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級愛衛會應組織好、協調好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艾薇協會成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三)市、區愛衛會應當具備與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的編制、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單位應當有兼職愛國衛生工作者。
(四)每年對愛國衛生工作進行規劃、部署和總結,並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愛國衛生活動。
(五)本市有愛國衛生工作的管理規章或規範性文件。
(六)建立公共衛生投訴平臺,暢通群眾投訴渠道,認真處理群眾投訴。人民群眾對問題的答復率≥90%,人民群眾對城市衛生狀況的滿意率≥90%。(壹)全市各級健康教育機構和網絡健全,人員和經費落實;機構可以承擔業務技術指導中心的職責,社區、醫院、學校等健康教育網絡可以發揮作用。
(二)中小學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註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健康行為,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0%;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3%。
(三)各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患者及其親屬開展健康教育,住院患者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80%。
(四)街道和社區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基本健康知識知曉率≥80%,健康生活方式和行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業開展職業病防治、疾病預防、衛生保健、控煙等相關健康教育活動。根據本單位特點,職工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80%。
(六)市、區新聞媒體有健康教育專欄,能緊密結合衛生防病工作和群眾普遍關心的衛生熱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對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給予正確的輿論引導。
(七)在機場、車站、港口、廣場等大型公共場所設置的有健康教育內容的電子屏幕和公益廣告。
(八)認真執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健全各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機構,明確職責,規範管理並落實經費。
(二)各級政府要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當地發展需要,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
(三)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要求。城市主次幹道、街道暢通,下水道無垃圾堵塞;主要街道兩側建築整潔美觀,無亂張貼、亂塗亂畫、擺攤設點現象。廣告、牌匾設置規範,不存在居民樓陽臺屋頂亂堆放、亂掛衣物現象。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責任制落實,車輛停放整齊;垃圾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備齊全,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普遍硬化,無破墻、亂搭建、垃圾渣土暴露、違規飼養畜禽等現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5%。
(四)落實建成區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日常垃圾收集和運輸;主要街道清掃時間不低於12小時,壹般街道清掃時間不低於8小時,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含高壓沖洗)率≥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密閉。
(五)生活垃圾和糞便無害化處理場的建設、管理和汙染防治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省會及東部城市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90%,其他城市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
(六)生活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的要求,布局合理,數量充足,管理規範。其中,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和《城市公共廁所規範與設計》的要求,設置在城市主幹道、行人流量較大的道路、汽車客運站、汽車站、火車站、機場、碼頭和旅遊景點的公共廁所不低於二級標準。環衛設施的標誌標準符合《環境衛生圖形符號標準》的要求。
(七)各類市場應科學規劃,規範管理。農副產品市場管理規範,商品劃市,攤位排列整齊,無占道經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有衛生管理和保潔人員,衛生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和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設立專門的衛生管理部門和蔬菜、農藥現場檢驗機構,及時開展監督檢查;食品攤點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亮證經營;嚴格控制活禽銷售,在銷售活禽的市場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完善汙水(水)處理和消毒設施,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衛生。這個城市沒有非法買賣野生動物。臨時便民市場和分流點應有近期規劃,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周邊市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和人民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響。符合《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服務管理規範》要求的農副產品市場≥70%。
(8)施工現場管理符合《建築工地環境衛生標準》要求,施工現場設置的隔離護欄規範。臨街施工現場圍欄高度不低於2米,市政設施和道路挖掘施工現場圍欄高度不低於1.8米;施工現場整潔,材料堆放整齊;建築垃圾管理規範,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全面實行密閉運輸,不準偷盜和傾倒;員工食堂和宿舍符合衛生要求,廁所和浴室保持清潔。待建場地管理到位,無亂丟亂建現象。
(九)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完成,實行綠線管制制度。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 365,438+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5平方米。
(十)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整潔,無漂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壹)近三年市區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最近壹年未發生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
(2)全年空氣API指數≤100 ≥全年天數的70%(或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的天數。自動監測的城市,優良天數(API指數≤100)≥總天數的70%;人工監測的城市,年平均值要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位於全市並向市區供水的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地下水質量標準》的三類標準。全市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未發生重大汙染事故。嚴格執行國家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劃、標準和監測規範(水汙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條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地下水質量標準)。
(四)市轄區市政控制以上斷面水質符合相應水體環境功能要求,其他水體無黑臭。
(五)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小於或等於60分貝。
(六)省會城市和東部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85%,其他城市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80%。(壹)衛生監督機構建設達到規定要求,設備、編制和經費滿足工作需要,依法開展各項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二)認真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工作有計劃,有實施計劃的依據。衛生監督、監測和技術指導規範,資料齊全。
(三)各類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手續齊全有效,衛生管理制度健全,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要求,經營符合衛生要求;經營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公共物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實,衛生設施(清洗、消毒、保潔、通風、照明、排水等)和各項衛生指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
(四)市政供水、自備供水管理規範,自檢和衛生監督監測資料齊全,並有因水汙染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市政和自備水廠出廠水、管網末梢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5)二次供水單位水質管理有專(兼)職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少於2次/年),每次有常規檢測指標的衛生監測報告,各項水質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供水設施符合《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的要求,資料齊全規範。(壹)政府重視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機制和部門協調機制,提供相應保障,並將其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內容和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2)轄區內各相關部門認真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計劃和總結,各項監督監測工作落實;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工作規範,及時報告和處理食品安全事故,連續三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資料齊全。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包括小作坊、攤點等。)納入監管範圍並取得有效證照。生產經營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產經營場所布局和工藝流程合理,各種衛生設施齊全;內外環境幹凈整潔,無交叉汙染;食品采購、儲存和銷售符合要求。
(四)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壹次健康檢查和培訓,掌握相關崗位的衛生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
(五)餐飲業、集體食堂實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95%;制作涼菜、裝飾糕點的場所應設置專用間和二級更衣室;有與銷售量相適應的消毒設施和餐具清洗櫃,有消毒和清洗工作規範。
(六)食品生產者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存在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標簽和說明符合要求。
(七)食品經營者儲存和銷售散裝食品符合要求。
(八)政府有關部門對流動食品攤販實行統壹管理,規定區域、限定品種,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9)全市實現了豬、牛、羊、禽定點屠宰,市場上沒有註水肉和病畜肉。定點屠宰點(廠)符合衛生和動物防疫要求,檢疫手續嚴格,工作規範,檔案齊全。(1)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符合規定要求。
(2)醫療機構有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傳染病管理,有健全的控制醫院感染、疫情登記和報告等制度,有完整的門診日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醫院設立分診點。
(3)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傳染病防控工作,各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實。近兩年未發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的甲、乙類傳染病疫情。重大疾病控制如期完成國家規劃要求。
(四)全市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和中心鄉鎮衛生院實行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疫情報告及時,救治規範。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
(5)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免費;接種單位的條件符合國家要求;接種標準,安全註射率100%;有流動人口免疫規劃管理辦法,居住3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兒童建卡建證率達到95%;托幼機構和學校應當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規定,對進入幼兒園和學校的兒童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全程接種率達到95%。
(6)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其中無償獻血≥90%。沒有有償獻血。
(七)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源性汙水的處理和排放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八)市政府將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和規範醫療機構執業納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標。轄區內醫療機構審批和日常監管資料齊全。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和非法醫療廣告得到有效控制,醫療服務市場秩序良好。(1)社區和單位有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管理制度,積極組織居民和職工搞好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定期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評比競賽。工作有計劃有總結,檔案齊全。
(二)社區和單位衛生狀況良好,道路暢通,環衛設施完善,垃圾每日日清,公廁符合衛生要求,無違章建築。飼養寵物和鳥類能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並進行免疫,糞便不汙染環境。各種車輛停放整齊。80%以上的社區環境得到有效整治。
(三)市場、飲食攤點等商業服務設施設置合理,管理規範,無占道經營現象。
(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單位衛生工作納入社區統壹管理。
(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健全,房屋設置和人員資質符合規範要求,為社區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十、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衛生
(壹)有衛生保健人員和制度。
(二)合理設置健康教育設施,衛生健康知識宣傳材料進村入戶,村民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70%以上。
(3)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汙水排放設施。公廁數量達標,符合衛生要求。
(四)村容整潔,路面堅硬平整,村內無違法小廣告,無亂搭建、亂堆放、亂停車、亂塗亂畫、亂扔亂倒現象。全市90%以上村莊的環境得到有效整治。
(五)落實對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控制措施,無違規飼養畜禽行為。
(六)農副產品市場、環境保護和“五小”行業管理符合有關規定。
(七)城鄉結合部整潔有序,無亂排汙水、亂倒垃圾、亂倒物料、亂搭亂建等現象。
(八)所轄鎮建成不少於1個省級以上衛生鎮或建成不少於1個省級以上衛生鎮,由省愛衛會認定。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