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輿論監督的概念
壹般來說,輿論監督是指社會公眾通過新聞媒體對黨務、政務和壹切公共事務的公開,對各級國家機關的政府官員、公眾人物(包括政治家、演藝人員、上市公司等)的監督。).這種監督既包括曝光和批評,也包括評價和建議。從廣義上講,輿論監督是指公民有權利和自由對國家和社會事務進行輿論監督。公民在了解情況的基礎上,通過壹定的組織形式和媒介,行使法律賦予的監督權,表達民意,影響公共決策。輿論監督是民主監督的重要方面,是社會民主的必要環節,實施輿論監督是壹個制度化的過程。輿論監督制度要保證輿論通過壹定的立法程序轉化為行動措施。
狹義上是指新聞輿論監督。公民有依法利用新聞媒體充分表達意見、建議和聲音、表達意誌的權利和自由;享有輿論監督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和自由。新聞輿論監督源於輿論和大眾傳播的發展。我國的新聞輿論監督本質上是人民的監督,是指黨和人民通過新聞輿論對各級黨政機關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以及社會事務進行監督。它是社會主義民主發展、國家健康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
第二,輿論為什麽要監督?
1,這是進壹步解放思想的必然結果。解放思想就是要敢想、敢做、敢冒險、敢創新,打破禁區,不斷發現問題、揭露問題、討論問題、解決問題,從而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為富民強市提供保障。隨著解放思想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思想會越來越解放和開放,人們思維的觸角會越來越延伸,必然無處不在,全面監督政府和社會的各個角落。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是歷史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的大勢所趨和必然結果。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電腦的普及,信息的傳播會越來越方便,政府的透明度會逐步提高,特別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政府會逐步成為陽光政府,自覺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2.這是黨中央的要求。輿論監督是我們黨反腐倡廉的壹面鏡子,及時糾正工作中的錯誤。熱情支持各級媒體輿論監督是黨中央的要求。中國* * *產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新聞媒體應當在黨的領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通過內部反映或者公開報道,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促進和改進工作。”2008年5月6日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對待輿論監督,增強接受輿論監督的自覺性。2007年6月8日至2007年6月8日召開的中紀委七次全會,要求加強人民群眾、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新聞輿論的監督。
3.這是群眾的要求。群眾經常要求政府解決問題或揭露腐敗,他們經常使用越級上訪。但是,由於群眾的要求越來越高,越級上訪越來越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而且對於越級上訪,上級政府信訪部門壹般會退回原單位處理。這樣,群眾往往不滿意,轉而向新聞媒體投訴,越來越多的人要求新聞媒體申訴。新聞媒體壹旦為之呼籲,就會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引起廣泛關註,特別是黨政領導的重視。這樣問題往往很快就解決了。
4.這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完善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輿論監督是民主監督的壹種非常有效的形式,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壹項非常有效的措施。因此,支持輿論監督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壹。
5.這是構建和諧社會、富民強市的有效舉措。人們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的渠道很多,但通過新聞媒體是最方便有效的途徑。因此,新聞媒體通過反映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黨和政府的決策進行監督,可以提高群眾民主監督的積極性,吸引群眾參與國家事務的討論,促進黨和政府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促使許多社會問題的及時解決,消除影響和諧社會建設的不利因素,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為富民強市提供良好的環境。
第三,新聞媒體如何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新聞媒體是輿論監督的主要載體。因此,近年來,我局在開展輿論監督方面做了壹些有益的嘗試,先後開設了多個輿論監督專欄。比如廣播電臺開辦的“專業熱線”、電視臺開辦的“社會縱橫”、“民生直通車”等欄目,都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註,以“三貼近”為宗旨。然而,隨著社會的全面進步和現實生活的深刻變化,人們越來越重視輿論監督,需求也越來越迫切。這就要求我們充分認識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輿論監督的重要性,進壹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求真務實的精神,把體現黨的意誌和反映人民的呼聲結合起來,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
(壹)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理順輿論監督與輿論導向的關系。
新聞輿論任何時候都不能偏離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黨性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是堅持新聞輿論正確導向的根本保證,也是正確實施輿論監督的關鍵。正面報道與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相輔相成。以正面報道為主,不是對新聞媒體的限制,而是由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內在規律和我們這個偉大時代的客觀要求決定的。我們面臨的是壹個深刻變革、日新月異的時代,我們有理由理直氣壯地報道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事物、新氣象、新變化、新模式。但是,既然我們的生活中還存在消極腐敗,就沒有理由放棄輿論監督這個武器。事實上,開展正確的輿論監督,對於改進黨和政府的工作,提高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反腐倡廉,扶正祛邪,凈化黨風和社會風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人認為輿論監督受到輿論導向的束縛,會阻礙輿論監督的發展。其實這是壹個誤區。新聞輿論監督以正確的輿論引導為基礎,為輿論引導服務。因此,輿論監督和輿論引導不能割裂,也不能獨立,而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輿論引導為輿論監督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促進其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所以堅持正面報道為主,不排斥適當的新聞輿論監督。
(二)開展輿論監督,必須堅持真實性原則。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之道在於求真,輿論監督必須完全真實,這是輿論監督的基礎。只有先被受眾信以為真,才談得上輿論監督。觀眾認為是假的,他就不看,不聽,不說話,輿論監督就起不到作用。所以壹定要堅持真實性原則。
首先是要微真實。也就是說,具體事實必須完全真實準確,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必須準確。事實上,人們所做的、說的、想的和感覺的都是真實的,是無法合理想象的。應該提倡現場采訪。作為記者,在事件發生時,應迅速前往事件現場,以自己的切身感受掌握大量第壹手資料,避免被監督人從自己的好惡出發,混淆事實,捏造事實或合理想象,難以辨別真相。
二是本質真實,即揭示事實的本質。總的來說,把握微觀的道理比較容易,但是把握本質的道理就難多了。這就要求新聞工作者要有深厚的人生閱歷、廣博的知識和深刻的洞察力。本質上,監督的事實要說清楚,壹個是壹個,壹個是兩個,不誇張,不還原,不扭曲,不片面,有理有據,真實確鑿,無論是人名、職務、單位名稱,還是人物、情節,都要壹壹核實,防止“以偏概全、暗度陳倉”。
三是要客觀公正。判斷是非、評價事物,要以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為標準,防止主觀臆斷和感情用事。要全面辯證地觀察分析爭議問題,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堅持以理服人。輿論監督涉及的問題要深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確保信息來源真實可靠,報道內容準確無誤。
(三)開展輿論監督,要註意方式方法。
以什麽樣的方式方法實施輿論監督,是壹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輿論監督的形式多種多樣,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要努力做到內容與形式的統壹,動機與效果的統壹。
-抓住機會。要圍繞每個時期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正確開展新聞輿論監督。
-幫忙別惹麻煩。新聞輿論監督不僅要按新聞規律辦事,還要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什麽可以舉報,什麽不可以舉報,什麽時候舉報合適,舉報多少次可以達到目的,舉報後會引起什麽樣的反響等等。,必須在項目實施前徹底考慮。壹要公心,二要服務大局,三要以理服人,四要把握好度,五要遵守新聞宣傳紀律。
——實現“四個有利於”,壹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二是有利於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三是有利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第四,有利於弘揚正氣,批判時弊,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四)開展輿論監督,隊伍素質是最基本的條件。
輿論監督面對的是社會現象的是非。因此,做好輿論監督對編輯隊伍的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壹是要加強新聞編輯的教育、培訓和管理。要組織新聞編輯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編輯要正確認識和運用輿論監督的力量,擺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輿論監督的目的,提高輿論監督的水平。
其次,新聞編輯要堅持客觀原則,不把個人恩怨、好惡帶入報道,不充當個人利益沖突的工具,努力樹立關愛弱者的人文精神和強者的獨立品格;
再次,新聞編輯要樹立法制觀念,充分重視法律在輿論監督中的作用,在輿論監督中嚴格遵守國家憲法和善法。
第四,新聞編輯必須樹立角色觀念。作為輿論監督的主體,作為推動輿論監督的內因,我們應該提高認識,加強自身修養,爭取輿論的支持,贏得社會各方面、各部門的理解和配合,使輿論監督工作充分發揮動力,確保輿論監督健康、順利、有效、正確地進行。
第五,新聞編輯必須樹立精品意識,提高對新聞線索的敏感度,以高效、到位的輿論監督引起公眾的關註,得到黨委政府的充分重視,有效引導輿論,促進矛盾的緩和與化解,在促進社會發展與穩定中發揮應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