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如何加強公司的法制建設

如何加強公司的法制建設

壹、充分認識加強法制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強法務工作是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總要求,也是集團公司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權的重要保障。

(壹)大力推進法制工作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建立以來,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競爭力,國務院和SASAC高度重視企業法制建設。省國資委先後出臺了《關於在省管企業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意見》(魯國資委[2006]3號)、《關於實施法律意見書制度的指導意見》(魯國資委[2006]11號)等重要文件,並於2006年開始在省管企業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推進,省國資委召開專題會議,出臺指導意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今年5月,省國資委(SASAC)對山東省首批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的省管企業進行了驗收總結,指出了今後法律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努力方向。此外,省國資委(SASAC)發布了關於處理重大法律糾紛和出具法律意見的指導意見。積極防範法律風險,加強法律事務工作,已成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滿足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省屬企業法律事務的總體要求,提高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的整體水平勢在必行。

(二)加強法律事務是服務集團整體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隨著集團公司打造大交通集團,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步伐不斷加快,集團規模日益擴大,產業門類越來越多,鐵路、港口、機場等新領域不斷出現。對外投資、交流與合作的不斷擴大對集團公司提出了新的挑戰。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日益復雜的法律環境,防範法律風險十分迫切,隨之而來的亟待解決的法律問題也成為無法回避的重要任務。

(三)加強法務工作是集團公司依法進行投資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客觀要求。當前,自主創新、改革重組、資本運營、公司合並與分立、股權轉讓、大型企業集團建設、公司治理結構、資產處置、融資擔保、風險防控、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和諧企業建設等已成為集團公司面臨的重要課題。這些重點工作都離不開公司法務,也對公司法務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範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企業管理中的重要風險之壹。現代社會,企業面臨著違法決策、違法經營、民事違約、非法侵權、重大訴訟、市場監管等多重風險。加強對法律事務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是防範法律風險的有效途徑。

(1)各所有制法人單位應逐步完善包括合同管理、法律糾紛處理、法定代表人委托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壹系列規章制度。按照省國資委《關於在省管企業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進壹步發揮規章制度在重要經營決策和企業合同審計中的作用。根據法律工作實踐,不斷探索創新企業法律事務管理,規範法律事務工作程序,實現“關口前移、源頭介入、全程參與”,確保重大經濟活動依法依規進行,積極有效防範法律風險。

(二)各分支機構應根據集團公司的指導制度,或參考其他所有制法人單位成熟的規章制度或經驗,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確保法務工作有序開展。其次,要認真執行集團公司已制定頒布的《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和《法律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確保法律事務工作制度落到實處。

(三)各單位既要努力完善企業規章制度,夯實企業管理基礎,又要結合工作實際,通過自查、調研、修訂,不斷檢查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充分發揮規章制度作為法律風險防範重要組成部分的作用。要註重提高規章制度的執行力,結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落實規章制度要求,加大制度執行的監督力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

第三,加強法律事務機構和人才建設,嚴格選擇中介機構。

加強法律事務機構建設和法律人才培養是集團法律事務的動力之源,選擇優秀的法律服務中介機構是集團當前法律事務的重要保障。

(1)按照省國資委《關於在省管企業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逐步在重要子、子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根據單位實際,由分管領導擔任總法律顧問,落實總法律顧問的職責和權力,建立總法律顧問後備人才培養機制。

(2)完善法律事務機構,積極培養法律人才。各權屬單位要明確承擔法律事務的機構和人員,至少確定1為法律事務負責人,1為法律事務聯絡員,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建立獨立的法律事務機構。鼓勵各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壹段時間後,要求各單位從事法律事務的人員原則上具備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對法律事務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同時不斷提升法律顧問隊伍的整體素質,努力打造壹支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復合型人才隊伍。

(三)全面落實法制工作機構職能,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各權屬單位要明確法律事務機構參與企業管理和重要經濟活動的範圍、環節和事項,使法律事務機構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近年來,公司法、證券法、物權法、勞動合同法等壹系列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相繼頒布,正在對企業經營決策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已成為法制機構不可或缺的重要職能。各權屬單位要定期組織法律輪訓,推動“法律進決策、法律進業務、法律進部門、法律進班組”,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常化、固定化、長效化,為培育和建設企業合規文化、提升企業軟實力打下堅實基礎。

(4)各權屬單位原則上應聘請省級SASAC認可的中介機構提供法律服務。特殊情況下,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集團公司認可的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協議前,應當對目標中介機構的資質進行審查。聘請中介機構可以采取招標、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選擇有實力的律師事務所,最大限度地維護集團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四,完善爭端解決機制,提高決策參與度。

充分發揮以企業總法律顧問為首的法律事務機構在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的審計作用,建立完善的法律糾紛解決機制,是加強法律事務工作的必要舉措,也是提高企業整體法律事務水平的重要保證。

(1)以預防、控制和處理重大法律糾紛為抓手,有效堵塞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漏洞。各單位要進壹步落實《集團公司法律糾紛案件處理暫行辦法》,建立企業法律糾紛案件預警機制,實行動態監控。要加快解決歷史遺留的重大法律糾紛,深入分析案件的政策背景,加快與司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探索解決案件的有效途徑。

(2)不斷增加法律事務參與企業管理的廣度和深度。高度重視企業總法律顧問的作用,確保總法律顧問在決策中對涉及法律事務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成為企業決策的重要依據。沒有總法律顧問簽字的法律文件不能發布,沒有總法律顧問審核的重大合同不能簽訂,沒有總法律顧問論證的重大項目不能實施。法律事務機構或者人員應當在總法律顧問的領導下,對企業規章制度、日常經濟合同和重大經濟事項進行審查和核對,提供法律意見,在參與項目談判、處理法律糾紛和解決重要法律問題中發揮重要作用。各所有制單位要牢固樹立“經營決策、法律至上”的理念,自覺把法律事務作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

(三)重視和落實法律意見制度。各所有制單位要按照省國資委《關於實行法律意見書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對涉及投融資、項目合作開發、資產處置、兼並重組、合並分立、改革重組等重大經濟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並向公司領導、決策機構或上級單位提供法律依據、法律解釋、法律審查和法律風險分析,為企業做出合法決策提供保障。

五、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加強考核和監督。

各權屬單位要逐步建立合理的法律中介機構責任追究機制,規範對其法律事務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壹)權屬單位既要嚴格選擇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又要有效監督其服務行為。妳可以通過簽訂法律顧問協議或者單獨簽訂責任書,明確對方對失職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立律師事務所定期考核機制,將定期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

(二)各權屬單位應結合現有考核辦法或指標,通過適當方式將所屬分支機構或部門的法律事務工作納入考核範圍,並制定對法律事務工作人員的具體獎懲辦法。

  • 上一篇:確定法律規範效力的壹般原則
  • 下一篇:如何在小學思維課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