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許多城市更加重視大江大河洪澇災害的預防,忽視強降雨引發的城市內澇的預防,對城市內澇災害的防治標準設定較低,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我國大多數城市位於平原或盆地。雖然市區面積不大,但周邊山區收集的雨水流入市區排洪渠道。遇到強降雨,由於城區排水標準低,容易出現城市內澇。比如壹些城市的排水規劃中,排水標準只是“五年壹遇,內河不會泛濫”。五年壹遇設計暴雨參數為24小時暴雨167mm,6小時暴雨114mm,1小時暴雨60.6mm,同時城市建設與舊城改造不能同步,城市地下管網與排水河系不配套,城市排灌、雨汙不分,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弱。此外,近年來,許多城市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分流、縮小甚至掩埋河道,造成“斷頭河”、“瓶頸河”,違法建設,擠占河道,在河道上建房,向河道傾倒垃圾,河道淤積嚴重,過水斷面嚴重縮小。原有的泄洪河道被堵被占,新的排水系統不完善。由於市區內各條內河的河底高程差異很大,壹旦出現強降雨,雖然開啟了所有排水設備,但低窪處的洪水無法快速排出,造成暴雨內澇、小雨小淹,帶來巨大損失。隨著全球氣候極端天氣的頻繁出現,有效應對強降雨等異常氣候對我國各地城鄉內澇造成的嚴重危害迫在眉睫。建議:1。制定國家防範強降雨城市內澇應急標準預案。強降雨應急預案要科學制定,要像強臺風壹樣列為自然災害來預防。規劃中應當對城市排水系統的綜合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監督檢查各省市提高城市排水標準的努力,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速度調整排水規劃,多方位、多渠道、系統地綜合治理,進行有計劃的綜合整治。建議由水利、水文、城建、交通、道路、勘測、園林、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聯合課題組,對城區的基本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和統計,包括河底、道路、建築物的標高,歷次洪水淹沒高度,地下排水管網系統,不同級別暴雨洪水可能威脅的單位和居民等。,並形成永久性的基礎數據庫,定期進行修訂和修改。2、大力推廣雨水收集系統,變害為利。城市雨水收集系統壹方面可以大大減少強降雨帶來的危害,另壹方面也可以收集寶貴的雨水資源,對於缺水城市來說可以充分利用雨水,變害為寶。在這方面,日本東京的成功經驗可供我國借鑒。在中國的許多城市,雨水和汙水排水系統已經得到重建,這為雨水收集系統提供了設施。壹些地方政府如太原、北京、南京、鄭州等城市壹直在推廣雨水收集系統。建議在借鑒其他國家城市治澇成功案例和總結我國部分城市推廣雨水集蓄系統經驗的基礎上,選擇壹些好的案例在全國推廣。3、在城市規劃中運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河道。指導地方各級政府每年安排城市內河整治資金。近年來,我國許多地方政府由於急功近利的思想,忽視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後果嚴重。由於種種原因,壹些城市的河道整治半途而廢。對於這種沒有按計劃完成的疏浚拓寬工程,要依法強制執行,達到預期效果;同時,要依法清障,恢復和增加河流泄洪能力。早在1988,國家就頒布了《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要責成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河道管理的地方性法規,理順城市河道管理的隸屬關系,避免出現多頭政策、相互推諉的現象。4、建立城市蓄洪區,實施老舊小區排水改造。在舊城改造和新城區規劃建設中,必須充分考慮城市蓄洪區的規劃設計。在城區沒有排水溝的老舊小區低窪處開挖排水溝。現有排水溝過小或未與內陸排水溝連接的,疏通排水溝並適當擴大與內陸管道連接。經常被淹的地方要配備水泵抽水,防止內澇。嚴格保護城市僅存的能夠緩解城市內澇的湖泊、沼澤、池塘和內河,嚴禁啃食。在道路露天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的規劃設計中,優先考慮透水性好的材料。5.提高各市水庫安全系數,挖掘水庫攔洪削峰潛力。對各市水庫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立即督促各市做好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工作;更新水庫閘門控制設備,縮短設備運行時間,提高水庫調度的科技含量。做好庫區及其上遊的水情、雨量監測預報工作,為水庫科學調度提供詳實的預報信息,為在最佳時機騰出庫容贏得時間;與內陸水位高峰期錯開,根據漬水情況及時啟閉閘門,挖掘水庫攔洪削峰潛力,盡量避免雪上加霜。同時,要加大城市內河與水系交界處排水站的防洪力度,增加排水站設備,加快強降雨時的排水速度,降低內河水位,有效防止內河倒灌。6、高層建築地下應設置防止內澇回流裝置。目前,城市中的高層和多層建築越來越多,地下建築的數量也越來越多。但地下建築的設計往往忽略了防洪裝置的安裝,損失慘重,各地都出現了慘痛的教訓。因此,在地下壹層的設計中,應設置防止積水和倒流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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