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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教育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

主要工作職責:

1.政府事務的綜合協調。

2.負責各類文件的操作和管理;

3 .負責起草工作計劃、職業規劃、工作總結、重要報告和教育局機關文件的審核;

4 .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活動和重要事項的安排和督辦;

5.負責機關的文秘、信訪、保密、文件檔案、安全保衛和行政事務;

6 .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

7.指導教育系統群眾組織工作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8.協調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CPPCC委員提案。

組織人事部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市直學校(單位)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

2.負責局級幹部和市直學校(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選拔、交流、獎懲;

3 .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和協調全市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

4.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

5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中小學教師的評聘工作;

6.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人才流動、人事代理和師範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派遣工作;

7.負責優秀教師的推薦、評選和表彰;

8.負責中外教育交流、教師交流和外國專家教學資格學校申報工作;

9.負責市直學校(單位)30年教齡的考核、獎懲、工資福利、退休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榮譽證書的頒發;

10.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學校(單位)黨員幹部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11.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規劃和財務辦公室

主要工作職責:

1.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長遠和年度規劃;

2 .負責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

3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和城鎮中小學收費標準;

4 .負責市區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

5 .指導全市教育基金的籌集和管理;

6 .編制市直屬學校(單位)年度教育經費預算;

7 .負責市級(市統籌)教育經費分配和教育經費、教育基礎設施、教育統計和年報工作;

8 .負責局財務工作,為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房改公積金等業務;

9.配合相關處室做好市直學校(單位)的審計工作;

10.統籌安排市直學校(單位)基建項目和資金,參與基建項目的招標、圖紙會審、竣工驗收和預決算審計,監督工程質量。

監督和指導辦公室

主要工作職責:

1.主持教育督導室的全面工作;

2.制定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督導方案;

3 .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督導工作;

4.指導縣(市、區)教育督導工作;

5.派遣教育督導參加省級培訓班;

6.總結推廣督導經驗,組織教育督導和科學研究;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礎教育司

主要工作職責:

1.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指導和推進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2.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

3.負責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參加高中畢業考試;

4.負責全市普通高中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查驗印制;

5 .指導和管理幼兒教育、殘疾兒童和青少年特殊教育;

6.指導全市中小學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

7 .負責指導全市基礎教育中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

8.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工作,組織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司

主要工作職責:

1.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教育(含成人高中)、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2 .指導各級中等職業教育(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技術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設置

3 .負責檢查和評估辦學條件和質量;

4 .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

5.負責普通和成人中等專業技術學校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的查驗和印制;

6 .制定和實施全市掃盲工作計劃,指導鄉鎮成人學校建設;

7 .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職工和農民的在職技術培訓;

8 .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管理。

高等教育師範系

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高等教育的方針、政策,檢查高等學校和成人高校執行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規的情況;

2.指導和協調高校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學改革、教學質量評估和專業設置;

3.制定並實施全市中小學校長培訓計劃,指導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負責校長培訓辦班審批,負責小學校長在職培訓、提升培訓和培訓工作。

4 .制定全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劃並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中小學教師培訓,監督檢查培訓質量;

5.負責本地區教師繼續教育的註冊資格,審核相應的教師繼續教育證書或證明。

檢查辦公室

監督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

安全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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