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加快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是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壹方面有利於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和國有資本共同發展、共同受益,促進國有資本的放大功能和保值增值;另壹方面,有利於促進國有企業進壹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優化內部經營機制,形成市場化經營機制。總的方向是,大部分國有企業要通過股權多元化改革,逐步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逐步降低國有股比例;大力支持各類非公有制經濟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要從實際出發,堅持分類研究、分類施策、分類推進,不搞“壹刀切”。在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的過程中,必須“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使公有制經濟的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的產權也不可侵犯”。要通過明晰產權關系、規範公司治理、加強資產評估、規範產權轉讓、加強資產監管,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國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以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為改革主線,以完善公司制度為基礎,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基本要求,以“規範經營決策、確保資產增值、保障公平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承擔社會責任”為重點,加快完善國有企業現代制度,提高國有企業發展質量,增強國有企業活力和社會責任。壹是繼續推進董事會規範化建設。依法行使董事會職權,嚴格執行董事職責。完善外部董事的選拔、培養和評價機制,完善董事會運行機制,形成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建立國有企業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國有企業投資責任追究,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提高國有企業經營透明度,接受內部職工和社會各界監督。三是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要完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選拔機制,逐步減少行政任命人員,加大市場化選聘管理力度,實行企業領導人員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企業家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四是深化國有企業人事、用工、分配改革。抓緊建立和完善企業管理者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為企業贏得市場競爭提供制度保障。第五,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和業務消費。建立健全根據企業經營業績、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不斷完善企業薪酬激勵約束機制。研究建立市場化選聘的企業經營者薪酬協商機制。六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方式。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壹致,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我們要努力取得新突破、新成效。第七,積極探索現代企業制度下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和職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徑。
三、著力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以管資本為重點,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這對提高國有資產監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堅持國家所有、分級代表的原則,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改革方向,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壹、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要求,繼續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壹是積極探索“以管資本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新模式、新方法。大力推進國有資產資本化,抓緊研究組建或重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主要開展股權運營,改善國有資本分布結構和質量效率,培育產業競爭力,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與其所出資企業之間是以資本為紐帶的投資與被投資關系。要突出更多市場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充分體現國有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二是完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和職能。要進壹步研究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功能定位、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落實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賦予的職能和管資本的要求辦事,充分尊重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不得隨意幹預企業的具體生產經營活動。該管的壹定要管好,該管的堅決不能不管,真正做到監管不缺位、不錯位、越位。三是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抓緊修訂完善國有資產監管法規、規章和制度,著力進壹步規範政府、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和國有企業的關系,完善國家出資企業投資管理、財務管理、產權管理、風險管理等專項管理制度,完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科學的國有企業績效考核體系。國有企業大致可以分為公益性國有企業和競爭性國有企業,承擔著不同的功能和角色。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和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制定不同的發展目標,實行分類考核制度,提高考核指標的指導性和考核結果的準確性。第五,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這是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壹個重要方面。要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改革發展、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比例。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要達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此外,要加快國有經濟戰略布局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優化配置,使國有資本更好地服務於國家發展戰略。推動國有資本向具有競爭優勢的行業和未來可能形成主導產業的領域、具有市場核心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企業主業集中,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投向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有效發揮國有經濟整體優勢。要推進國有企業重組調整,引導國有企業突出主業,加大內部資源整合力度,通過多種方式剝離和重組非主業資產。要積極利用資本市場和產權市場,吸引民間資本和戰略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鼓勵各類投資者通過證券市場、產權市場、股權投資基金等多種市場化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通過增發股票和債券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提高證券化水平,使上市公司成為國有企業的重要組織形式。國有企業是推進國家現代化、維護人民利益的重要力量,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規範操作
(壹)制定重組方案。推進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確改制模式、產權結構設置、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項,並按照有關規定起草或修改公司章程。
(2)嚴格審批程序。中央企業集團改組為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務院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批準;改制為多元化股權企業,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程序報國務院批準。除另有規定外,中央企業子企業改制應當按照企業內部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確定註冊資本。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者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全資子公司的,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時,可以上壹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值作為確定註冊資本的依據,並在章程規定的出資認繳期屆滿前進行資產評估。改制為股份多元化企業,需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市場交易等各項程序,以資產評估值作為認繳出資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