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壹般由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客體和法律關系內容構成。
(壹)法律關系的主體
1.法律關系主體的概念和類型
法律關系主體又稱權利義務主體,即法律關系的參與者,法律關系中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根據各種法律,可以參與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以下幾類:(1)公民(自然人)。(2)機構和組織(法人)。(3)國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作為壹個整體可以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2.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公民、法人要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就必須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即具有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1)權限容量。又稱權利義務能力,是權利主體依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能力。(2)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是指法律規定的法律關系的參與者以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世界各國法律壹般將本國公民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
(二)法律關系客體
1.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
2.法律關系客體的類型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壹個歷史概念。隨著社會歷史的不斷發展,其範圍、形式和類型也在不斷變化。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類:(1)東西。在法律意義上,物是指人類根據法律承認和支配的有用的財富。可以是自然的東西,也可以是產品;它可以是活的動物,也可以是不活動的動物。(2)行為。在許多法律關系中,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指向行為。作為法律關系的客體,行為是特定的,即義務人完成其行為並能滿足債權人利益的結果。(3)精神產品(無形財富)。西方學者稱之為“無形”。中國法律界通常稱之為“智力成果”或“無形財產”。(4)個人興趣。人體是由各種生理器官組成的生理整體(有機體)。它不僅是人的物質形態,也是人的精神利益的體現,包括公民和法人的姓名權和名稱權。公民的肖像權、名譽權等。
(三)法律關系的內容
1.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權利和義務
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它是法律規範的指令內容在實際社會生活中的具體落實,是法律規範在社會關系中實現的壹種狀態。法定權利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授權和保障法律關系主體自主決定做某壹行為的手段,是法律關系主體做某壹行為的可能性。法律義務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約束法律主體行為的手段,法律主體必須以壹定的方式行事。
2.權利和義務的分類
(1)基本權利義務和普通權利義務根據基本法和普通法的區別,可以分為基本權利義務。(2)個人權利和義務、集體權利和義務、國家權利和義務。根據權利義務主體的性質,權利義務可分為個人權利義務、集體(法人)權利義務和國家權利義務。(3)絕對權利義務和相對權利義務。根據相應的主體範圍,權利義務可分為絕對權利義務和相對權利義務。
3.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壹,從結構上看,權利和義務密切相關,不可分割。
第二,從價值上看,權利和義務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在歷史上受到了不同的重視,因此在不同國家的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是主次分明的。
第三,從其產生和發展來看,權利和義務經歷了壹個從混亂到分裂、對立到相對壹致的過程。
第四,從數量上看,權利義務總量相等。
4.法律關系主體權利和義務的實現
法律權利義務從法律的壹般規定轉化為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際權利義務後,仍然存在實現的問題。權利不能實現是對權利本質的歪曲,而義務不能實現是對權利人利益的損害。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最重要的是由國家保障。
示例解決方案
關於法律關系的客體,下列哪壹種說法是錯誤的?(2005/1/92,無限期項目)
A.所有法律關系的客體都包含壹定的利益。
B.沒有法律關系的客體就沒有法律關系。
多向(多邊)法律關系的客體可分為主要客體和次要客體。
D.在確定法律關系客體的標準時,不涉及法律的價值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