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審計委員會專職委員
(2014六月12)
書記員是人民法院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法院審判任務日益繁重的新形勢下,負擔重的法官固然重要,但書記員的地位同樣重要,不可低估。法院審判工作的任何壹個環節都離不開書記員的參與。可以說,書記員的素質和工作質量直接影響案件的質量。下面,根據當前審判工作新形勢對書記員工作的要求,結合本人從事書記員工作的體會,就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與大家壹起研究探討。
第壹,店員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最高人民法院[法發(2003)18號]《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了擔任書記員的必備條件:1,具有中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身體健康,至少18歲;4.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申請第五條規定的學歷確有困難的,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在壹定期限內學歷放寬到高級中學、中專。第四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書記員: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被開除公職的;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同時,該辦法第十條還規定了聘任制書記員聘用合同的解除:1,嚴重違反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試用期內不稱職的;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解除聘用關系的其他情形。上述規定對書記員的身份、政治素質、身體條件、文化程度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對聘任書記員的管理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可見人民法院書記員這個職業是崇高而神聖的,不是任何壹個人都能擔任的。作為法院書記員,妳必須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職業道德是社會道德的壹種特殊形式,它在壹定程度上體現了壹般道德內容,反映了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和狀況,受整個社會道德水平的制約。職業道德是指以分工為基礎的職業理想、態度、技能、紀律、良心、榮譽、作風以及由此產生的規範。職業道德是與人們的職業活動密切相關的、符合職業特點要求的道德規範、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質的總和。它不僅是對自身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也是職業對社會的道德責任和義務。不同的行業和職業有不同的職業道德。那麽壹個法院書記員應該具備什麽樣的良好職業道德呢?
壹是加強政治思想道德修養。樹立政治意識,擁護黨的領導,維護司法公正廉潔,牢固樹立公正廉潔意識,經得起誘惑,保持清正廉潔,淡泊名利,尊重和愛護自己,自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二是保守秘密。樹立保密意識是書記員必須具備的職業道德,因為書記員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總會接觸到審判秘密,參與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包括合議庭的評議和審判委員會的討論。如果書記員保密意識淡薄,隨意放置案卷,將案卷或訴訟材料借給無權閱讀的人,泄露相關證據材料,對案件的辦理將產生極其不利的影響,甚至造成嚴重後果,損害法院形象。同時,如果言行不壹,在任何場合談論不應該談論的審判工作,也會導致審判秘密被有意無意地泄露。因此,要求書記員增強保密意識,在審判工作中要時刻註意言談舉止,不得向當事人或無關人員泄露審判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審判工作及與審判工作有關的人或事,不得打聽與自己工作無關的審判秘密。
三是遵守司法禮儀。司法禮儀是指司法活動主體在司法活動中應當遵守的禮儀、儀式、行為態度和方式。司法禮儀在司法活動中具有特殊的意義。它是司法活動的外在形象,反映了書記員的專業素質和文明程度,有助於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同時可以強化司法活動的神聖性,體現司法的權威和尊嚴。如果書記員在審判中為所欲為,不僅會影響自己的形象,還會影響法院的形象、司法權威和司法公正。遵守司法禮儀包括以下內容:
1,行為文明,儀表堂堂。文明禮貌的舉止,可以向當事人傳遞司法公正的信息,讓他們對裁判過程和結果深信不疑。
2.禮貌對待當事人和其他參與者。這不僅體現了書記員的個人素質,也體現了司法活動的文明程度。
3.遵守法庭的規則。法庭是司法活動的主要場所,法庭審判的所有參與者都應遵守法庭的紀律和規則,書記員也不例外。
第四是謙虛自信。書記員應積極配合法官的工作,在接待當事人時要謙虛謹慎,盡可能細致地做好工作,平息當事人的急躁情緒。人要誠實謙虛,努力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在處理問題時,要有自信,不卑不亢,堅持原則,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心態平和,在工作中遇到壓力和困難時,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
二、書記員的職責
訴訟是壹個案件從“受理”到“審理”再到“執行”的完整活動過程,是依法進行的。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書記員肩負著非常重要的任務。
(壹)書記員在訴訟中的八項基本任務是:
壹是協助法官做好立案審查工作,認真辦理受理案件的各類手續,確保訴訟第壹關。立案的準確性直接影響案件的審理和處理結果。立案審查,特別是民事和行政訴訟案件,應當符合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壹是要審查原被告的主體資格,二是要審查是否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三是要審查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是否有基本證據支持,四是要審查法院對案件是否有管轄權,五是要審查案件是否歸法院管轄。法律規定有明確追訴期限的,要審查是否超過追訴期限。
第二,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工作。案件經過審查後,壹旦決定審理,書記員必須依法在開庭前完成大量的事務性工作。如向被告發送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通知書、起訴狀副本、法院傳票等。合議庭開庭的,應當填寫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公開開庭的,應當張貼開庭通知書。在案件事實方面,要熟悉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核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了解基本案情,掌握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數額和專用術語,從而了解整個案件的基本情況。此外,對於案情較為復雜、證據較多的案件,書記員還會協助法官在開庭前召集當事人交換證據,組織質證,確定爭議焦點。這些審前準備與審判密切相關,關系到審判案件是否合法、及時、順利。
第三,審判階段的中心環節是審判中的工作。開庭前,書記員應當宣布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到庭情況。庭審過程中完整、真實地記錄法院的所有庭審活動是最重要的。
第四,審後工作。這是法庭休庭或休庭後訴訟活動的繼續。書記員應當將筆錄交當事人閱讀並無異議簽字,因書寫錯誤或者當事人異議而變更的地方,應當由當事人蓋章;協助法官處理庭審後的各項事務,整理證據材料,查詢法律條文。合議庭評議案件時,書記員應當認真記錄合議庭評議情況,如實記錄每個合議庭成員的意見。疑難復雜的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時,書記員還應當對審判委員會的討論情況作詳細記錄。此外,還要對裁判文書進行校對。
第五,做好量刑和交付工作。案件依法審理後,依法作出的判決和主持調解的調解書(裁定書)具有法律效力,書記員應當協助審判人員宣布判決,送達調解書(裁定書)。
六是案件宣判後,當事人不服判決、檢察院抗訴或者案件依法需要報請上級法院復核的,書記員應當及時整理案卷,辦理移送上級法院審理的手續。
第七,訴訟中的最後壹道程序——執行。這也是壹項重點工作。書記員除認真辦理相關執行手續外,還應積極協助被執行人完成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任務,制作執行筆錄,發放執行款物,整理案卷。
第八,訴訟文書的立卷、裝訂和歸檔。這樣,壹個案件的所有訴訟活動就結束了。
(二)辦理其他工作事項。
“其他與訴訟有關的事項”包括:外出辦案時攜帶所有相關案件材料和訴訟文書;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司法統計;法律文件的互聯網訪問;後臺管理;在法官的指導下,處理輕微的刑事糾紛和簡單的民事糾紛,調查相對簡單的案件事實。
三、如何做好文員工作
要做好法院書記員,我認為必須具備以下幾個素質。即壹種精神,兩種心理素質,三種能力,四種意識。
壹個精神就是要有拼搏奉獻的精神。正所謂“做妳所做的,愛妳所做的,專攻妳所做的”。既然從事文員這個職業,就要愛崗敬業。妳壹定要給自己定好位置,愛崗敬業,服從黨組的工作安排,樹立不怕辛苦、甘於奉獻的精神,不計個人得失,甘當配角,努力工作,任勞任怨。
兩種心理素質:壹是在努力的時候,遇到壓力或者困難的時候,要調整心態,要有開放的心態,以平常心態對待。不要焦慮,不要滿腹委屈,甚至不要滿腹牢騷,心態失衡。二是在工作中遇到突發事件時,要沈著、冷靜、沈著,有處理問題的自信,積極配合司法(執行)人員靈活、穩妥地控制和處理局面。
三種能力:
第壹,善於學習。壹方面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樹立正確的政治觀念來指導工作。在審判中要保持中立的態度,樹立正義感,保證審判記錄的客觀真實,不摻雜個人感情。書記員雖然不直接審理案件,但所做的筆錄是作為定案的依據,所以筆錄是否客觀真實直接影響案件的最終判決。所以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另壹方面,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只有掌握法律知識,了解法律術語,才能保證記錄的“快、準、全、細”,為法官的正確判斷提供可靠的第壹手材料。同時,書記員要虛心不斷向身邊的老同誌請教,以身邊的業務骨幹為榜樣,邊幹邊學,勤於動手動腳,遇到問題要勤於提問、勤於研究、勤於思考。同時要學習當地的語言,熟悉當地的語言。
第二,要有語言文字的綜合能力。錄音是壹門科學。想做好這份工作,首先要記錄下來,不能失去初衷,不能隨意選擇。在此基礎上,要力求語言簡練,文理通順。文員要有辨別演講重點並高度概括的能力。在庭審過程中,由於當事人的文化素質不同,壹些當事人往往語無倫次地陳述事實,這就要靠書記員去提煉綜合和掌握關鍵記錄。因此,要求書記員必須加強寫作技能的培養,提高書面表達和分析概括的能力。
第三,要有速記和快速記錄的能力。這是壹個文員的基本功,也是最重要的技能。具體來說,我覺得要達到四個字的要求,就是“快、準、全、細”。第壹,要快。書記員必須記錄迅速,具有連續記憶的能力。第二,要準確。記憶準確,能準確反映案件審理過程。三必須是全部。無論是審訊還是調查,記錄都要充分反映整個工作過程和每個人的動態。既要忠於原來的樣子,同時又要註意靈活。妳千萬不要記得妳不該記得的。記錄要完整,不能遺漏案件的所有細節,喜怒哀樂都要記錄下來。第四,小心。書記員要認真工作,尤其是涉及的數據和時間壹定要寫準確,筆錄不能有錯別字或其他字。
四種意識:
第壹,要有主動服務的意識。對文員最基本的工作要求是要有服務意識。壹是要主動,不能拖,積極為審判工作服務。二是與評委緊密配合,做好本職工作。書記員與法官的配合是否和諧,直接影響到審判的質量和效率。法官的判決書都是根據庭審筆錄寫的。記錄不好,判決書就寫不好。如果記錄錯誤,會導致錯誤的判斷,後果會很嚴重。交付也很重要。如果不及時送達或違法送達,將導致無法開庭或審判程序違法,大大降低辦案質量和效率。第三,案件審理後,要及時整理卷宗。作為最後壹個環節,我們必須對卷宗給予足夠的重視,因為卷宗關系到法院的形象。壹個案件最終的結果是形成檔案,這是我們勞動的結果。別人通過這個檔案看到妳的案件質量。而且檔案要歸檔保存幾十年,甚至有的檔案永久保存,形成歷史檔案。因此,文件的整理和歸檔不能馬虎:這些日常工作需要辦事員具有主動服務意識,才能順利完成。
第二,要創新。樹立創新意識是指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創新,不是違反法定程序和工作要求的創新,而是旨在精簡不必要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創新。所以要求我們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斷更新知識。第二,要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指導具體工作。第三,要善於學習別人作品的長處,補充自己的短板。第四,要尋求靈活多樣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要有保密意識。在審判工作中,書記員總是會接觸到整個辦案過程,包括合議庭對案件的評議和審判委員會對案件的討論,也包括很多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者國家秘密。如果書記員保密意識不強,就會隨意放置案卷材料,將案卷或訴訟材料借給無權閱卷的人,在不該談論案件的地方談論案件事實或處理結果。在案件處理結果出臺前,將處理意見向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等公開。這些審判秘密壹旦泄露,會給他人和審判工作帶來不良影響,甚至造成嚴重後果,損害法院形象。因此,要求書記員必須增強保密意識,高度重視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檔案材料。同時,說話要謹慎,不該說的不要說,不該問的不要問,不要向當事人或其他無關人員泄露審判秘密。
第四,要有責任感。書記員雖然不負責案件的判決,但其工作質量與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密切相關。例如,如果傳票的時間或地點填寫錯誤,將導致無法如期開庭,甚至帶來工作上的麻煩。不及時送達會導致程序違法,也會導致法官難以判決,影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現在各級法院都在狠抓質量效益評估。如果工作不到位,會影響下壹步。所以作為文員,在工作中壹定要有責任心,要認真細致,不能馬虎,不能馬虎,不能隨便丟任務。
四、人民法院常用筆錄及制作要求
人民法院辦案常用的筆錄包括:開庭、詢問(訊問)、調查、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現場勘驗、證據交換、查封扣押、調解、宣判、接收執行等筆錄。重點了解庭審、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調解、執行等制作筆錄的要求。
(壹)庭審筆錄。它是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各類案件時,由書記員制作的審判全過程的書面記錄。
具體生產要求:
1.在宣布開庭階段,應當記錄以下內容:開庭時間、地點,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成員(獨任審判員)和書記員,其他訴訟參與人,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2.在法庭調查階段,應註意:①原告的訴訟請求;(2)被告的答辯;③雙方補充聲明;(4)法官進壹步詢問案件相關事實,核實情況。
3.在法庭質證階段,應當記錄:雙方當事人舉證、質證的過程,包括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名稱和擬證明的事項,對方當事人對證據發表的質證意見。
4、法官總結案件事實和爭議階段的焦點,記住案件爭議的焦點。
5.在法庭辯論階段,應當註意:①原告及訴訟代理人發表的論點;(二)被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表的辯論意見;(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表的辯論意見或者答辯;(4)相互辯論的新觀點。
6.在最後陳述階段,需要記錄當事人的最後陳述。
7.在法院調解階段,應當註意明確寫明當事人提出的調解意見。如能達成調解協議,應寫明協議內容。如不能達成協議,應說明法院不再主持調解或建議當事人考慮後再進行調解。
8.在宣布“休庭”或“封庭”階段時,應當明確說明當事人有權在規定時間內查閱法庭筆錄並申請補正,以及對當事人在法庭筆錄上簽字的要求。
另外,在筆錄中,需要記住誰是合議庭成員,誰是當事人或者代理人。
(二)合議庭評議記錄。是書記員在合議庭成員討論案件時,對討論的具體內容和評議意見,對相關事項的裁定,對全案事實的認定,法律適用和處理意見所作的書面記錄。
具體生產要求:
1,時間,地點,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審查××案件(或事件)是最基本的要求。
2、審理和評議案件必須由同壹合議庭進行。
3.案件承辦人介紹案情。當事人的姓名、案由、當事人的論點、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經法庭質證後承辦人認為哪些證據可以采信、理由是什麽,不予采信的證據還應當說明理由;根據辯護意見和采納的證據,承辦人認為可以認定的事實,以及如何處理的法律依據。
4.詳細記錄合議庭其他成員的發言。
(壹)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的意見。什麽證據可以采信及理由,什麽證據不可以采信及理由,什麽證據是最終依據?
(2)對案件事實認定的意見。根據采信的證據,可以認定案件事實,是否可以根據案件事實得出結論。
③如何確定案件的性質和法律依據。
(4)具體處理意見,“同意”和“不同意”應說明理由。
5.記錄評估結果。承辦人和其他成員發表意見後,審判長應當進行總結。意見統壹的,統壹意見就是評價結果。意見不統壹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多數意見為最終評價結果。根據案件情況,雖然多數人同意,需要報審委會討論,但審委會的討論意見為最終結果,評議結果應包括事實認定、案件定性、適用法律、處理意見四項內容。除了多數人的意見,少數人的不同意見和理由也必須記錄下來。
6.尾部要求。合議庭成員和書記員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三)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記錄。
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筆錄是對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涉及審判業務的重要事項或者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決定的書面記錄。
具體生產要求:
1,記得討論“XXX事件”或“XXX案件”的名稱。
2、記住案件的來源和案件的基本情況以及合議庭對案件提出的疑難問題。
3.記下審評委的討論過程和委員們發言的內容(要點)。
4.記下審計委員會解決的事項,包括案件事實和性質的確認、責任的承擔、法律依據和處理結果等。如有不同意見,也應如實記錄。
5.會議記錄的末尾應由審計委員會成員簽名。
(4)調解記錄。是人民法院調解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刑事自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行政案件的侵權賠償訴訟時,由書記員制作的調解過程和內容的書面記錄。
具體生產要求:
1,必須遵循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不得強迫。
2.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
3.協議內容應以標準條款表述,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4.調解筆錄結束後,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和書記員應當簽名並註明調解日期。法院調解時邀請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邀請的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字。
(5)執行記錄。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財產、強制交付財產、強制拆除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拆除建築物等執行活動的書面記錄。
具體生產要求:
1.所依據的法律文件的名稱、序號、生效日期和將要執行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地寫明。
2.啟動執行的原因和方法。
3.實施目標和措施。
4、執行過程中,要真實、客觀地記錄,特別是執行中的意外情況,如案外人對執行提出異議、被執行人阻礙執行等。,要詳細記錄清楚。
5.尾簽應當由執行人、記錄人、被執行人和在場人簽名。
6.被執行人或者在場人員拒絕簽名的,應當在筆錄中如實記錄情況。
其他幾種常用抄本的使用;
調查筆錄:是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為了查明案情,在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審理案件時,派員調查收集證據所使用的記錄。
詢問筆錄:是人民法院為了進壹步查明案件事實,對某些事項進行詢問所使用的書面記錄。
現場勘驗筆錄:是人民法院審理各類案件時,記錄與本案有關的物品或者進行現場勘查、檢查所使用的筆錄。
接待筆錄:是人民法院用來記錄接待當事人(來訪人)時遇到的問題或要求的筆錄。
談話筆錄:是人民法院就某些事項向當事人進行解釋或溝通時使用的書面記錄。
訊問筆錄:是法官在訊問刑事被告人時用來作書面記錄的記錄。
總之,無論做什麽樣的記錄,都要先記錄時間、地點、審判(執行)人員、記錄人;二是在筆錄中說明法官、書記員的身份,要求當事人實事求是地陳述事實或反映問題;三是記錄要客觀、真實、詳細,突出重點內容;四是依法涉及當事人權利的,必須說明清楚;第五,法官、書記員、當事人最後都要簽字,在場的也要簽字。
五、文件整理、歸檔問題
(壹)現行文件的整理、歸檔存在的問題。
1.材料收集不全,如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代理人(辯護人)出庭,無出庭信,被告為公司或其他法人,無相關部門登記資料,案件經過程序審理,無法院公告附件;
2.所填文書填寫不全,如附卷的法院傳票,只寫了法官、書記員的姓氏,附執行通知書的存根只寫了執行標的的總金額,沒有分項金額;
3.裁判文書有錯誤、漏字的;
4.材料的裝訂順序顛倒;
5.補充訴訟文書的內容和時間不符合程序邏輯;
6、檔案裝訂不規範,材料不齊;
7.檔案封面不整潔,內容不全,有錯別字。比如壹審法院壹欄沒有內容,只有離婚案件審結的壹審結果壹欄填“判決”,“檢察院”壹欄填“檢察院”。
(二)檔案整理歸檔應註意的問題。
總的要求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檔案局頒布的《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辦法》和《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規範》的要求,按照規定的順序排列訴訟材料。根據我院訴訟卷宗歸檔時,還應特別註意以下具體問題:
1,要有責任心,要認真、細致、及時;
2、要全面收集相關材料,壹人提交的重復材料要剔除;
3.規範完整地填寫已填寫的法律文書;
4.補充法律文書的相關內容和時間必須符合訴訟中的程序邏輯;
5、文件裝訂必須規範、整齊,裝訂有序;
6.壹定要把正負卷分開;
7.封面要整潔,字跡要工整,內容要完整,評估歸檔要及時。
不及物動詞結束語
作為法院書記員,壹要愛崗敬業,樂於奉獻,主動服務;二要加強學習,熟悉法律,提高綜合技能;三要遵守審判紀律,保守審判秘密;第四,要在樹立大局的前提下忠於法律;五要嚴於律己,廉潔奉公。
總之要不斷充實自己,錘煉自己,在宮廷家庭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