三)稅務機關執法誠信缺失

在執法過程中,稅務機關壹些違背公信力、違法亂紀的行為時有發生,突出表現在:壹是壹些稅務人員濫用職權、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甚至內外勾結,造成國家稅收大量流失,嚴重擾亂稅收秩序;二是納稅人重復檢查現象較為嚴重。比如國稅部門查地稅部門再查,甚至稅務稽查人員查賬,壹查就是幾個月,效率低下,對納稅人的正常生產經營影響很大。三是部分稅務幹部素質不高,執法隨意,稅收執法程序、執法標準、適用法律存在問題;四是由於現行納稅評估標準和“雙定”定額核定標準掌握在少數稅務幹部手中,壹些稅務人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人為造成企業間稅負不公,直接惡化了納稅信用環境。

二,建立稅收信用制度的必要性

(壹)優化經濟環境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和信用經濟。信用經濟的根本立足點是誠信。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對信用的要求越來越高。稅收信用,壹方面要求稅務機關依法治稅,嚴格執法,營造誠信納稅的法制環境;另壹方面,要求納稅人努力增強稅收法制觀念和依法納稅意識,自覺誠信納稅。這些都有利於進壹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二)稅務機關需要提高稅收征管水平

稅收抵免制度包括稅收抵免和稅收抵免。從納稅信用的角度來看,納稅信用制度根據納稅人的信用程度,將納稅人劃分為不同的等級,實行不同的征管方式。給予依法納稅的納稅人更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簡化壹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以納稅信用低的納稅人為重點,加強征管,從而節約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從稅收信用的角度,要求稅務機關規範納稅服務,文明執法,誠信履行對納稅人的承諾,為納稅人誠信納稅創造條件。同時,要公正執法,使誠實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使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這些都有利於稅務機關征管水平的提高。

(三)納稅人改善和維護自身信用的需求

誠信意識是財富意識,社會經濟信用有效益信用的壹面。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可以使經濟交流的參與者方便快捷地獲得對方的真實信息,減少信用調查和驗證的費用和開支,防止因為對交易者的信用產生懷疑而減少社會經濟交流。守信的人也會因為良好的信用而在經濟交往中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稅收信用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壹部分,也具有這壹功能。

三,建立和完善稅收抵免政策的建議

(壹)建立稅收抵免政策的建議

嚴格執法、講信用、重承諾、優服務是對稅務機關的基本要求,納稅信用主要體現在嚴格執法和優化服務上。嚴格執法是稅收工作贏得納稅人信任的關鍵。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做好服務納稅人的工作,進壹步加強內部監督、約束和管理。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要抓好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機制建設,實行嚴格的獎懲分明的責任制,建立對納稅人失信的懲罰和約束機制。在幹部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充分體現獎優罰懶、懲貪治庸的管理機制。工作人員要具體到每個人,職責明確,權責分明,嚴格崗位責任制。

2.優化納稅服務,抓好納稅服務軟硬件建設。在軟件建設方面,要有步驟、有計劃地抓好人員教育、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綜合素質。硬件建設方面:壹是大力發展網絡服務,統籌建設專業稅務網站並納入電子政務系統;二是積極推廣電話服務。

3.完善稅收征管機制。要註意在傳統有效的稅收征管手段基礎上嫁接現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管理的集約化、專業化、信息化,賦予稅收征管新的內涵和時代特征。特別是要加強稅源監管和稅務稽查,大力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

(二)加強稅收抵免的政策建議。

加強稅收使用信用主要是轉變政府職能,使政府從經濟建設者的角色轉變為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進而彌補市場失靈。

1.調整政府職能,加快政府角色轉變。政府職能的調整要努力與市場機制的建設相協調,讓市場去做它力所能及的事情。首要任務是加快財政資金從競爭性領域退出,使政府從經濟建設向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轉變,真正定位於彌補市場失靈的角色。

2.調整財政支出的範圍和結構。主要表現在支出重點放在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特別是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上,結構性減少經濟建設和行政管理費支出,增加社會科學、文化衛生、社會保障和支農惠農支出。

3.細化預算,加強預算安排和支出的全過程監管。編制預算時,在大分類下盡量設置幾個款、項、目,細化支出項目,增加預算的透明度和監督性。

(三)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誠信激勵機制。

針對不誠信納稅人追求眼前經濟利益而喪失信用的短期行為,應加大不誠信成本,增加誠信收益,促使作為“理性經濟人”的納稅人誠信納稅。這主要通過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和信用激勵機制來實現。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當企業或個人有納稅信用不良記錄時,會自動轉入稅收征管系統(CTAIS)作為“納稅不可信企業”,重點檢查監督;二是上述“欠稅企業”在壹定期限內不得轉為正常的、有信用的企業,在此期間再次違反稅收法律法規時,從重處罰;第三,建立制度,公布稅務信息不實的企業和個人;四是與工商、海關、銀行等部門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實現納稅信用信息共享。

(四)降低納稅人的合規成本。

合規成本是指納稅人為履行納稅義務所花費的各種資源的價值,主要包括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務所所花費的時間價值、非人力成本和支付給稅務顧問的費用。稅收遵從成本越高,納稅人負擔越重,越有可能選擇相應的方式逃避納稅義務。因此,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納稅人應最大限度地降低合規成本,簡化辦稅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納稅人承擔的額外費用,給予納稅人申報納稅的指導,提供稅收協助。

(五)完善納稅信用評級管理。

2003年7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正式頒布了《納稅信用等級管理辦法》,對納稅信用等級的考核內容、考核標準、激勵和監控措施、考核組織和程序等進行了規定,在壹定程度上規範了納稅信用等級的管理。但仍有許多不足之處需要改進:壹是在稅收管理上對不同層次的納稅人區別對待,實行不同的管理;二是關註個體經營者和小企業,盡快對其實施信用等級管理和社會認可;第三,國稅和地稅要盡快享受信用評級信息,做到統壹標準,給納稅人壹個公正合理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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