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加強機構隊伍建設
第壹,完善組織,解決人員隊伍問題。要重點解決動物衛生隊伍建設、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設置、管理體制合理化、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等關鍵問題,建立壹支職責明確、行為規範、執法有力、保障充分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隊伍,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
二是完善財政保障機制,解決經費投入問題。進壹步細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經費保障機制,明確政府責任,將動物疫病防控、撲滅、檢疫、監督管理、監督執法培訓等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在建立和完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物資儲備、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方面,財政應當提供資金保障。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所需的交通、通訊設備和執法取證設備的配備,改善辦公條件。逐步實現動物防疫信息的現代化管理,使動物防疫信息網絡化,保障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有效實施。
第二,提高管理能力
首先,分類帳規範已經到位。所有養殖場(戶)、屠宰場等重要環節的票證、單據、檔案都要有專人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數據主動、賬目清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所有票證和文件應由專人管理,做到記錄清楚,檔案完整,防止檢疫票證丟失。
二是檢疫監管到位。產地檢疫、屠宰檢疫、運輸驗證要嚴格把關,按程序操作,按要求出證,特別是產地檢疫和運輸環節的檢疫。所有證明都要當場出具,憑有效身份證明和免疫證明,憑有效產地檢疫證明換取出縣證明,杜絕隔山出證,真正做到檢疫嚴管。
第三,提高動物疫病監測預警能力
首先是將執法關口前移。通過建立日常檢查制度、群眾監督和舉報制度等。,及時發現和掌握動物疫病的流行規律、流行動態和隱患,抓早、抓小、做好工作,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建立完善的動物疫病監測網絡體系。根據集中監測、日常監測和應急監測,做好動物疫情監測工作。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建立以區域控制為主、規模化養殖和農戶散養並重、覆蓋全轄區、目標明確、管理規範的動物疫情監測網絡體系。
三是提高監測水平。及時補充快速準確的疫情監測設備和監測試劑,制定完善的監測技術標準和規程,按照有關規定科學操作監測數據和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反饋和推廣,推動單位疫情監測領域新技術、新成果的轉化應用,大力推進動物疫情監測由突擊向常態化轉變,從事後監測向預警與後監測相結合轉變,由獨立向統壹組織分工轉變,由臨時向業余專業隊伍轉變。
第四,提高應急能力
壹是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動物疫情和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研究,掌握各類動物疫情的特點、分布、危害和有效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重點防控工作。
二是完善應急預案,建立信息通報和值班制度,對重點養殖戶和養殖場實行動物防疫監督員專人負責制,實施定期檢查監測,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壹旦發現動物疫情和動物產品安全事件,要立即組織人員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有效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
五、提高服務指導能力
壹是做好政策服務。根據《動物防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不熟悉國家有關政策、不了解情況的養殖場、屠宰場和動物產品經營者,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政策法規宣傳教育。
二是做好技術指導。做好畜產品批發市場和活畜交易市場的信息服務,建立技術信息、畜產品和市場信息集中信息網絡中心,主要配備信息和應用軟件系統,為養殖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的信息保障,積極推行標準化養殖園區標準化生產技術,從生產環境、投入品管理、飼養過程等方面逐步提高養殖業的科技含量。抽調高素質的畜牧(獸醫)人員,隨時解決養殖戶養殖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降低成本和風險,提高市場競爭力。
第六,提高宣傳引導能力
壹是突出宣傳重點。因地制宜,宣傳所涉及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典型案例,普及相關工作的法律知識,提高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知法守法意識,增強群眾的動物衛生安全意識和識別病害動物產品的能力,管理相對人的守法意識。
二是創新宣傳方式。要配備熱愛宣傳、善於開拓、善於策劃創意的精幹人員集中宣傳,充分挖掘各種宣傳資源和手段,努力做到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刊有文章、網絡有報道、村村有專欄、路邊有標語,堅持媒體宣傳與現場宣傳相結合、專業媒體與大眾媒體相結合、廣泛宣傳與重點宣傳相結合、灌輸宣傳與典型示範宣傳相結合,做到貼近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