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汽油是指買集裝箱裝的汽油。
壹、關於散裝汽油購銷管理的通知如下:
(壹)單位和個人購買散裝汽油,需用本人(經辦人)身份證到加油站實名購買,並如實申報購買目的,必須按規定使用鐵桶,購買散裝汽油後要做好安全保管工作,防止火災,防止丟失、被盜,如有丟失、被盜,請立即報警。
(二)加油站應嚴格執行散裝汽油購銷實名登記制度。對購買散裝汽油的單位和個人,加油站要認真核對登記購買者或代理人的單位、姓名、居民身份證、購買數量和用途,確保證卡相符、登記信息準確,並監督整個加油過程,註意及時發現和報告可疑情況。加油站要嚴格使用身份證識別器自動采集購買者和經辦人身份信息,實時登記購買情況,在專用加油機座位上安裝散裝汽油。
(三)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在加油站尋釁滋事、擾亂經營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嚴厲打擊通過批量購買汽油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4)公安機關未按要求落實加油站散裝汽油購銷實名登記制度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二、加油站如何讓桶加油?
1.農機加油:按照農機作業裝桶加油的有關事項,購買者需到各鄉(鎮、街道)農機主管部門或機修工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開具購油證明,購油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鐵桶;
2.私家車或單位車輛用油:如果是私家車,要去居住地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單位車輛需要買油的,需要到工作單位開具證明;
3.用於加油的容器必須由特殊的鐵桶制成。用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油桶不符合規格,加油站有權拒絕加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訂)第五條必須以事實為根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訂)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或者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年修訂)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