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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競賽論文寫作如何準備?

回顧過去,吸取經驗。

1,對話妳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公訴壹處副處長秦曉

壹副黑框眼鏡,齊肩短發。幹練,是妳秦曉給記者的第壹印象。采訪中,尤秦曉每談壹個話題,總會跟上“壹、二、三”的總結,大大方便了記者的寫作。善於分析、註重邏輯是尤秦曉留給記者的第二個感受。最讓記者感動的是她自始至終強調的“檢察官要有正義感和良知”的理念。

參加比賽就是享受壹場“盛宴”

記者:從“十佳公訴人”的選舉和公選經歷中,妳有什麽收獲?

遊:首先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我院的領導給我參加這次比賽的機會。最大的收獲是業務水平得到了壹定程度的提升。與各省頂級檢察官競爭,更多的是享受壹場公訴“盛宴”,開闊眼界,博采眾長。心態也得到了更高層次的錘煉。在司法界和學術界的權威人物面前進行辯護和辯論,讓我在法庭上支持公訴的日子裏,有了更加冷靜的頭腦,增加了自信心。還有就是交好朋友。收益是多方面的,影響是長期的。

記者:通過參加比賽,妳認為壹個合格的檢察官應該是什麽樣的?

遊秦曉:底線是要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其次是正義感、良知和責任感,因為檢察官面對的是他人的自由和生命。我很欣賞清華大學法學院張明楷教授的那句話“我的內心充滿了正義,我的目光不斷在規範和事實之間來回移動”。不斷用規範考量事實,再用事實尋找法律規範,最後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不允許草率。內外工作關系協調也是必修課,包括與體制內辦案人員、體制外法院公安人員、當事人等人員的溝通協調。另外,還要有奉獻精神。

公訴帶來的是正義和良知的滿足。

記者:什麽帶給妳最快的快感和最痛苦的事?

遊秦曉:我真的可以為他人的自由而努力,這是我的工作帶給我的最大快樂。最痛苦的是起訴錯誤。我不允許“佘祥林”的現象出現在我的職業生涯中。以前沒有過,以後也不會有。

記者:公訴成功的時候妳有什麽感受?萬壹失敗了呢?

妳秦曉:當妳成功的時候,妳的正義感和良心得到滿足,妳很快樂。失敗說明復習工作沒有做好,應該吸取教訓。我想強調的是,公訴人代表的是國家,所以壹定要嚴格執法,維護公平正義,壹絲不茍。

記者: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法律和情感的博弈,妳最真實的感受是什麽?

遊秦曉:如果是惡趣味,堅決抵制。另外,司法是壹項註重個人體驗的活動。在接觸案件的過程中,難免會把自己的感情放進去。這個時候,怎麽把握呢?我的理解是,檢察官要有正義感,對自己的職業和他人的自由有敬畏之心,這是激勵檢察官公正執法的不竭內在動力。

展現我起訴風格的“與儒之辯”

記者:在庭審中,妳壹次能和幾個律師壹個人辯論?

遊:2004年的壹個案子,壹對七,上午下午整整壹天,最後全部定罪。我是壹個“面對實力就很強”的人,所以在法庭上很激動,邏輯分析和口頭答辯都比平時好。整體感覺很舒服很幸福,讓我堅信公訴工作既體現了公平正義,又閃耀著智慧的光芒,充滿了自我挑戰的樂趣。

記者:累了怎麽辦?

妳秦曉:體育。下班後我總是喜歡運動。我喜歡強度運動,比如跑步和爬山。壹方面可以鍛煉身體,另壹方面可以改善精神狀態。只要我上山,無論我多麽沮喪,我都能在短時間內重振精神。多運動,妳有強壯的體魄和良好的心態,壹個人可以對抗很多律師。

記者:與對方律師相比,檢察官的收入似乎更高。對此妳怎麽看?

尤秦曉:妳不能做簡單的比較。近年來,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檢察官的後勤保障和技術支持,在人才教育培養方面下大力氣。檢察官在肥沃的土壤中工作和成長。同時,檢察官對正義感和良知感到滿意。這些都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記者:謝謝。再次祝賀您當選中國“十佳”。

妳秦曉:我會繼續努力的,謝謝妳。

2.公訴人辯論賽之我見

剛到單位檢察院的時候,有機會現場觀看惠州市檢察院優秀檢察官選拔的對抗辯論比賽,看到壹對檢察官以比賽的形式坐在壹起,面對往往比較棘手的法律問題相互辯論,我有些驚訝。惠州市優秀檢察官評選活動分為論文寫作、檢察業務知識筆試、文書制作、論文答辯和辯論賽。法官不限於這個系統,還邀請法官和律師參與。辯手從縣檢察院推薦。整個活動安排緊湊有序,評價體系公開公正。參賽選手均代表了各縣檢察院的真實公訴水平,可謂是前所未有的人才薈萃。閉幕式由主管檢察長主持,檢察長講話,院領導頒獎,壹直是本系統最高級別的活動。用黃建明檢察長的話來說,“公訴機關代表著檢察院的臉面,檢察官能力的展示和水平代表著檢察院的形象,決定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發揮效果”,這說明全市檢察系統重視通過這次選拔競爭,提高全市檢察系統檢察官的業務水平,確保法律監督職能的正確行使。

但是,在目睹辯手在活動中的表現的同時,在相信這種活動的示範和引導作用會極大地提高檢察機關特別是檢察官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水平的同時,我仍然對檢察官口才訓練能否從根本上保證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正確有效行使,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做出貢獻產生了懷疑。

我個人認為,沒有法律信念和剛性執行的辯論,其實只是壹種知性和雄辯的表現。參賽選手在這樣的比賽中展示了自己已有的天賦,而從這樣高強度的對抗辯論中獲得的經驗,也會讓他們在出庭公訴時辯論得更加激烈,甚至同行業的觀眾也能從觀看比賽中受益匪淺。然而,這種辯論並不能真正解決法律實施中面臨的問題。現代法治要求控辯機制的核心是增強控辯雙方的對抗性。控辯雙方處於相對平等的地位,犯罪或無罪的法律真相可以通過雙方在程序上的對抗活動,尤其是對抗性辯論來呈現。目前,我們真正的刑事司法現狀是,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壹旦入獄,即使是真正無辜的人也難逃被剃頭穿囚衣的厄運。連涉嫌犯罪的律師都拿不出壹支筆壹張紙來寫自己的辯護,會見親屬和律師的合理要求都無法滿足。面對如此嚴重的控辯力量失衡,檢察官再高超的口才和能力,除了作為壹種表演,其實也沒什麽實質意義。檢察官辯手比賽與真正的庭審控辯相比,區別在於壹個是絕對不平衡的表現,壹個是平等的表現。由於辯論賽題目的限制,比賽往往沒有單方面的、標準的答案。在這方面,它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的結果和真正的控辯是壹模壹樣的。不同的是,壹個可以贏得滿堂喝彩,壹個自然可以把無辜的人送進監獄。

因此,從根本上說,公訴人辯論大賽雖然提升了公訴人和檢察機關的形象,但並不能實現控辯制度的初衷,即通過控辯還原被控事件和行為的法律真實。當然,如果檢察機關從提高公訴人能力入手,在提高公訴人能力的基礎上行使法律監督權,自我修煉並督促其他司法機關逐步落實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放松對辯護人的不合理限制,使公訴人與辯護人的對抗不再是劍與鋒利的鐵,壹方只能帶著鐐銬和手銬跳舞,而是在程序規範內的近距離較量,那麽才是真正的法治。

3.全國十佳檢察官大賽又要拉開帷幕了!

5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開展第四屆全國十佳檢察官和全國優秀檢察官評選活動的通知》,第四屆全國十佳檢察官將於2009年9月舉行。全國十佳檢察官競賽是公訴領域的最高水平,可以說是公訴領域的最高榮譽。“全國十佳公訴人”是莫大的榮譽!提前壹年公布比賽通知和評選規則,似乎是彭向心中的第壹次。

全國十佳檢察官競賽也是難度最大、要求最高、競爭最激烈的競賽。為什麽?首先每個省只能派三名選手參加,所以能參加最終全國十佳評選的都是各省經過殘酷淘汰選拔出來的精英,能參加最終全國十佳評選的都是壹些公訴專家,代表所在省份的最高水平。其次,比賽內容眾多,競爭空前激烈。競賽包括公訴業務筆試、論文寫作、公訴業務答辯、論辯四大項,包括法學理論知識的較量和公訴實踐經驗的較量,要求參賽選手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紮實的理論知識、敏捷的應變能力和口才。所以十大檢察官壹定是能言善辯的。第三,參加全國十佳檢察官競賽,既是智慧的挑戰,也是體力的抗衡。要知道整個封閉賽將在激烈緊張的對抗中持續10天,妳將在10天內參加四場高智商比賽。沒有強大的體力和意誌力,很難堅持下去。所以,較好的心理素質很重要。綜上所述,參加全國十佳檢察官競賽難度很大,想要取得好成績更是難上加難!對於以上三點,彭向在2006年參加了第三屆全國十佳檢察官評比的江西選拔賽,深有體會。那次庭審,我只獲得了“全省優秀公訴人”卻沒有進入“前十”。

彭向關註公布的評選規則,有兩點體會:

壹、競賽成績綜合評分中,辯論只占總分的15%,而公訴業務筆試占50%。公訴人的水平確實需要通過具體的辦案來體現,但敏捷的思維能力和口才是壹名優秀公訴人最基本的職業素養,而辯論最能體現這兩種基本素養。所以辯論項目和公訴業務筆試必須占據相同的分數比例,而且這兩項要占總分的絕大部分比例。

第二,評選規則規定選手在辯論賽開始前20分鐘抽簽提問,也就是說沒有給他們更多的準備時間,這樣更能體現選手的基本功、素質和平時積累。目前很多地方組織公訴人辯論時,都是提前半天甚至壹天給參賽者壹個題目,參賽者可以充分詳細地準備甚至背誦,有的甚至與辯方密切溝通,討論和排練辯論的具體對抗細節。為了在正式比賽中讓雙方都得高分而按照事先約定的計劃行事是不合適的,和真實水平沒法比。因此,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辯論賽選在比賽前20分鐘進行比較合理,因為即興比賽更激烈,更能體現選手的技術和實力。

檢察官們,珍惜這次難得的機會!

以積極的心態,積極參加市、省乃至全國十佳公訴人競賽!

好好準備,好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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