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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壹個復雜的社會問題。雖已治理多年,但問題依然突出,越來越受到社會關註。如何有效預防青少年犯罪對他人、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的傷害,如何教育引導他們走上正途,不至於因犯罪而危害社會,如何幫助他們順利渡過人生特殊而重要的“危險期”?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壹個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

作為壹名長期從事在校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幹部,筆者認為,預防、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僅靠壹個部門或壹種方法是不行的。單純依靠懲罰、矯正和改造罪犯來控制青少年犯罪也是不全面的。必須充分依靠全社會的力量進行四防。

家庭預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環境的好壞對青少年的成長教育有著積極的影響。家庭環境壹般包括生活條件、家庭結構、家庭關系、父母行為等因素。壹個人對生活技能的掌握,生活方式的形成,社會角色的培養,大多是在家庭中形成的,從出生到學習語言,從讀書識字到了解自然和社會,從依附父母到獨立生活。良好的家庭環境(如富裕的生活條件、健全的家庭結構、和諧的家庭關系、文明的父母行為)會孕育出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古今中外對社會有用的人,幾乎都在青少年時期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環境中。相反,不良的家庭環境,如家庭結構的缺失、家庭關系的破裂、父母的粗暴行為等,會導致青少年的人格向畸形的方向發展,這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客觀原因之壹。

家庭是孩子的第壹堂課,父母是孩子的第壹任老師。正確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要條件。家長要了解孩子的身心發展變化,不要拘泥於“長輩”的角色和地位,缺乏與孩子“交朋友”的意識,也不要對孩子要求過高。應該在學習上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在生活上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在精神上給予他們更多的鼓勵和引導。

除了科學文化知識,家長還應該教育和培養孩子基本的生活技能;倫理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其“習慣成自然”,成為自己終身遵守的行為準則。防止溺愛、體罰、控制、放任、庇護,要鼓勵、要談話、要權威(要維護權威,最重要的是家長要提高自身素質,能夠回答和解決孩子提出的各種問題,正確管理家庭,讓孩子被自己的行為說服),要約束(控制孩子逃學、夜間無故外出、亂交朋友、攜帶管制刀具等不良行為)。).

學校預防

學校是培養人才的特殊場所,也是塑造人格的場所。學校教育在預防犯罪中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做得好,對預防青少年犯罪會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就青少年而言,在接受學校教育的年齡,正是他們成長、求知欲強、精力充沛、最容易接受新知識、新事物的時候。通過教育,學校可以遏制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產生,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道德觀念、行為習慣、知識結構和價值觀,從而從內心深處。

在學校教育的實施中,要不斷完善教育內容,把青少年培養成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四新”。片面追求智育,忽視德育和體育,不僅阻礙了教育方針的實施,也使受教育者得不到全面的教育,使他們厭學、輟學、有不良的愛好和行為,成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許多案例表明,青少年學生在校的違法犯罪行為,大多是在缺乏科學管理和健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進行的。如果能及早采取措施,大部分是可以避免和制止的。筆者認為,學校預防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是改善教育環境。營造良好的校風和學風,豐富校園文化,讓青少年生活在溫暖、和諧、穩定的環境中,讓青少年遠離毒品和犯罪,消除社會對他們的負面影響,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是誘導他們的心。要把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結合起來,以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為己任,以培養“四有”新人為目標,開展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教育,正確引導他們走健康向上的道路。

三是對其外在行為進行管理和約束。學校應當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充分發揮班主任和教師的教育職能。內部各職能部門應相互配合,齊抓共管,正確規範和約束學生的行為。同時,學校教育要與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相互溝通協調,形成教育鏈條,共同構築堅實的防線。

社會預防

要不斷凈化社會環境。首先是端正黨風,清除腐敗。腐敗對青少年的言行起著導向和示範作用,成為他們違法犯罪的心理基礎和關鍵誘因。要徹底清除文化市場的“黃色汙染”,以腐敗為主要表現的“灰色汙染”,以暴力團夥犯罪為主要內容的“黑色汙染”,以毒品犯罪為主要內容的“白色汙染”。

善待那些有過不良行為的人和罪犯。違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是受害者,也是受害者。他們回歸正常後,最初的思想不穩定,缺乏適應社會的能力,改過自新的意誌相對脆弱。他們還會遇到上學就業困難、家庭和社會歧視、犯罪分子拉攏、腐朽思想侵蝕等不利因素,需要情感上的接納、人格上的尊重、生活上的幫助、工作上的支持、家裏的溫暖和社會的關心,就像“父母待子女”壹樣,只有這樣,才能不斷鞏固和擴大幫教成果,讓他們以嶄新的心情和姿態開始新的生活。

司法預防

當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社會預防都無法抵禦未成年人犯罪時,在違法犯罪發生後給予其應有的、必要的法律制裁是非常必要的,盡管這是預防違法犯罪體系中的“上下策”。首先,法律的存在本身對青少年的行為有壹定的約束和抑制作用;其次,使違法者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促使其接受教訓,改過自新,成為守法公民;讓其他青少年通過被司法機關追究的事實,看到違法犯罪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的嚴重危害,以及因為違法犯罪而毀掉前途、失去自由甚至付出生命的沈重代價,從而有效地將自己的行為控制在紀律、道德和法律的範圍內。

綜上所述,預防青少年犯罪是壹項系統工程。為了根除青少年犯罪,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其措施必須是有針對性的和多元預防的。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社會預防、司法預防無疑是最有效的預防方式,各個環節相互聯系,密不可分。如果其中任何壹個被割裂,預防、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措施都是不完整的,不會收到預期的效果。同時,預防青少年犯罪也不可能壹蹴而就。我們要依靠全社會的力量,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關心青少年,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優化他們的成長環境,以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為己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四防”並舉,堅持不懈地建立青少年教育管理網絡,不留死角和漏洞,形成不間斷的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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