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新的訴訟律師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案件,沒有辦法專攻,所以沒有他專攻的案件類型。法官接觸的案件量巨大,在自己的審判領域也算是專家,壹眼就能看穿律師的貓膩。下面,我要寫的這位法官,也是這樣壹位堪稱“神童”的法官。
是人身傷害的案件,因為我當時剛接觸到這種類型的案件。不知道這個案子最關鍵的是事實,法律條文其實很簡單。我不知道法官接連問我的幾個案子的細節。庭審壹度很尷尬,我就用了我在外地,當事人受了重傷不能出庭的借口。迎接我的是法官的申斥。
後來因為需要增加更多的被告人,我六次去上海調查取證,去案發現場,了解案件的經過和壹些具體細節,在法官允許的情況下,補充了很多證據。
我很佩服的是,如果我是以前遇到的法官,這種案件就不會這麽經常開庭,而且這個法官審理事實非常仔細,前後開庭三次,親自到現場,甚至依職權取證。
最後,這個案子的結果還不錯。更重要的是,通過和法官的溝通合作,我從他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只要是已經發生的事實,總會留下蛛絲馬跡,而我壹旦選擇去做,就壹定要做到最好。這是我學到的。
是合同糾紛案件,這個案件對我個人意義重大。那段時間陸續收到好消息,開庭有點飄。就是這個案子給我潑了冷水。
作為原告的代理人,我在研究了證據之後,發現這個案子比較簡單。雖然證據中有壹些瑕疵,但我認為這並不重要。本來想自己設計壹些問題,讓對方不被壓著。結果遇到壹個老律師,他的回答都避開我的。
後來為了彌補證據上的瑕疵,我跑了三個部門,去了兩個市區收集了壹些證據。因為我的自以為是,受到了法官的嚴厲教育。作為專業人士,我們需要的是嚴謹,而不是運氣。我們和當事人的區別就在於,我們能解決麻煩,把事情做得天衣無縫,有理有據。
案件最後的判決還不錯,但是法官的訓斥和教育,以及我自己花費的時間成本,讓我印象深刻,讓我成長。
案件調解從上午9: 00轉到11:30,最終和解。在做筆錄的過程中,我們的當事人退出了,組織調解的助理很無奈,通知法官來法庭。法官粗略地問了壹下雙方的差距在哪裏,然後把我叫出來說:“跟當事人講利益,不要講法律怎麽規定,怎麽判。”然後他就走了。我把客戶叫出來,簡單說了幾句,爽快地答應了,印象特別深刻。
後續也接觸了幾個庭外和解,都是以他的話為指導原則:比如經濟條件差的人更看重金錢和尊重,如果在溝通時表現出足夠的禮貌,能清楚地向他們說明自己的利益所在,通常能取得更好的溝通效果。
做小生意的人不太考慮錢,更註重尊重的需要。通常是因為對方聘請了律師,想要上法庭,有尊嚴的和對方談判,所以需要找律師,所以在溝通過程中需要註意尊嚴,照顧當事人的尊嚴。
做過比較大企業的當事人時間成本比較高。他們不喜歡拖沓,喜歡簡單直接,說出重點,具體方向和計劃等等。用這個法官給我壹些指導原則,也促成了壹些案件的調解。
負責此案的法官可以說是煞費苦心促成此案的解決。我們的委托人是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壹方,但是在法律層面沒有辦法翻盤,對方占了很大的便宜。所以在我們的反復溝通下,法官出於心中的正義,盡力促成了案件的解決。
如果法官不愛法律,案件很簡單,壹紙裁定書就夠了;如果法官沒有職業責任感,中午也不會花時間和我們溝通,更別說晚上八點和我們約定了;如果法官只是把他當成壹個案子,沒有照顧到我們的當事人,他就不會組織我們之間的多次談判。
最後,案子成功了。但是法官最後也沒說壹句好話,除了我對他的無比敬佩。
只有真正喜歡自己做的事情,才會不惜壹切代價去做好,不僅僅是冰冷的法律,還有溫暖的心和深深的責任感。
當然還有很多,但是這些評委給我的印象很深,真的感染了我,讓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