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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刺死辱母」案的輿論?|Il

輿論熱點:山東“辱母”案分析壹、事件回顧;

2016年3月25日,壹則“男子刺死辱母”迅速占據各大新聞版面。被告於歡的母親蘇向房地產公司老板借款654.38+0.35萬元,月息654.38+00%。在支付了654.38+0.84萬元的本息和壹套價值70萬元的房子後,還有654.38+0.7萬元的欠款無法還清。於是,催債人帶著11人,當著蘇的兒子於歡的面羞辱了債務人。就連壹個叫杜誌浩的男人也脫了褲子,拿出自己的生殖器在蘇的臉上蹭來蹭去。外面路過的工人看到這壹幕,讓人報警。

接警後,民警到現場說了壹句“可以要賬,但不能打人”後就走了。看到警察要走,警察拉了壹名女警,試圖攔住警車。被討債人控制的於歡看到警察離開,試圖沖出去,但被討債人攔住。混亂中,於歡從桌上摸出壹把水果刀,將其刺死,致杜誌浩等4名討債人被刺傷。其中,杜誌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有2人重傷,1人輕傷。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於歡與多名討債人員長期糾纏,不能正確處理矛盾,持尖刀捅刺多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被害人有過錯,於歡如實供述,判處其無期徒刑。

這壹判決的理由在網上引起了巨大爭議。很多人認為這構成了正當防衛,於歡應該是無辜的。壹時間網上輿論熱議,案件關註度持續上升,輿論兩極分化。

第二,對民意的總結

(1),網絡大V熱議

(2)網友熱議。

l?對桓護母的行為表示支持

@親愛的姐姐是個努力的人喲:母親受侮辱時不能挺身而出的兒子和國難面前不能持槍的軍人有什麽區別?

@中中中中中:如果母親受辱,誰來保家衛國?

@京京京京:別人被扔,壹個母親被侮辱。於歡做得對!

@不要問,沒有我就沒有收獲成功:當著孩子的面侮辱母親,不管警察,孩子持刀殺壹人是否有罪?然後法律告訴我該怎麽做。報警真他媽沒用。妳告訴我該怎麽做。我覺得這孩子做錯了什麽。他不應該殺壹個人。他應該殺了所有11個人。我聽過壹句話,當妳走投無路時,不要害怕。妳還有辦法,那就是犯罪。記住,這並不可恥。

@粽子阿陽:說實話,就為了他們對他媽媽的所作所為,如果讓我選擇這種情況,我會拿起刀子判我無期甚至死刑。我不後悔。因為我保護了我母親。我做了違法的事,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丶丶丶丶丶丶:母親養育子女防老,子女關愛母親。國養兵保國,兵保國盡其能。孩子關心母親嗎?軍人保護國家嗎?

l?認為於歡的行為不應該被輿論炒作成正義。

谷熹:首先,妳要確定妳口中的好人是真正的好人,而不是媒體和輿論塑造的好人。之前的證詞說得很清楚了,於歡是被絕望控制了,才拿刀捅了人,而不是因為母親受到侮辱,想救母親。為什麽過了壹段時間突然變得渴望給媽媽餵奶?壞人死有余辜,但不是好人的人突然成了英雄有意義嗎?

@桿264438+0234:記者總想做大事來博眼球,妳太天真了。。。有人掏出他的生殖器侮辱他(用生殖器打他的臉是謠言),他也沒殺他媽。他膽小得不敢像孫子壹樣動。警察來了,他想跑(註意,這個時候沒人侮辱他媽,沒人侮辱他),傷害人沒成功。這個時候,他還是為了母親殺了人。是壹個想跑卻殺不死自己的人。先念判決書吧。

@於佳琪是小花-:是於歡做媽媽的出發點,但他只是懷疑於歡的動機。更何況他只是懷疑沒有人是於歡,樓主的懷疑是有道理的。相反,有些人堅持要救自己的母親,這是很可笑的。

@清晨的黎明: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絕對的好人和壞人。就像壹個可憐的人,必有可恨之處。他支持輕判和敬佩的行為,但不支持無罪。勇敢站出來保護母親值得稱贊,但要像個男人壹樣承擔後果。如果壹個國家的民意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那麽這個國家就真的沒救了。

@非主流大新新新:微博都不敢客觀說話,更別說自己是學法律的。他只看新聞就很生氣。只有搞清楚前因後果,他才覺得法院判決的故意傷害罪沒有錯,只是覺得處罰太重,10年比較合理。網民不能只看侮辱行為。討債行為不當但不存在主觀故意傷害,且他刺傷人不是因為母親受辱。只想說,輿論比法律更正義嗎?

l?對案件判決的希望

@京京京京京:就是因為這樣,壹審才確定是故意傷害。其實法律沒有錯。通常情況下,判斷沒有錯,但是,然而,這是不同的。這裏有太多的屈辱和絕望。所以只能說法官太怕犯錯,案件審理太形式化,不夠人性化。希望二審能認定正當防衛更合理。妳不用擔心那些跟著輿論節奏走來走去的人。

@比妳女朋友好看:“壹次不公正的審判,罪名甚至超過十條。因為盡管犯罪無視法律——這就像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破壞了法律——這就像汙染了水源。”

@我今天睡不著:當輿論壹邊倒同情兇手的時候,我們期待令人信服的正義的辯解或者正義的修正!希望國家重視這個案件。

@阿嘉熙:我們不應該糾結於雙方都做了什麽,而應該更關註事件本身。如何應對警察的不作為?非法手續和限制人身自由怎麽處理?如何處理調戲女性?被非法拘禁時反抗是正當防衛嗎?法官的那些判斷與事實不符。他們被證實了嗎?敢猜,庭審過程中有沒有人為影響?

l?吐槽高利貸行業

谷熹:當高利貸是非法的時候,他們為什麽需要向高利貸者借錢?這樣對嗎?從他們接觸高利貸開始,基本可以肯定他們接受了高利貸這種極端的討債方式。政府拒絕借高利貸的時候,沒有想到政府。它借了高利貸,就想起了政府。現在,由於其不適當的決定,它仍然指責政府。這是什麽邏輯?

但是我要走了——:於歡媽媽是不是借了四個高利貸?不高於銀行4倍的民間借貸允許嗎?於歡是不是從背後暴殺了人?還是在打罵的過程中殺了人?於歡媽媽的債務是失信名單嗎?這些讓我很困惑,所以還是不說話。

@-瑯琊無憂雜貨鋪:魔鬼放高利貸,傻子借高利貸。殺人償命,還債。只希望減輕對於歡的處罰。

l?對網絡輿論超高影響力的不同看法

@京京京京-:縱觀近幾年微博中的各種熱點事件,會發現輿論真的很容易被操縱。“沈默的螺旋”在微博上體現的淋漓盡致,弱者不敢發聲,勇者愚者會被噴成狗。憤怒不壹定是正義,反轉不壹定是反轉。看似網絡時代的聲音不需要成本,但每個人的立場都要謹慎。

@五塊錢壹斤::因為壓力,因為關註,關註度高,輿論壓力大,在任何國家都是壹樣的結果,都會先解決,這也說明國內的機構有非常大的成長空間。雖然很多人會調侃警察不如微博有效,但是警察叔叔壹天有多少案子,按照正常程序自然不是高關註度快速破案的。真的沒什麽好笑的。

@麽麽麽麽麽:事實是輿論幫助破了很多大案要案。這是為什麽呢?

@京京京京京京y::微博就是太能左右輿論了!尤其是對於娛樂圈來說,芝麻小事可以說是炒作。但是微博中輿論的影響應該是褒貶不壹的,包括春節期間爆發的麗江打人事件,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太多了。我們無法影響正在發展的中國的態度,但至少微博輿論的力量有助於對政府逐壹施壓。雖然不能普及大眾,但對大家也很好。

l?對涉案警察的批評

@麽麽麽麽麽:現在這個事情已經不是警察不能重視的問題了,但是很多證據事實表明是:明顯的警察失職,明顯的司法不公。好在現在中央已經派人下來調查了。

@今天是7月7日。妳好:警察來了不理,只能靠自己了。他們出於自衛殺人,警察又來了。警察有責任逃脫。

@芥末醬:去他的!!法律不能維護正義,為什麽要做這麽明顯的事情?警察甚至不能控制打架和監禁。納稅人為什麽要支持妳?!

@鳳凰火淚:誰能看著自己的母親受辱?那時候不管是誰,他都會毫不猶豫的當著他們的面拿刀捅他們,直到殺了他們才無路可逃。這種屈辱和絕望,通過文字,撲面而來,何況當事人。於歡在極端情況下造成精神障礙,應當無罪釋放。調查匆匆趕來的警察壹個小時。

@京京京:還有壹個大害人!-警察!

@愛妳的微笑-:不管母親是好是壞,報警後警察的不作為真的讓人心寒!!!

@麽麽麽麽麽麽麽at:警察的不作為在這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如果能認真制止流氓的劣跡,後續的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了。

l?道德與法律芻議

@中中中中中:首先我覺得這是壹個道德問題,先不談法律法規。如果這個新聞是真的,那個男人用自己的性器官侮辱了孩子的母親,那我想我能理解孩子心中的憤怒,他拿刀殺了討債人我覺得很正常!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可以逍遙法外。其次,我也覺得法院的判決有問題,在法律法規面前太硬,不夠人性化!但說實話,社會就是這樣!

@瑤瑤瑤瑤努力:如果輿論能改變這個年輕人的人生,那我願意袖手旁觀輿論,但我不希望這個案子讓保護親人成為殺人的理由。法律無非是人情倫理,但不能讓花了幾千年才走到今天的法律被輿論扭曲。法律的公平正義不能寄托在某壹個人或某壹群人身上,而是可以在每個人的監督和遵守下日臻完善。

@麽麽麽麽麽麽:我突然覺得很難過。能保護我們的法律幫不了我們這些沒錢沒權的人。

第三,民意匯總

樂思輿情監測中心認為:從目前各方的輿情量來看,“辱母案”的網絡輿情是多極的,有理性的聲音,也有壹些鼓勵報復的言論。作為監督者和裁判者的山東政府、法院和檢察院,在輿情發生後都表現得不盡如人意。官員們害怕成為眾矢之的,因為他們如履薄冰。然而,輿論風起雲湧,政府如何應對,不僅是關系到“辱母”案的合理判斷,更影響著全國輿論的熱議走向,甚至是對官方輿論應對能力和政府聲譽的挑戰。

從輿論傳播的角度,搜狐新聞、騰訊新聞、網易新聞、南方周末、賀勛新聞、奇聞007等主流媒體對“辱母案”進行了報道,對細節和故事進行了詳細描述。隨著主流媒體的傳播,“辱母案”開始流入輿論市場。

緊接著,新浪微博發起話題#追蹤刺死辱母案#,相關閱讀量達到107000。所有的互聯網巨頭都參與了“辱母”的輿論傳播鏈,其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𰵍20013它帶來了9543轉發,7807評論和31,105喜歡。@ 66V:“我不懂。侮辱母親案中被刀刺傷的人,殺了學生,逃逸賠20萬。為什麽他要在賈環支付800萬元?兩個生命的差別從何而來?”帶來了2119的轉發,1615的評論和8949個贊。兩位網絡大V對“辱母案”的輿論傳播功不可沒。

在網絡媒體高速發展的時代,草根自媒體迅速崛起。不可否認,網絡熱點事件可能會因虛擬世界中發帖、跟帖、激進言論引發的狂熱而將非理性輿論帶入社會現實,從而給輿論發展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辱母案”輿論呈現多極化趨勢後,政府應適度介入輿論傳播,解讀大眾媒體和網絡大V言論中的疑點和難點,更好地引導主流輿論,使其脫離無頭蒼蠅,向理性方向發展。

許多學者認為,網絡群體性事件形成機制的直接原因在於信息傳播秩序的失衡,主要表現為信息來源的開放性低、渠道的通暢性不夠、信息的保真度低。“辱母案”輿論傳播中形成的七種主流輿論涉及各個方面:1,表示支持護母行為;2.認為於歡的行為不應被輿論炒作為正義;3.給予案件裁決的希望;4.關於高利貸行業的爭論;5.對網絡輿論有超高影響力的觀點;6.批評涉案警察的不作為;7.論道德與法律。網絡輿論既有正義之言,也有極端之言。

網絡輿論之所以趨於極端,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網民對真相認識的缺陷。因此,最大限度減少網絡群體性事件造成的負面效應的根本途徑在於真正落實官方信息公開,完善信息發布制度,以官方信息發布取代人際和群體信息發布。搭建媒體對話平臺,實現政府與網民的有效話語溝通,從官方角度來說,既要堅持信息公開,滿足和維護公民知情權,又要避免官方獨白。

最後回到案件本身,這確實是壹個單純靠法律很難判決的案件。輿論是基於人類的情感,但法律是理性的產物。正如很多網友所說:如果輿論能改變這個年輕人的壹生,那麽我願意站在輿論壹邊,但同時我也不想因為這個案子,把保護親人作為殺人的理由。法律無非是人情倫理,但不能讓花了幾千年才走到今天的法律被輿論扭曲。法律的公平正義不能寄托在某壹個人或某壹群人身上,而是可以在每個人的監督和遵守下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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