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開發協議1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共同經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壹、合作項目
項目名稱:
項目經營範圍: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了開發。
第二,合作時間
開工日期:工程正式開工日期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
完成期限:項目正式啟動後的個工作日內。
第三,合作與分工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開發。如有補充或修改,雙方另行協商。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滿足甲方小規模變更的需求。如有較大變動,甲乙雙方協商延長開發周期。
甲方擁有該系統的全部所有權,包括使用權和版權等壹切權利;
甲方應按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
乙方有責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項目軟件開發的內容;
項目開發完成後,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維護服務期間,如果變更範圍在本合同規定的功能範圍內,乙方有義務免費為甲方修改變更內容;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的內容保密;
乙方有責任對與甲方的接口規範保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乙方有責任在工程驗收後壹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免費維修服務。這種維護僅指軟件bug的修改和小規模的功能變化;
乙方負責準備軟件開發所需的硬件設備和開發資料。
第四,技術和市場保密
在合作期間,未經項目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轉讓技術和客戶信息,不得與項目雙方以外的合作夥伴合作或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得泄露技術。如違反本協議,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的相關收入,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收入分配
費用:本項目總費用為人民幣。
付款方式:甲方整體項目開發完成後_個工作日內完成測試驗收,並向乙方提供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軟件設計相關文件,甲方應在_ 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
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因銷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壞賬損失由甲方承擔..
不及物動詞合作保障措施
甲方有責任根據協議支付乙方的費用。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時交貨,每延遲壹天,甲方將額外支付乙方總費用的%作為賠償;
乙方有責任按期向甲方交付源代碼和設計文件,以實現項目中的所有功能。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時交付,每延遲壹天,甲方將扣除乙方總費用的%。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交貨,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八。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軟件開發協議第二章合同編號:
合同簽署地點: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壹、甲方的義務
自乙方進入公司工作之日起,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應當給予乙方壹定的經濟補償。並連同每月工資壹起支付給乙方。乙方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乙方的競業禁止業務
1.乙方承諾在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企業;
2.乙方承諾不私下從事與甲方有競爭的產品業務;
3.乙方承諾不與公司客戶進行商業接觸;
4.乙方承諾不鼓勵或誘導公司任何員工以個人名義或任何第三方名義到其他單位工作;
5.乙方承諾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說服、雇用或鼓勵公司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說服、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其他員工,無論是出於何種原因或有無原因,也無論是為了自己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三。甲方的義務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終止或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競業限制期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關於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應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 _ _ _倍,由公司按月支付,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四、違約責任
如果員工違反本協議,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賠償金,並有權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動詞 (verb的縮寫)爭端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軟件開發協議第三條甲方: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丙方:_ _ _ _ _ _ _ _
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丁方:_ _ _ _ _ _ _ _
營業執照號碼_ _ _
鑒於,本協議各方均為專業計算機軟件開發商,他們可以開展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此外,協議各方願意共同開發_ _ _ _ _ _ _ _ _軟件。為規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指導下,訂立本協議,各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合作目的
完成_ _ _ _ _ _軟件的開發,並* * *與享受開發成果者合作。
第二條合作項目和範圍
協議雙方* * *共同開發_ _ _ _ _軟件,合作範圍包括軟件代碼編寫、調試和測試的開發。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壹年。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協議雙方應按照軟件編程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壹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主要功能和條目,以免給對方造成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各自負責的軟件編程工作,並兼顧各方軟件的兼容性和聯合性。如果壹些合夥人遇到特殊的技術困難,其余合夥人有義務向他們提供合理和適當的技術援助。
第五條知識產權
1.合作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件和編譯程序的著作權由合作各方享有。
2.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各方不得有
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協議變更
1.經各方同意,本協議可相應變更;
2.任何合夥人在未與其他方協商的情況下改變本協議的條款或將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他人,均屬無效。
第7條禁止的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集團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從其業務中獲得的利益屬於合作各方的,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從事與團隊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泄露本協議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合夥人違反上述條款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可能因以下原因之壹而終止:
①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2)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無法完成;
③合作項目違法被撤銷。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合作各方如有爭議,應本著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由各方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軟件開發協議第四章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鑒於,本協議各方均為能夠開展創造性軟件開發活動的專業計算機軟件開發商(單位)。而且協議各方都願意從事軟件開發。為規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指導下,訂立本協議,各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合作目的
完成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軟件的開發,並* * *與享受開發成果者合作。
第二條。合作項目和範圍
本協議各方* * *共同開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設備
第三條。合作方式
1.協議雙方應按照軟件編程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壹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主要功能和條目,以免給對方造成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奮、努力、誠實、可信的原則,開展各自負責的軟件編程工作,並兼顧各方軟件的兼容性和聯合性。如果壹些合夥人遇到特殊的技術困難,其余合夥人有義務向他們提供合理和適當的技術援助。
第四條。知識產權
1.合作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件和編譯程序本身的著作權由合作各方享有。
2.在編制軟件的過程中,各合作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
1.經各方同意,本協議可相應變更。
2.任何合夥人在未與其他方協商的情況下改變本協議的條款或將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他人,均屬無效。
第六條。禁止的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集團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從其業務中獲得的利益屬於合作各方的,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泄露本協議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可能因以下原因之壹而終止:
1.所有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2.由於技術原因,合作項目根本無法完成。
3.合作項目違法被撤銷。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合作期間,項目合作方任何壹方未經對方同意退出合作項目的,違約方應賠償被侵權方在合作期間的投資損失及其他應得利益(具體為違約方應按照合作之日至事故發生之日的平均應得利益向被侵權方支付剩余協議期的全部利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和市場保密規定,兩年內不得在本地使用或操作本項目類似的技術內容和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各方均有權追究違約方的壹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間,因戰爭、災難、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除或合作方不再合作,項目的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如合夥人之壹違反本協議,另壹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壹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作各方如有爭議,應本著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合夥人應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壹條。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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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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