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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動物之間的不和諧。

2003年2月10,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趙勝用肯定的語氣告訴《法與生活》記者:“毫無疑問,人命高於壹切。當人們受到野生動物的直接威脅時,他們可以自衛。”

在趙勝利發表這些言論後不到兩個月,4月3日,在陜西永壽縣幹井鎮,兩名農民被咬傷,豹子被大家追得死去活來。當地警方正在進壹步調查此事。他們說,必須弄清楚這只豹子是在傷人之後還是在傷人過程中被打死的。這個細節對於這件事的定性非常重要。

這是繼近期多起動物傷人事件後,動物與人的又壹次正面沖突。

針對這壹系列事件,法律界人士表示,對於人來說,生存是第壹位的。所以保護野生動物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如果動物真的在傷害人,開槍吧,因為這是緊急情況。

人文主義還是動物主義?

記者將這些說法轉達給武漢野生動物園的王先生,問他為什麽飼養員歐陽常偉被獅子咬傷時不自衛。電話那頭,他立刻斷然否認:“不可能!做不到!不是因為我們不允許,而是因為人和獸的力量相差很大,我們的飼養者沒有任何工具或武器來保護自己。”

5438年6月+65438年10月+2003年5月的壹天下午5點多,武漢野生動物園的壹名飼養員下班後來到猛獸區,想和同事歐陽常偉壹起吃飯。結果他發現歐陽正在被兩只兇猛的獅子咬。他非常害怕,逃離了現場並報了警。下午6時30分,王先生第壹個到達現場,但此時發現歐陽已經死亡。然後慢慢趕來的警察用壹輛桑塔納車和壹輛動物園車把兩只獅子趕回籠子裏。王先生說,歐陽的四肢並不像外面傳說的那麽殘缺,只是肚子被撕開了。他還說事故原因已經查明。歐陽沒有插上獅籠第二道門的插銷,獅子就沖出去了。沒有槍,包括麻醉槍,飼養員連防身用的木棍都沒有。結果歐陽在徹底絕望中徒手掙紮。結果他的同事只能打電話。差不多壹個小時,歐陽只能獨自面對兇猛的“百獸之王”。

王先生說,據他所知,武漢其他野生動物園都沒有槍。目前他們擁有的麻醉吹管是用來治療動物的,只能近距離發射。即使麻醉槍的子彈進入動物體內,也要半個小時左右才能發揮作用,不會起到自衛的作用。公安部門控槍很嚴,他們申請過幾次麻醉槍,都沒有成功。相關部門回復說,只要不出意外,只要動物園管理嚴格,就不會有動物受傷,不需要準備武器。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尹峰對武漢野生動物園不能申請麻醉槍有點驚訝,因為他印象中北京有好幾個野生動物園。不過他也肯定了真槍絕對不會給動物園。目前,與野生動物有關的槍支可能只有林業公安部門擁有,而且主要是針對非法分子。“壹般人不能有,不然動不動就拍動物怎麽辦?這給了獵人壹個借口。”

現實情況是,國家林業局的統計數據顯示,由於近年來野生動物保護的加強,我國野生動物的數量壹直在增加,比15之前大大增加。與此同時,人口的增加導致了人類活動的擴張,並侵入了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於是,人與動物的沖突頻繁上演。

2002年6月29日,吉林省琿春自然保護區,壹只老虎咬了壹個農民。老虎咬人的第二天,幾個聞訊趕來拍攝老虎的電視臺記者偶然遇到東北虎,被老虎逃脫。僅僅壹個小時後,更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壹名27歲的林場女職工死於虎口。目擊者描述了當時的場景:27歲的楊春燕上半身被老虎吃掉,在人和老虎對視的壹瞬間,兩人都顯得很絕望。

2003年6月5438+10月10日下午5點多,陜西省豐縣平坎鎮孔關村村民新在回家采藥的路上,突然被壹只黑熊襲擊。這時候,他突然聽到身後壹聲吼叫。回頭壹看,壹只黑熊沖著他吼叫。出於本能,他開始跑,但他被不遠處的壹塊石頭絆倒了。黑熊趁機把他按倒在地,瘋狂搏鬥。他雙眼失明,腹部撕裂,腸子流出,腰椎脫臼,五處骨折。據辛的親戚介紹,當地經常有熊和野豬出沒。

同樣是5438年6月+2003年10月,鳳翔縣城關鎮大柳樹村等幾個村的居民陷入恐慌。沒有人敢去地裏幹農活,孩子們也不敢在村子邊上玩耍,因為最近這裏出現了豹子,傷了兩個人。鳳翔縣政府在豹子可能出現的村莊張貼告示,提醒路人和正在田裏耕作的農民註意安全;同時向村民宣傳,豹子是國家壹級保護動物,不得傷害。

從1984開始,西藏雙湖特區被劃定為禁獵區和自然保護區,這裏的野生動物得到了很好的保護。據保護區統計,雙湖特區野生動物數量達到歷史最高水平。野生牦牛5萬多只,藏羚羊65438+萬只,野驢3萬到4萬只,熊約65438+萬只,盤羊2000到3000只。隨著野生動物的增多,當地牧民的正常生活開始受到威脅。野生動物不斷入侵當地牧民的住所和牧場。1993以來,野生牦牛、熊、猞猁襲擊人畜,西藏野驢不時入侵草原。

“沒有武器的人和大型野生動物太不壹樣了,打不起來。”同樣是野生動物專家的尹峰說。但是,趙勝利認為,從理論上講,人們的自衛行為與保護野生動物並不矛盾。他說:“當動物直接危及人的生命時,人完全可以自衛。法律上沒有問題,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人命高於壹切。”但他強調,必須是在動物直接受到傷害的時候,就像刑法中關於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壹樣。“妳不能因為看到野生動物就出於恐懼而發起攻擊。這是違法的。”“動物不能等同於人。如果動物被認為對人類有害,就應該組織起來捕殺它們。這是文明的倒退,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在雲南省猛養自然保護區,為了保護即將成熟的莊稼,壹位村民在自己負責的田地周圍拉起電網,試圖將野生動物與莊稼隔離。結果壹頭前來餵食的小象觸電身亡。該村民被拘留15天,罰款500元,並作為反面典型在各村公示。此後當地再沒發生過這樣的事。

2000年4月,在西藏雙湖區和平鄉,壹只雪豹咬死了70只羊和20多只牦牛。最後當地牧民忍無可忍,殺了雪豹。結果雙湖區林業公安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打死雪豹的人進行了處罰。

不要和動物爭論。

“動物不會主動攻擊人,除非受到傷害,極度饑餓,處於發情期,性格出現變異。動物壹般不會傷害人。它們聞到人的氣味就跑。只要妳慢慢從他們身邊經過,妳就不會受到傷害,除非它有被傷害的記憶或者帶走了壹個嬰兒,認為人已經超出了他們的安全距離。”尹風說。他還舉了壹些例子:雲南的壹只獨眼象老是去村裏破壞莊稼,還發生過傷人事件。後來發現是出於報復,因為它的眼睛受傷了。

尹風還強調,雖然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但我們不要忘記,它們是野生動物,仍然是野生的。“壹些問題是管理人員沒有履行職責,管理中缺乏科學方法,管理方法不正確。保護區和野生動物園越來越多,遊客也越來越多,但沒有及時協調管理。”趙勝利補充道。

2001年8月20日,9歲的劉在父親的陪同下,參觀了濟南野生動物世界的各種動物。據劉說,在父親的陪同下,按照野生動物世界指定的路線遊遍了所有的動物區。正準備離開時,路邊突然跳出壹只猴子,壹口咬住了他的胳膊。2001 12年2月24日,劉向濟南市歷城區法院提起訴訟。雖然被告多次表示,按照常理,猴子在沒有外人入侵的情況下是不會傷人的,所以被告對猴子傷人的原因有疑問。但法院仍判決野生動物世界賠償原告近萬元。法院判決野生動物世界敗訴後,2002年6月10日,肇事猴子被關了起來。同時,在這個鐵籠子旁邊,用粗體字寫著“此猴傷人,終身監禁”。

有評論者表達了不同意見:“猴子只是動物,沒有犯法!猴子是大家的財產,不是法律的主體。顯然,人們的法律對他們沒有約束力,但人們受到法律的約束。”

我國刑法規定,動物傷人的,應當由主人賠償。所以評論認為,濟南野生動物世界敗訴是對的,不需要把怨氣發泄在猴子身上,而是把猴子放歸自然。

因為這個原因,通常事故發生後,相關管理或業務部門會給受害者壹些補償。武漢野生動物園補償歐陽常偉家屬654.38+0.8萬元。“按照國家規定,也就是5萬多元,我們只是從同情和安撫家屬的角度出發,才給了這麽多。”據記者所知,這是近期國內同類事件中賠償金額最高的壹次。

無論賠償多少,錢與無價的生命相比,顯然是微不足道的。雖然有種種原因,雖然“罪不在畜”,但當壹邊是悲痛欲絕的林場27歲女工的親人,壹邊是北京、長春、哈爾濱等地搶救東北虎的專家,有人驚呼:“人命不如動物命!”

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當地相關部門負責人說出了心裏話:“其實我們很矛盾。東北虎打死了無辜的女工,但我們必須告訴自己,這不是它的錯,我們必須打破固有的規則,盡全力營救它。這在法律上是絕對正當的,但普通人很難在情理上理解我們的做法。”

法律專家吳敬明在評論此事時表示:“我們不能只從生命價值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在法律上講動物與人的關系,強調以人為本是沒有意義的。不能因為少數具體事件就說法律忽視了人的價值,因為法律的基本屬性永遠不會也不可能偏離以人為本的軌道。針對這種情況,建議為了在立法中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法律應明確規定,人壹旦受到動物攻擊,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有權殺死該動物。值得註意的是,長期以來,人們在談論某壹問題時,往往會說‘缺乏相關立法’或‘法律沒有規定’。壹個國家不可能在任何具體問題上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也永遠做不到。這個問題也是如此。”

雖然現場有持槍警察,但王先生說,他們開車把獅子趕回籠子,用了10多分鐘。而且,都是在10米以上的距離看到歐陽常偉死了。

沒有人質疑他們的做法,趙勝利肯定了他們的做法。同時,他多次提到不要對事故中涉及的動物投桃報李,可以采取圈養動物、多提供它們喜歡吃的食物等方法來緩解它們與人的沖突。

吉林省林科院的托馬斯·李研究員同意趙勝利的觀點。他說,人類“殺人還債”是天經地義的,但野生動物與人不同,是因為人有意識地犯罪,而對於野生動物來說,完全是出於動物本能,沒有人的意識。他希望人類理解野生動物,不要把人和動物同等對待。如果他們被同等對待,人就會變成動物。

口糧之爭讓當地居民無法釋懷。

專家和官員壹致認為,人不可能像動物壹樣有知識。同時,《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野生動物造成損失的,當地政府應當給予補償。然而,記者在壹些保護區采訪時發現,當地人似乎仍然無法發自內心地愛護野生動物,甚至有所抱怨。

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管理辦公室平主任的話驗證了記者的感受。她說,15年前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經明顯滯後,更多的問題是補償制度不完善。

本報記者蒲少萌從雲南獲悉:

怒江彜族自治州位於南滾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這裏有國家級保護植物36種,壹級保護動物13種,其中有許多是中國僅有的地方。由於保護區內的原始森林太高太密,低矮的灌木不易存活,食草動物沒有食物,只好跑到森林外。猴子、亞洲象、孟加拉虎和野豬頻繁穿越保護區邊界,在周邊村莊覓食,甚至傷害人畜。據統計,在過去的三年裏,老虎已經殺死了85頭牛。去年,超過65438+萬公斤的農作物和1530公斤的玉米受損。而且這個數字壹直在增加。

與豐富的自然資源相反,怒江地區是雲南最貧窮的地方。村民們的全部生計都依賴於地裏的莊稼。如果任何壹個本地人都能上小學,那是壹件了不起的事情。所以當地的農民害怕、討厭動物,辛辛苦苦種了壹年的糧食都被野生動物搶走了,也就是說他們家壹年都沒飯吃了。據自然保護區負責人介紹,如果國家不要求保護野生動物,當地群眾肯定會想辦法捕殺這些野生動物。

保護區附近班老鄉芒庫村的村民李最近遇到壹只亞洲象,它出來在自己的農田裏覓食,現在回想起來還很害怕。那是壹頭孤獨的大象,離他只有20米遠。他嚇得兩腿發軟,癱坐在地上,動彈不得。他說大象很兇猛。當它看到人的時候,它會卷著鼻子擡起腿把人碾成肉餅。這種情況以前發生過。幸運的是,也許是因為沒動,大象慢慢轉身離開了。在他們的村子周圍,有三群大象經常出沒,莊稼熟了就出來搶食。

當地又發生了壹起事件:壹只孟加拉虎去村裏覓食,在村口和牛發生了壹場激戰。最後牛被咬掉了,老虎被撞傷死了。老虎是自己來到村子裏的,不是因為人為因素,所以相關部門沒有要求牛的主人承擔責任。反而因為牛的主人窮,補償了他家200塊錢,對於當地年收入只有壹兩千元的農民家庭來說,已經是壹筆不小的收入了。

保護區負責人表示,野生動物對財產和人身安全造成損害,他們也願意賠償。畢竟當地人太窮了,但沒錢賠償往往讓他們陷入尷尬的境地。他們要找省裏要賠償款,省裏每次給六七成的實際損失,是莫大的榮幸。損失輕微的,只能給村民做做工作,算了。村民對此怨聲載道,也無可奈何。

司主任說,能賠償這麽多真的很好。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當地省級政府應當制定野生動物造成損失的補償辦法。但是法律頒布15年,只有雲南壹個省制定了具體的補償辦法,其他地方也沒有明確的說法。而且即使制定了,也很難真正執行。雲南去年造成的損失近3000萬元,但實際賠償只有600萬元左右。

雙湖特區位於西藏那曲地區北部,總面積1.2萬平方公裏,人口9000多壹點。由於地廣人稀,至今未設縣,是西藏唯壹的特區。

1998,熊類破壞雙湖區當地牧民17房屋,造成經濟損失20余萬元。據雙湖特區森林派出所不完全統計,自1993以來,野牦牛已傷害家牛450余頭,死亡23頭,死亡牧民1人,受傷32人;熊毀壞了134間房屋,造成1人死亡,13人受傷。9年來,野生動物給當地牧民造成的損失累計約1萬元。

雙湖特區書記朱菊在談到賠償問題時壹臉無奈。他說,當動物和群眾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沒有專門的補償基金,只能由當地政府進行補償。但由於特別行政區財力有限,對受災牧民的補償只能是“壹點心意”。

根據國家林業局的調查,野生動物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問題每年在我國許多地方都比較突出。但由於野生動物廣泛分布的地區大多是偏遠地區,當地政府的貧困並不能很好地解決補償問題。

"解決這個問題的唯壹方法是修改法律."司主任說,他們正在緊鑼密鼓地做立法調研,建議建立國家賠償機制,以國家賠償為主,地方政府賠償為輔,從國家財政拿出這部分錢,這樣經濟賠償才有保障。但是,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訂還沒有列入立法機關的計劃,這意味著完善補償機制還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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