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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基層法院管理的報告工作

法院管理是根據客觀規律的要求,遵循壹定規範,講究科學方法,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實現司法公正的管理活動。這些活動的實現要通過人的具體行動來進行。因此,人民法院的管理必須抓住人這個根本因素,充分挖掘、調動和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只有這樣,領導才能更新觀念,做出正確決策,領導才能秉公執法,甘於奉獻,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取得豐碩成果。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軍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指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人民法院要以黨的十七大為指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重要指導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必須在堅持以人為本上下功夫、做文章;要按照法定程序、法律規定和法律事實判斷是非,做到“結案”,服務大局,司法為民。那麽如何把以人為本融入到法院的各項管理工作中,從而彰顯公平正義,實現審判價值追求,落實司法為民的真諦,真正體現以人為本呢筆者結合基層人民法院的管理工作,談談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和看法。

壹是服務大局,提高法院管理水平,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基層人民法院管理的壹切活動都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因此,能否在行使司法職能的過程中真正做到以人民為中心,關註和服務民生,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障,關系到社會政治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在日常管理評估中,發現壹些反復出現的問題仍然不斷出現,如個別幹警素質不高、服務大局能力差、司法為民意識不高等,這些都影響了司法公信力。因此,連續三年來,我們高度重視以下幾個方面:壹是加強以人為本理念的牢固樹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軍指出:“我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時刻把群眾冷暖放在心上,真正實現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人民法官要時刻牢記‘人民’二字,帶著深厚的感情為群眾排憂解難,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正因為如此,我們堅持把以人為本作為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根本宗旨,作為人民法官的政治自覺和現代理念,始終堅持人民利益高於壹切,把人民的呼聲作為第壹信號,把人民的需求作為第壹選擇,把人民的利益作為第壹考量,把人民的滿意作為第壹標準,處處為人民著想,時時為人民排憂解難。在審判法庭管理中,要牢固樹立親民理念,心中裝著人民,感情貼近人民,設身處地感受人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做到思想上為人民服務,程序上方便人民,實質上保護人民,作風上親民,解人民之憂,排人民之難,維護人民權利,保障人民安全,把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到保護人民、打擊犯罪、懲治違法行為上。二是加強法院管理。建立獎懲分明的激勵機制,健全完善崗位責任制的內容,並層層分解,落實到庭。法院管理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各部門年度考核標準。年底根據每位幹警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有效調動了幹警的管理主動性,形成了濃厚的幹警創業氛圍。

提高領導幹部的領導藝術是“以人為本”的前提

對人的管理是壹種權力,也是壹門科學和藝術,這種藝術化的文明、正義和智慧會使局勢穩定,事半功倍。否則局勢動蕩,壹無所獲。人的管理的目的是調動人的積極性,中心是處理好上下級和鄰裏的關系,使下屬努力工作,同級願意配合,上級大力幫助,上下左右齊心協力,形成壹股搞好朝廷管理的力量。因此,在人本管理中提高領導幹部自身的領導藝術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領導幹部要進入角色,擺正自己的位置,了解自己,塑造自己的形象。毛澤東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線確定以後,幹部是決定的因素。”在我國加強法制建設、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領導幹部要有堅定正確的理想信念,擺脫傳統思維方式和束縛,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努力學習和掌握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理論,搞好領導班子,帶領好隊伍,改進審判作風,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培養和錘煉自身品格,提高領導水平。

其次,領導幹部要關心和體察幹警的疾苦,通過關心、愛護、理解和尊重與幹警溝通,建立友好和諧的關系,從中了解每個人的特長、興趣和能力,使每個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發揮。堅持為幹警做好事、辦實事,努力改善他們的工作生活環境,提高他們的福利水平,豐富他們的業余文化生活,與幹警打成壹片,同甘共苦,縮短他們與下屬的距離,樹立領導在幹警中的威信。

第三,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作為領導幹部,要嚴於律己,要求別人先做到,這樣才有影響力和威信。領導幹部要講學習、講政治、講誠信、以事業為重,時刻關心黨和人民賦予的任務。

關心法律賦予的司法職能,率先垂範,努力引導和影響幹警向工作目標邁進。我們應該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勤政敬業。堅持廉政,秉公執法,經得起權錢美色的考驗。

第四,領導幹部要善於處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客觀地調查分析矛盾,分清責任,明辨獎懲,積極提出事實,講道理解決矛盾,增強內部凝聚力,減少內耗。壹個單位內部的不團結、權力鬥爭、派性是阻礙完成任務的最大禍根,必須及時進行協調。

第二,調動幹警參與法庭管理的動力因素是“以人為本”的基礎。以人為本就是合理開發利用人力資源,依靠人的力量,認為人是最根本的依托,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使工作發揮更大的作用,從而重塑審判管理新機制。

法院90%以上的人是普通幹警,他們分散在單位的各個司法崗位和行政崗位,從事各種職能工作,做好這些人的工作,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無疑對法院正確行使審判權、完成責任目標、開展“兩個文明”創建活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壹)加強思想政治管理,用正確的思想引導人。

要堅持宗旨教育,教育幹警端正服務態度,改進審判作風,樹立無產階級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積極地做好本職工作。堅持公正司法、公正辦案教育,把公正與效率這壹審判工作的世紀主題,貫穿於審判工作的全過程,做到明案、快案、快案、快審,杜絕人情案、關系案、超審限案,充分運用人民賦予的審判權力,除惡揚善,維護正義。教育幹警在單位做好警察,在家做好公民,自覺用制度和紀律規範自己的行為,維護單位榮譽;要堅持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幹警的主人翁意識和集體主義意識,激發他們的愛崗敬業精神;堅持艱苦樸素教育,提高幹警廉潔自凈意識。通過這些教育,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幹警的政治素質。

(B)知人善任。

要善於識人用人,善於授權下屬獨立負責地完成任務,為法院管理創造寬松的工作環境。任人唯賢就是要增加選拔幹部的透明度,實行民主化、公開化,實行民主選舉、公民推薦、民主評議、民主考核,引入競爭機制。當選的警察應該有很高的滿意率,能夠為公眾服務。只有這樣,才能調動全體民警的積極性。

(三)發揮團隊作用,倡導整體合作精神。

根據職責的需要和崗位人員素質、智力的配置,越來越多的工作不再僅僅依靠壹兩個優秀的個人才能來完成,而必須通過團隊合作來實現。要充分發揮每個幹警的才能,讓他們積極配合,齊心協力,取長補短,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共同努力,提高法官的凝聚力。

第三,提高法院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是“以人為本”的延伸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和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大量案件湧入司法機關,對司法機關依法審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是適應新形勢需要的最佳途徑。

應開展專業培訓,提高警察的專業技能。司法人員的培養是多種多樣的,可以在法學院學習,也可以委托高校,還可以通過函授教育進行培訓。我們應該積極開展在職培訓活動,互相學習,共同提高。審判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等法院行政管理人員各有自己的專業崗位,要定期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幫助他們相互學習,提高專業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在法院管理工作中加強訴訟調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要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作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標,把最大限度地完成案件貫穿於審判和執行的全過程,把是否促進社會和諧作為評判和檢驗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重要標準。我院堅持強化刑事附帶民事調解,強化訴前調解,完善調解網絡組織,創新宜君特色調解機制,努力打造宜君特色調解機制。該院刑事審判庭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多途徑做工作,加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全年撤訴率為100%。立案庭不斷改變幹警的思想認識,更新調解理念。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都堅持訴前調解,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民事(商事)審判充分發揮調解網絡組織的積極作用。在調解網絡組織的參與下,壹些糾紛大、積怨久、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得到圓滿解決,法院審判中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得到有效統壹,形成了相互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調解機制,拓寬了各類糾紛的調解渠道。

五、在法院管理工作中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強化案件執行力,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執行難”壹直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點,也是近年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關註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保障公民權利,必須認真解決執行難問題,通過強有力的執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壹是堅持分類,解決“執行難”。註意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具有完全履行能力的案件,要果斷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堅決執行到位;對僅有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要依法及時執行,對余額制定還款計劃並限期履行;對暫時無法履行的案件,要做好雙方工作,督促其達成協議限期履行,並采取擔保措施,確保及時履行;對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在用盡執行措施後,做好法律解釋,依法處理,不要久拖不決。做到案情清楚,定性準確,提高執行效率。二是建立執行聯動機制,解決“執行難”。堅持執行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重大決策、重點案件向黨委、人大報告,形成了“黨委領導、NPC督辦、政府參與、CPPCC支持、社會各界配合、法院主辦”的執行工作新格局。三是加強執行隊伍建設,解決“執行難”。既加強執行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培訓,又註重建設壹支既能運用司法審判權又能運用行政指揮權的隊伍;既要熟悉程序法,又要熟悉實體法;我們既要熟悉債權,也要熟悉物權;要有壹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清正廉潔、既能做司法工作又能做社會工作、訓練有素的執行隊伍,固本強基。

六、在法庭管理工作中彰顯公平正義,實現審判價值追求,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靈魂。公平正義也是審判的價值追求。在工作中牢固樹立公平正義意識,努力維護司法公正,堅決消除司法不公,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壹要提高辦案質量。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案,提高案件審判質量,增強糾紛解決的公正性。進壹步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制定各類案件辦理規則,建立案件質量評估制度、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制度等。,規範審判質量監督法庭的管理。二要提高辦案透明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是司法民主的重要體現。進壹步推行公開審判制度,做到依法公開、及時公開。加強了訴訟過程中的解釋和指導工作,使當事人了解自己的訴訟權利、義務和訴訟程序。強化裁判文書的合理性,努力做到懂法明理,讓當事人打壹場明明白白的官司。三要加強監管。在法院內部,重點推行“三證”制度,即立案告知卡、公開承諾卡和全程反饋卡制度。通過實行“三證”制度,當事人可以清楚地了解訴訟情況;使法官在立案、審判和執行過程中,就公開公正辦案、廉潔高效執法向當事人作出公開承諾,加強自律,自覺自願接受當事人監督。同時,充分發揮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新聞輿論監督的作用,努力確保裁判公正廉潔、執行快速規範、監督同步、回應及時準確、訴訟方便快捷。

綜上所述,在法院管理中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新形勢下加強內部管理,激發幹警責任感,調動幹警積極性,完成各項任務目標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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