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各級政府機關錄用人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取。所需人員的資格以及雇用的方法和程序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公布。國家所有公民,只要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都有平等的權利和平等的機會參與競爭,不會因為家庭出身、性別、職業、財產狀況而享有特權或受到歧視。公務員的晉升要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註重工作實績,通過嚴格的考試和有限的競爭擇優晉升。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實行嚴格考核,實行工作責任制。各級行政機關要以機構改革中確定的“三定”方案為依據,根據工作性質、難易程度、責任大小等因素,分類確定各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資格,規範崗位設置。在此基礎上,對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獎懲、職務晉升、增資晉級的依據,做到功過分明,激勵公務員努力工作。建立代謝機制,實現能量進出,上下貫通。壹方面要通過公開考試、交流等方式招聘高素質人才;另壹方面,要在完善退休制度的同時,采取各種措施暢通“出口”;當公務員不願意在機關工作時,可以根據法律要求和程序提出辭職;政府機關在考核的基礎上,對不適宜繼續在機關工作的人員,可以根據規定條件予以辭退;部分崗位實行聘任制,聘期屆滿的公務員可以離職;此外,還將逐步限制各級崗位的最高年齡,使公務員年齡形成合理的梯度結構,增強機關的生機和活力。建立廉政約束機制,確保公務員清正廉潔。公務員制度把廉政作為公務員行為的重要準則,貫穿於公務員權利義務管理、錄用、考核、晉升等各個環節,還建立了專門的制度對其進行預防和制約。建立嚴格的紀律,違者必究;實行回避制度,對有壹定親屬關系的公務員的職務和工作進行壹定的限制,防止以權謀私的現象。此外,對壹些特殊崗位的公務員進行定期輪換,以減少人際關系的影響,保證公務員能夠依法公正辦事。建立系統的法律體系,實行依法管理。公務員管理既確立了壹般法——國家公務員法(考慮到立法有個過程,頒布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實施若幹年後提交立法機關立法),又確立了與壹般法相關的各種單項法規,如錄用、職務分類、考核、培訓、職務升降、工資福利、退休等,使人事管理的各個方面都有法可依,要求嚴格依法辦事。當公務員的合法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依法申訴和控告;公務員管理的所有法律法規都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目前,由於復雜的歷史和現實原因,我國公務員中還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問題。壹是法制觀念淡薄。壹些地方和部門公務員對法治重要性認識不足,法治觀念不夠堅定,以人為本意識和服務意識不夠強,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自覺性不夠高。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還停留在文件和口號上。壹些公務員仍然習慣於用行政手段和計劃經濟的管理方法來推動工作,而不善於用法律和市場經濟的手段來引導和規範;有的公務員在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中斷章取義,對自己有利而無用;還有人經常表現出“我就是法律”“我說了算”的言行。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壹些地方和部門領導職務公務員的法律知識水平還不能適應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在處理壹些重大涉法問題時措施還很薄弱。壹些執法人員甚至不熟悉與執行公務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常被熟悉法律條文的執法相對人詢問。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已進行多年,但政府部門職能“錯位、越位、缺位”和重疊,執法主體混亂的局面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多頭執法、重復收費、爭權奪利的現象依然存在。壹些部門在行政執法中只重實體、不重程序的現象依然突出,依法辦事水平不高、執行公務效率低。三是違法治理問題依然存在。壹些地方和部門出於保護小集團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目的,超越立法權限在規範性文件中自立門戶,違法設定行政處罰,隨意確定收費項目,強行向執法相對人收費。有的給執法部門下達不切實際的執法任務,造成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壹些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簡單粗暴執法,“吃拿卡要”現象嚴重。有的甚至枉法,搞權錢交易,最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公務員法律素質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公務員法律素質存在問題有其主觀因素和客觀原因,可以概括為:(1)封建傳統殘余的存在是公務員法律素質低下的思想根源。中國經歷了幾千年的封建專制,封建文化影響深遠。從建國到改革開放,國家基本采取制定政策的方法進行治理,缺乏崇尚法治的優良傳統。如果從1978年改革開放算起,現代法治建設也不過20多年。受封建思想殘余和長期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壹些執法人員,特別是擔任壹定職務的公務員,仍然存在與現代法治相悖的思想,如特權觀念、權大於法、治民觀念等。有的不肯放棄手中的權力和既得利益,不願意改變部門職能,實行放權。有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甚至幹擾執法機關辦案。(二)缺乏深入系統的法律知識學習是公務員法律素質低下的直接原因。法制宣傳教育缺乏深度,法律學習的約束力不強。壹些公務員,特別是擔任壹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沒有經常性、制度化地學習法律,覺悟不高;有的強調經濟理論的學習,忽視法律知識的補充;重文化素質的提高輕法律素質的培養,對法律的研究和思考明顯不足,影響了依法辦事能力的提高,法律素質難以適應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3)執法監督不力是公務員法律素質低下的制度性因素。目前,行政權力仍然比較寬泛,壹些領域行政權力暗箱操作、不規範運行的現象仍然嚴重。這樣,壹些公務員在行使權力時,往往意識不到法律的存在。權力制約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行政機關的內外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對違法行為的監管和處置力度不夠。往往宣傳、輿論工作做得多,降職、撤職、罷免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的少。對執法違法行為的監督和處罰偏軟偏輕,使得部分公務員放松了法律素質的提高,造成執法混亂和壹些領域的腐敗。提高公務員法律素質的若幹對策。公務員是依法行政的最終實踐者,他們的法律素質直接影響著政府的法制建設和社會文明發展程度。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質是時代賦予的責任,直接關系到公務員能否恪盡職守、廉潔履職、依法執政、執政為民,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威信。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質,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大力氣:(1)加強思想教育,提高認識水平。提高對法治建設的重視程度是提高公務員法律素質的基礎。如何改善?首先,領導機關要重視。要把提高公務員法律素質、增強依法執政能力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部署民主法制建設,及時聽取匯報、提出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解決法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其次,部門要協調聯動。組織、人事、普法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幹部公務員教育培訓的法規和規定,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做好各級公務員的法律培訓工作。第三,領導幹部要帶頭樹立法治觀念。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和運用法律的能力對公務員具有示範和導向作用。《公務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公務員應當履行的義務中,第壹項要求就是“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可見提高法律素質的重要性。(2)加強法律學習,豐富法律知識。知法是正確執行法律法規的前提。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質,必須加強法律學習和宣傳,準確把握法律精神。首先是突出學習內容。各級國家公務員要認真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學習國家關於發展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服務於市場運行和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掌握辦理經濟、社會、文化事務的有效法律規定,特別是學習與執行公務密切相關的專業法律法規,準確把握法律要求,明確執法程序和方法。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我們還應加強對國際通用規則的研究,增強按照國際規則行事的能力。二是加大宣傳力度。認真總結四五普法經驗,積極有效地實施五五普法。以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法律素質為重點,探索形成由各級國家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和新聞媒體組織協調配合的法制宣傳網絡,註重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大眾媒體快速、生動、直觀的優勢,將法制宣傳融入新聞事件、現實生活和文化節目中,提高宣傳覆蓋面和吸引力。三是完善法律學習制度。探索實行公務員資格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同時,要把依法行政知識納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審查、初始培訓、崗位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的重要內容,制定具體措施和辦法,推進法律學習經常化、制度化。(3)轉變政府職能,規範執法。在法治國家,法律秩序的損害就是社會秩序的損害。提高國家公務員的法律素質,必須依法規範其執法行為。首先,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盡快實現依法行政。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能夠自主解決的事項,凡是市場競爭機制能夠調節的事項,凡是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行政機關都不應通過行政管理方式解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切實把政府職能轉移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形成有利於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其次,要規範行政執法。理順行政執法體制,確保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他們既不能玩忽職守,也不能獨斷專行。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系,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交叉執法問題。第三,要提高執法效率。執法效率是公務員法律素質的最終體現。堅持以人為本和依法簡便高效的原則,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人員及其執法責任,嚴格規範執法程序,實現機構職能、編制和工作程序的規範化和法制化,提高行政管理和執法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設執法為民的政府。(4)完善監督機制,強化權力制約。權力是壹把雙刃劍,它既可以是維護公眾利益的有效工具,也可以是侵犯公民權利的手段。為了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質,必須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第壹,加強行政法制建設。權力的運行必須有法律依據,行政權力要受到法律法規的規範和約束,規定相應的義務和責任,真正做到依法“治官”、“治權”。二是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對決策和執行的監督,建立健全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政績考核體系,完善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審計、司法、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機制,完善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公開、公示、聽證制度,充分利用監督資源, 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推進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確保權力正確。 三是嚴格問責。行政執法中的錯誤和錯案,無論涉及誰,都要依法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公務員,要堅決追究刑事責任,起到“殺壹儆百”的震懾作用。只要多種措施並舉,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就能有效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質,建立壹支兢兢業業、清正廉潔的公務員隊伍。隨著國家機制的完善,公務員的能力建設將以法規的形式下放到各個機構。壹是以多種形式加強公務員的學習教育,進壹步提高公務員的政治鑒別力,是公務員黨性的根本體現。正所謂,不僅要“打勝仗”,更重要的是要“不變質”。提高公務員的政治鑒別力,使全體公務員忠誠於黨和國家的偉大事業,全心全意為黨和國家服務,為人民服務,是提高公務員行政能力首先應該做的最重要的工作。壹方面,要加強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強公務員的黨性教育,不斷強化公務員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觀念。做好公務員的政治思想工作,切實提高公務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的水平,自覺實踐“三個代表”理論;要做好公務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公務員具備相應的政治理論基礎,具備政治上觀察問題、思考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具備透過現象看本質、明辨是非的能力,具備政治上的敏銳性和洞察力。另壹方面,要加強公務員的情境教育。通過學習交流、參觀考察、出國培訓等靈活多樣的組織形式,充分利用圖書、電影、電視、互聯網等電子媒體,加強公務員對形勢和發展的理性和感性認識,使公務員不斷提高正確把握時代發展要求和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不斷增強對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認識。二要加強對科學規律的學習和掌握,努力提高公務員科學行政的能力。首先,要大力提高公務員學習和掌握科學規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公務員必須進壹步清醒地認識到,只有提高對行政管理、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科學規律的學習和認識。,公務員在依法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過程中,能否自覺按照科學規律辦事,就不會出現“拍腦袋決策”這種違背科學規律的現象。其次,要不斷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相對完善的制度建設具有“安全閥”的作用,保證公務員科學行政,減少隨意性。比如,在決策過程中,要努力建立和完善決策過程中的咨詢、論證、協商、聽證、議事、集體討論等制度,這是保證決策科學有效的根本要求。同時,要建立決策監督制約制度、決策責任制度、決策效果評估制度等。,從而加強對決策的監督和監管,防止同壹決策失誤多次發生。第三,要加強公務員的創新能力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創新是壹個民族發展進步的不竭動力。增強公務員的創新能力和保證公務員黨性的純潔性並不矛盾。公務員要通過適當的培訓和學習,解放思想,開闊視野,對新事物敏感,善於發現和培育新事物,善於分析新情況,提出新觀點,解決新問題,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掌握創新方法和技能,不斷培養創新思維方式。同時,要加強對公務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的培訓。在特別註意說服溝通的同時,也要做好準備。通過模擬和演練,公務員應當對突發公共事件有所了解,清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程序、方法、步驟和應采取的有效措施。第三,大力增強公務員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不斷提高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為人民服務是公務員提高行政能力的最終目的,也是公務員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根本出發點。壹方面,要強化公務員的民主意識,切實提高其民主行政能力。要督促公務員牢固樹立執政為民、執政為民的意識,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堅持以人為本,心系群眾利益,充分發揮人民的作用,做到政治為民、議政從民、務實惠民。同時,要充分擴大公民參與,加強公眾監督,推進政務公開,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從根本上保證公務員民主行政。另壹方面,要不斷增強公務員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行政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公務員要加強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法律水平,從思想上、認識上不斷提高對依法行政的認識;同時,要大力加強政府立法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項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要進壹步完善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的行政執法體制和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執法責任制,健全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機制,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必賠、違法必究,為公務員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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