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處理機關的日常事務;制定全省地稅系統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相關工作制度;組織省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政府信息簡報等工作。;承辦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機關網站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的外事和外事工作。
(2)人事部門。
承辦省局黨組的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和全省地稅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承辦人事、勞動和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市局領導班子、處級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全省地稅系統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辦理出國政審。
(3)巡視工作辦公室。
組織實施上級檢查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擬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組織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部署的情況,監督檢查遵守規章制度、執行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4)基層工作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制定全省地稅系統基層建設、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相關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地稅系統基層建設;負責幹部職工的學歷教育和專業培訓,組織各種教育培訓活動;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和評先創優活動,加強精神文明和稅收文化建設。負責加強全省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
(5)政策法規司。
依法制定並組織實施省級地方稅收制度;組織協調涉及多個稅種的綜合稅收政策的實施;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牽頭審理重大稅收案件,規範稅務行政審批;承辦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
(6)稅收征管和技術開發部(納稅服務部)。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完善專業化征收管理和稅收征管法規的建議;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方法、綜合納稅評估方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稅收征管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稅收征管數據的管理;推進征管改革。承擔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優化的綜合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全省地稅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7)收入計劃和會計辦公室。
編制中長期稅收收入規劃,編制、分配、下達年度稅收任務;監督檢查稅收任務的執行和稅款的繳納、退還情況;組織稅收收入的分析和預測,稅收收入能力的預警和估算;組織經濟稅源調查、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組織實施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對外發布稅收數據。
(8)財務管理辦公室(督察內審辦)。
制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相關制度和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審核和編制部門預算和決算;管理整個系統的資金、財務、設備和固定資產,辦理各種資金的調撥;負責全系統基本建設計劃的審核、申報和管理;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組織實施全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和清理;負責服裝管理等。負責內部審計,組織實施全系統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貨物采購審計、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檢查員執行各種審計結論。
(9)稅務管理壹科(國際稅務管理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稅種及相關附加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具體的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地區)間稅收協定、安排的實施;負責非居民稅務管理,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專項稅收調整、涉外企業稅收管理、居民境外投資納稅服務和管理。
(十)稅收管理處二(大型企業稅收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具體的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稅源管理、匯算清繳等涉稅措施;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等。;承辦大型企業的涉稅工作。
(十壹)規費征收管理辦公室。
負責煤炭水資源補償費、教育費附加、價格調節基金、農村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河道維護管理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有償轉移資金等費用(資金)的征收(收取)管理,制定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編制、分配和下達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解釋和處理具體的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費用(資金)分析評估、費用來源管理等措施;指導相關收費(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相關費用(資金)的咨詢和法律救濟。
(十二)煤炭基金征收管理辦公室。
負責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征收管理,並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負責監管繳納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編制、分配和下達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解釋和處理具體的業務問題;組織實施分析評估、費源管理等措施;指導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咨詢和法律救濟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指導全省地稅系統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執行晉辦發〔2005〕17號文件(5名行政工作人員已移交省紀委統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