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樹立“服務大局”理念的意義
所謂大局,是指全局的中心和關鍵;是引領全局演變的大勢;是關系到全局格局的戰略利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的“大局”,指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壹個關系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核心利益。“服務大局”是我們法院工作的壹項重大政治責任,意義重大。
首先,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
法律與國家是上層建築中關系最密切、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兩種社會現象。法律體現了國家的意誌,國家的目標和任務必須得到法律的確認和規定。國家的特點、職能和任務決定了司法機關的特點、職能和任務。這是壹個眾所周知的基本原則。問題是,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依法辦事”為核心的“系統”法制,到1995年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依法治國”,“治理”法治確實完成了從手段到目標的法制轉變,即把法治作為國家的方略和戰略目標。所以,法律不能單純的被視為手段,那麽可以更多嗎?不能,因為法治承載著國家的性質、宗旨和根本任務。立法者和司法者的任務是通過理性建構,使法律制度更好地服務於社會目的,促進整個社會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在宏觀上是工具性的,法治作為國家治理的壹種方式,最終是由國家的根本任務決定並服務於國家的根本任務。法治的使命必然是與國家的發展目標和方式相統壹和相壹致的。法官應當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司法權,確定沖突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分配正義。但法官的視野不能局限於法律世界,他也是國家權力體系的壹員,他行使的司法權是國家權力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不同的社會階段和民族國家,司法在國家權力結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目前,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治是指在黨的領導下,廣大人民群眾根據憲法和法律,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管理國家事務。
管理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事務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 *致力於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 *致力於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司法機關是執行國家法律的專門機關,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實踐者和推動力量,是法治建設的關鍵環節。堅持法治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方向,保證為壹定時期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和工作服務,為國家和人民掌握好、用好執法權,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積極服從和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是司法工作者的神聖職責,也是有效履行職責的必然要求。
其次,服務大局意識是人民法官的素質要求。
服務大局講了很多年,但對其內涵的理解還停留在權變的原理概括上。通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要把這種認識提高到服務大局是司法工作本身的特點的認識。最高法院院長肖揚2004年在耶魯大學的演講中提出:
判決不僅僅是簡單的法律責任的判決。更重要的是,這是壹個可能造成壹系列社會影響的司法判決。歷史上許多著名的法學家都強調,理解法律就是把握法律的意義和效果。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他解釋這句話的真正意義在於,在適用法律規則時,感受時代的需要比演繹推理更重要,這是壹種流行的道德政治理論,也是壹種公認的公共政策。法社會學的創始人龐德認為,法律制度是與特定社會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密切相關的現象,是協調社會利益的工具。法官是權衡這些利益的“社會工程師”。他們只有了解受其判斷影響的實際社會條件,才能恰當地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不帶任何偏見地看待中國和西方現代法治的發展,可以發現,現代法學最重要的進步之壹就是從對正義的分析性態度轉變為功能性態度,強調法律的政治和社會功能。西方法學家講“社會功能”和“公共政策”,我們講服務大局,在應然與實然的關系上是相似的。不同的表達產生於不同的語境,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執政黨的執政風格不同。把“服務大局”作為法治理念框架中的重要壹環,為中國司法註入了更多的社會需求、社會意義和社會後果,體現了壹種司法趨勢和壹般規律。
這種趨勢和司法發展的壹般規律決定了法官的角色定位分為兩個層次。壹方面,如何看待它們與法律的關系,決定了法官在審理案件中行使自由裁量權的程度,影響其法律職能的發揮;另壹方面是如何在政治國家中定位自己,決定了法官利用司法權影響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可見,作為法官,最起碼的要求是要懂法律,才能勝任第壹層次的角色定位。要當好法官,在政治經濟生活中充分發揮主動性,僅僅了解法律是不夠的,必須關註和回應社會需求。美國聯邦高等法院法官布蘭代斯說:“如果壹個法律工作者沒有學過經濟學和社會學,他很容易成為公敵。羅斯科·龐德宣稱歷史、哲學和分析是法學家武庫中的三件武器。肖揚院長還要求法官要“了解歷史,了解社會,把握形勢”,“博學睿智”。縱觀歷史,著名的法官都有著廣泛而深刻的知識。中國傑出的法官代表宋玉水,也能傾聽時代的聲音,感受時代的變遷,把握時代的精神,從而推動社會進步。法官應當能夠通過社會利益的分配和平衡,分析社會力量和社會結構的變化,維護社會秩序的良性運行。具有廣博精深知識的法官能夠兼顧各種社會利益,進行調整以達到平衡和穩定,並在疑難案件中表現出正確預測社會前進方向的能力。好的司法判決是因為適應社會或時代的要求,而不僅僅是在法律知識上。可以說,無論各種觀點和理論在具體細節和特征上有何差異,社會價值、社會利益或社會效果都是解釋和適用法律的重要標尺,也是司法社會職能的取向。
法官的這種角色定位決定了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必須從單壹的審判職能轉變為服務國家經濟發展的多重職能,把維護人民利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和引導社會主體形成和諧的社會環境、競爭有序的經濟發展環境和民主文明的政治環境。從這個意義上說,大局意識或者說服務大局意識,是每個人民法官應該具備的素質要求。
第三,服務大局是社會轉型期解決實際問題的客觀需要。
我國正處於社會急劇變革的轉型期。社會的快速變化引起了經濟和社會生活的諸多變化,各種政治和社會問題也處於多發期。
壹是群體性事件增多,人民內部矛盾增多。這是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直接影響我國社會穩定的最突出問題,突出表現在群體性事件和信訪數量不斷增加。
第二,財富分配不均,社會分化加速。世界銀行在壹份名為《* * *享受不斷上升的收入》的報告中指出,中國的基尼系數增長過快,世界上沒有壹個國家像中國這樣在短短幾年內將收入差距改變得如此之大。貧富差距的急劇擴大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第三,階級結構不合理,社會結構緊張。社會學家把中國的等級結構描述為“金字塔”,其特點是:頂端是尖的,上層人數少,中層是過渡性的,下層人數龐大。轉型期是新的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磨合期,競爭壓力加劇,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這些因素使得金字塔底層的階層在就業、生活、社會福利等方面處於弱勢地位,導致他們對社會現實的強烈不滿和相對剝奪。我們現在處於走向權利的時代,但是也存在著極度蔑視權威,張揚個性的現象。不滿是最容易產生的,感動是最難出現的。
第四,文化轉型與價值觀缺失。原有的價值觀和道德體系遭到嚴重破壞並逐漸解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壹致的新的主體文化尚未建立,加劇了社會中各種文化之間的沖突,容易導致社會成員的越軌行為。導致壹些地方賭博吸毒盛行,淫穢色情活動、非法傳教活動、邪教活動猖獗,道德失範、誠信缺失、欺騙甚至犯罪。
面對中國社會轉型期的上述問題,司法在社會控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展望中國社會的未來發展,司法能否承擔這壹重任,在壹定程度上關系到中國改革的成敗和社會的良性發展與穩定。如何在這種形勢下把握和服務大局,對廣大幹警是壹個新的考驗和挑戰。作為司法工作者,必須清醒認識和服務大局,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的意識,積極適應新形勢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斷增強對社會多元價值訴求的回應力,從而促進秩序合法性的形成和鞏固。切實提高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運用司法手段化解社會矛盾、服務經濟建設和促進改革發展的能力,確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服務大局”理念的主要內容
大局是歷史的、發展的、具體的,這就決定了人民法院“服務大局”的理念內涵十分豐富,其主要內容也要隨著大局本身的發展而發展變化。這裏最重要的是社會主義方向、中國國情和發展階段,這是我們認識和服務大局的三個必不可少的思維角度。法治觀念是對法治含義的深層次認識和觀念,是關於法治的原則和精神。它不僅是壹個國家法治理論的框架,也是實際法治實踐的指導。它不是對現實狀態的簡單直觀的反映,而是對現實狀態的引導,是對基於現實的理想狀態的追求。多年來,為了認識和把握司法工作的發展規律而提出的現代司法理念,理所當然應該被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所吸收和容納。我們要防止和糾正的是在發展方向上不顧社會主義性質、國情和發展階段的錯誤傾向。提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為了更正確、更迅速地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為了少走彎路,不去修正這個目標。當前人民法院“服務大局”理念的主要內容應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保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改革和發展。
中共中央印發的《關於進壹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明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不斷提高服務經濟建設、推動改革發展的能力,確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順利實現。各級法院要進壹步增強服務意識,正確把握經濟大局,密切跟蹤和科學分析經濟形勢,圍繞促進經濟發展依法調整經濟關系,使包括司法制裁在內的司法保障和救濟措施更加及時、更加適當、更加有力、更加有效,依法保障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深入健康推進。就建設創新型國家而言,中央提出自主創新能力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而我國創新體系的目標選擇是集中與分散協調,即政府的宏觀調控與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結合,這就需要法律的出臺和實施,既不能隨意替代市場手段在應用創新中的基礎性作用, 也不放棄政府組織公益創新、推動應用創新的義務,以此提升創新主體的行為預期,保護其權益。
司法工作保障和服務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必須以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立足點、出發點和歸宿,充分發揮司法的打擊、服務和保障功能,營造公平公正的經濟環境。雖然我們每天都在從事這項工作,但是要使司法職能達到中央決策的要求是非常困難的,因為我們面臨的現狀和發展要求是:壹是經濟增長方式亟待轉變;二是政府職能運行方式需要及時轉變;三公服務相對落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面臨許多難題。現代經濟的總特征是在互動中尋求均衡。為什麽博弈論這麽時髦?因為它是以互動為前提的決策行為的理性思考。物權法、反壟斷法、勞動合同法的立法之爭早已超出了立法技術的範疇,是不同社會階層和群體之間的博弈,而這是中國政法制度的未來走向。可以說,公眾利益的實現並不主要依靠政府的靜態保護。很多時候,利益博弈的妥協產物,才是實現大眾利益的常態。“為人民當家作主”將逐漸讓位於“讓人民當家作主”。在這樣壹個具有特殊背景的轉型階段,要特別註意正確處理法律與政策的關系,特別是社會關註度高、影響大的案件,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在法律的框架內兼顧良好的社會效果。我國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轉型時期,面對新情況、新問題,法律法規捉襟見肘。在這種情況下,要不斷提高對政策和法律精神的理解,在法律空白中靈活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
第二,確保社會主義政治建設和社會穩定。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正處於關鍵階段,既是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人民內部矛盾凸顯期、刑事犯罪高發期和對敵鬥爭復雜期。人民法院在保障政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中的責任更加重大、任務更加繁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前提,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總的來說,執政黨鞏固執政地位要實現兩大功能:壹是廣泛動員各種社會發展資源,二是有效整合各種利益集團。當前最突出的任務是整合協調利益,整合利益關系,調解社會矛盾。在傳統的指揮和統治之外,還要致力於塑造觀念的凝聚力、政策的導向力、制度的協調性和形象的親和力,實現各階層利益的協調和矛盾的緩和。減少鬧事和盲目維權,必須倡導協商維權和有序維權,真正提供切實可行的救濟渠道。
為了確保社會主義政治建設和社會穩定,司法工作必須提高司法穩定的敏感性,特別是對處於醞釀之中的隱性危機,密切關註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誘發效應,防止社會危機感的層層消退。要防止各種敵對勢力插手和利用社會熱點問題和人民內部矛盾制造混亂。必須嚴格公正執法,切實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政治經濟權利、勞動社會權利、文化教育權利。我們將繼續在審判和執行活動中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同時,要註意積極推動基層單位和街道社區以法律手段民主法治治理,如參與社區矯正、構建聯動機制、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模式等。全面貫徹司法公開和司法民主原則,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促進提高服務民主政治的能力。
服務民主政治建設有兩個關鍵點。第壹,充分考慮我國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發展的階段,準確把握現階段司法職能的工作定位。堅持情境,因為法律的具體適用往往需要考察社會情境,並以此為依據。如果超出或滯後於社會現狀,就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因為它沒有社會基礎的支撐,甚至產生不良的社會效果。“咄咄逼人”絕不等於先進,處理“站”與“不站”要有全局觀。第二,不僅要看到過程,更重要的是要清醒地認識到,在轉型完成之前,也就是在轉型過程中,維護社會穩定離不開對原有路徑的依賴,比如企業的現代化,其目的是走向市場,但在轉型過程中,必須依靠行政的引導和控制。這就是我們面臨的改革形勢。計劃時代的相關立法已經不適合,而以市場配置為主的立法也不能解決轉型期的問題。我們必須認識到這壹點。在中國目前的轉型體制下,社會轉型中的很多問題都是制度不完善或發展中的問題,無法通過司法手段解決。有些處理結果會造成社會穩定等復雜的社會問題,大大超出法院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法律制度對社會的適應性上,既要觀察社會的動態過程,又要看實現控制社會變革功能的前提條件是否得到滿足,更要註重法律措施的社會效果。落後就需要主動應對,超過就不好了。如果從目標明確的角度來看,卻還做不到,這是無奈之舉,但也是面對現實的理性選擇。在行政訴訟中,由於特殊的政策考慮,形式上符合法律標準的起訴不予受理的情況比較突出。比如資本市場和企業重組中的壹些政策性問題,法院很難用合法性標準來衡量。對於壹些足以判斷和把握其趨勢的法律問題,我們可以抓住機會建立新的規則,引導新的發展。對於涉及下崗職工、傳銷、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等敏感案件,最高法院根據情況冷靜判斷,做出相應的司法政策。這些做法有時可能與常規法律適用的結果不符,但如果單純按照常規法律適用方法進行決策,往往事與願違。事實上,西方國家的司法機關出於國家政治和社會穩定的考慮,往往以程序性借口回避壹些敏感的社會問題。
第三,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包含六個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民主法治要求司法機關貫徹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國家;公平正義要求法官明辨是非,主持正義,讓絕大多數人享受到發展的成果;誠信友愛要求司法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倡導和維護平等和諧的人際關系,促進社會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它要求司法保護群眾的首創精神,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環境,激發社會活力;安定有序要求司法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首要任務,確保社會長治久安;人與自然的和諧要求運用司法手段懲治破壞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妥善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保障和促進可持續發展。要充分認識法院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社會關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站在歷史和時代的高度,以人民法院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所應肩負的政治責任,引導人民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使矛盾各方盡可能形成良性互動、動態平衡的格局,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長治久安,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我們應該牢牢把握認識人民內部矛盾這個關鍵。在法律秩序的框架內,要慎重考慮各種利益的正當性和位階關系,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合理合法的利益,使社會矛盾的解決基於社會主義價值觀。要把化解社會矛盾工作貫穿於司法工作的始終。我們不僅要爭論正義問題,而且要致力於緩解沖突,化解矛盾,減少社會對立,增加和諧因素。
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要把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作為新時期司法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在我國,審判不僅是壹項專業性很強的司法工作,也是壹項政治性、社會性和服務性很強的群眾性工作。它不僅需要運用法律規則依法組織訴訟活動、裁決糾紛的專業素質,還需要創造性地做群眾工作,通過教育、說服、影響來調和社會矛盾的才能和能力。因此,對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設要從適應我國國家制度、政治制度和國情出發,把解決社會矛盾的能力作為衡量和檢驗法官工作水平的重要標準,努力提高法官準確把握社會矛盾性質和特點的政策水平,增強法官的親和力和溝通協調能力,以適應“禮俗”社會和人民群眾缺乏現代法治素養的現實。從而更有效地平息糾紛,減少和預防矛盾糾紛對社會的危害。
第四,保障社會主義文化建設。
文化是壹個民族的靈魂,是維系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的精神紐帶。當今世界,文化、經濟、政治相互交融、相互滲透。文化的力量不僅深深植根於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而且日益成為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法院作為司法機關,承擔著為思想道德和先進文化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職責。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思想基礎。要依法保障和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健康順利發展,通過審理和執行各類案件,懲治違法不文明行為,抵禦資本主義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弘揚科學文化精神、傳統美德和公序良俗。依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護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不斷激發各行各業、各個階層乃至每個社會成員的創造活力,努力營造有利於自主創新的法制環境,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同時,通過公開審判、法制宣傳等形式,增強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擴大辦案效果,引導社會主體依法開展社會活動,弘揚社會主義道德和先進文化,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支撐。
三、樹立“服務大局”的理念對法院工作的具體要求。
服務大局不僅是壹個法治理念的問題,也是壹個實踐問題。關鍵在於司法工作的有效性。
(壹)胸懷大局,切實增強大局意識。
胸懷大局是服務大局的前提。古人雲:“不謀大局者不足謀壹域,不謀天下者不足謀壹時。”無論從事何種具體工作,職責範圍都是全黨全國大局的組成部分;所以,我們觀察問題,處理工作,不能只埋頭於具體事務,而要聯系國家建設和改革的大局。善於圍繞大局謀劃部署工作,自覺堅持在大局下思考、部署、行動。服務大局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效果不好。不能簡單看辦案數量,最終要看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維護和服務社會主義事業大局的成效。要顧全大局:
首先,要打牢服務大局的思想基礎。只有在科學準確地認識和把握全局的基礎上,才能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壹到服務大局上來。平時要加強對重大工作和問題的學習和調研,特別是要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現階段總體工作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及時掌握新形勢新任務對政法工作的新要求。這樣才能及時、全面、正確地服務大局。
其次,要善於圍繞大局進行規劃和部署。要學會從大局出發,以大局為重,自覺把各項工作納入全局來思考、謀劃和部署,努力把本部門的工作作為維護黨和國家大局的必要環節來做。結合自身職責,認真研究和把握大局的新要求,緊緊圍繞大局找準工作的著力點和目標方法。
第三,要善於把實際工作和創造性工作結合起來。要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全面正確地貫徹中央和上級的指示,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切實搞好結合,既不照搬照抄,又確保不走樣。
(二)立足本職,認真履行審判職能。
有人認為大局主要是高層機關的事,只需要聽招呼,做好自己的工作,這顯然是片面的。大局不是“遙不可及”的目標,不是空洞的說教,不是空洞的政治宣言,而是工作內容和工作效果真實而切實的體現。創造性地做好本職工作,是對大局最實際的支持和維護。我們的日常工作與大局息息相關。每個人所從事的工作都是大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和實現大局的必要步驟和環節。所以立足本職是服務大局的基礎。不做好本職工作,服務大局就是壹句空話。
正確認識和處理立足本職與服務大局的關系,要註意克服和糾正當前的兩種錯誤認識和做法。壹個是在我們從事的具體工作中看不到大局工作的目標導向和方向引領作用,看不到檢驗我們具體工作成效的標準。最終還是要看服務大局的效果,只看努力不看方向和路線;另壹種是整天講服務大局,就是不能采取具體有效的行動,通過做好工作來積極推動和服務大局。
(3)自覺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為什麽中國如此強調“兩個效果”的統壹?可以說,這與中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狀況密切相關。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研究:法律適用的現狀和我們社會正在發生的變化。
司法實踐中可能存在兩個極端:
壹種是僵化地理解適用的法律,把法律變成壹成不變或必須有唯壹答案的教條,用單純的業務觀孤立地對待司法工作,把司法工作與改革發展、與黨和國家的大局割裂開來,把政法工作放在脫離建設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和諧社會的大局、脫離保障服務的目標來重視,不顧大局地“發揮”職能;
第二,無視法律的基本要求或合理含義,甚至無視法律的規定,將“社會效果”庸俗化,使法律可以隨意服從眼前的需要或特定人的需要,比如為了當地政府和部門的利益,或者為了領導的好惡,而視之為無物;為了盡快處理案件,非法調解結案;他們為了爭奪管轄權,捏造相關事實,甚至以服務大局為借口,包攬壹切,做出明顯超出司法機關法定職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