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沾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沾益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設立沾益縣教育局,為沾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責任調整:
(壹)取消沾益縣人民政府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二)將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服務和指導職責劃入沾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加強基礎教育,重點發展農村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動公共教育資源進壹步向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化基礎教育改革,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充分落實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就業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制度創新,進壹步增強職業發展活力。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沾益縣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壹)沾益縣教育局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市、縣有關教育的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教育法規。
(二)沾益縣教育局編制全縣教育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擬定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和速度,並指導和協調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立、調整、撤銷、發展規模的審批。
(3)沾益縣教育局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負責全縣“兩基”的鞏固和提高;指導、協調鄉(鎮)和部門的相關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
(4)沾益縣教育局主管全縣學校德育、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指導全縣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協調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
(五)沾益縣教育局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集教育經費、教育經費和教育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措施;負責縣級教育經費、補助專項資金、教育基建專項資金的分配和管理;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監督和指導教育系統基礎設施建設、校舍安全和校園綠化美化工作,負責縣級學校校舍建設;歸口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六)沾益縣教育局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管理全縣的教育科研、現代信息教育技術、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
(七)沾益縣教育局主管全縣的教學和行政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組織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高中、職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推薦和認定;負責各級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
(八)沾益縣教育局歸口管理全縣民族教育;規劃、協調和指導各種學歷後的繼續教育;制定高級中學、職業高中及其以下學校招生計劃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各類入學考試及相關的社會教育工作;引導持有教師資格證的高校畢業生就業。
(九)沾益縣教育局領導學校黨務工作;負責縣級學校(園區)黨建工作和全縣各級學校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教育系統工會、* *共青團、婦女、少先隊工作;負責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行政監察、信訪、內部審計和道德建設工作。
(10)沾益縣教育局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全縣學校人事管理和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和審批;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的工作。
(十壹)沾益縣教育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工作。
(十二)沾益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基礎教育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和信息系統開發;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宣傳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三)沾益縣教育局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推廣普通話和開展普通話培訓。
(十四)沾益縣教育局負責全縣中小學的教學研究和教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