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的重點是徹底廢除舊的“石清實錄”制度,建立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制度。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了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1)20級封爵的做法意味著廢除舊的石清侍祿制度。今後,爵士頭銜將根據人們的軍事成就授予,官員將從有軍事成就的人中挑選。二十級爵位:第壹級叫男秀才,第二級叫上造,第十九級叫關內侯,第二十級叫車侯。各級爵位都規定了占用農田房屋和奴婢的數量標準以及衣服的順序。還制定了“重獎軍功,嚴懲私鬥”的辦法。獎勵軍功的方式是:將戰爭中的第壹個敵人斬首,授予騎士爵位,可以是五十石的官;把前兩個仇人斬首,給他封爵,可以是百石之官。沒有服兵役的宗室貴族不得被授予爵位。有貢獻的人才能享受繁榮;沒有功勞,雖然家裏有錢,也不能大手大腳。嚴懲私鬥的辦法是:對私鬥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2)實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全國共分四十壹郡,以郡為主郡政,程為副縣長,魏為統兵司令。該縣管轄幾個鄉鎮和城市。後來,秦在新占領的地區建立了壹個縣。該縣範圍較大,具有邊防和軍事管制的性質,所以郡守說會有人把守。後來郡內局勢穩定,轉為民政,於是郡下又有數郡,形成了秦朝的郡縣制。
(3)實行十屋制,秦都城鎮,本來就是自然聚落。到目前為止,它們都是基層行政單位。居民登記在戶口本上,五口之家分為壹家和兩家,與後代保甲制相同。為了加強對廣大居民的管理和統治,規定十屋各戶互相糾察。“不告賣國賊者斬,告賣國賊者與斬敵者同賞,藏匿賣國賊者與降敵者同罰。”
2.經濟方面
商鞅經濟改革的重點是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這是戰國時期唯壹壹次通過國家政治和法令在全國範圍內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案例。主要內容如下:
(1)棄雷區開建築全國範圍內廢除雷區制度,實行私有土地制度。廢除“田無粥”原則,允許人民買賣田地。此後,秦國政府雖然仍擁有壹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地、山川河流、其他國家新占的土地等,但逐漸轉為私有。
(2)重農抑商的政策獎勵農織,多勞多產者免徭役。凡從事上壹行(工商)而因懶致貧者,全家不在官府,罰為官婢。
(3)統壹計量統壹桶、鬥、重、秤、尺、尺,頒布標準度量衡,全國應嚴格執行,不得違反。如今代代相傳的《商鞅量》上鐫刻著秦孝公的《十八年》、《梁大作鞅》、《壹尊十六(寸)十分之五為升官》。這個量稱為“升”。從這個測量裝置及其銘文可以看出,當時統壹測量是非常嚴重的。
3.社會方面
主要實行小家庭政策,為了增加人口,征收徭役和戶籍稅。具體規定:壹個家庭有兩個以上在建檔年齡未分居的兒子的,加倍征收戶籍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人)同房。
反對保守派的鬥爭
商鞅變法侵犯了貴族的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太子富公子錢和太子恭也唆使太子公開反對。在孝的支持下,商鞅加強了思想統治,新法得以實施。但前338年,蕭公死,商太子為王利益繼位。公子錢等人趁機發動反擊,誣陷商鞅“謀反”,將其逮捕,並劈其車。
雖然商鞅死了,但秦惠王及其後代繼續執行商鞅新法,秦國國力繼續發展,為秦國滅六國、統壹中國奠定了基礎。沖擊前:
1.挑戰井場系統:
春秋以前實行井田制。春秋末期,魯國規定國家無論公私,都要按實際田畝數收稅。這實質上默認了私有土地的所有者對私有土地的所有權。此後,壹些貴族將公有土地變為私有土地,並逐漸改變剝削方式,允許勞動者交出大部分產品,保留壹部分自己的產品。就這樣,奴隸主貴族逐漸變成了封建地主,曾經耕種礦田的奴隸變成了農民。這種新的剝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剝削農民的方式。
2.強化“吳石制度”和“左聯方法”的統治;
為了加強專制統治,商鞅首先實行了“坐法”。主要內容如下:將居民以五戶為“五”,十戶為“十”編制,進行戶籍登記,並責令互相監督。如果壹家有罪,九家必須相繼舉報。如果妳不舉報,十個家庭會因為同壹個罪名坐在壹起。此外,還下令“凡有軍功者,應率尊之,爭私之利,從重處罰”,獎勵軍功,禁止私鬥。規定爵位按兵役授予,宗室除非有兵役,否則不得列入公書。即“立功者顯榮,不立功者富而不榮。”
3.重農抑商:商鞅也實行了重農抑商的政策,即所謂的“窮則思變”。他規定,凡努力耕種紡織,多產黍帛者,可免其徭役;凡經商、謀利、因懶致貧者,必以妻兒為奴婢葬於府中。
4.獎勵軍人:
1)鼓勵軍人,實行20級軍銜制度。
下令“凡有戰功者,應率重賞,私鬥者,按輕重處罰”,獎勵戰功,禁止私鬥。規定爵位按兵役授予,宗室除非有兵役,否則不得列入公書。即“立功者顯榮,不立功者富而不榮。”
2)除“石清仕祿制”外,還鼓勵宗室貴族建立兵役制度。
據《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須有戰功論,不得為從。明代的官階、秩次不同,田宅的名稱不同,臣妾的衣著也不同。立功者顯其榮,無功者富。”即根據兵役的大小,決定貴族的地位。這壹規定沈重打擊了奴隸主的舊貴族,也因此引起了他們的反感。
5.明·法焚詩:
建議學生閱讀教材,全面理解該措施。得出結論,商鞅所做的是排除復古思維的幹擾。而商鞅發起的“焚詩”高壓政策,不僅極大地壓制了人們的思想,也摧毀了中國文化經典。
後期:
1.經濟:大政方針——“開疆拓土,平均納稅”。所謂“建築物”,是指“礦田”中間的灌溉渠道及相應的縱橫道路,縱向稱為“建築物”,橫向稱為“建築群”。“峰江”是奴隸主貴族封的礦田邊界。新法規定開放邊關建築,從法律上廢除礦田制度。允許人們開荒,可以私有,可以自由交易;稅收根據每個人占有土地的數量平均分攤。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解除了生產力的枷鎖,促進了新的發展。
2.政治: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集小市鎮為縣”,“隔三十壹縣”。郡有縣令、縣令、縣尉等官員。商鞅通過設縣,把全國的政權和軍權集中到中央,從而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富庶貴族的地方權力。此外,前344年,商鞅頒布了標準度量衡,統壹了國內的度量衡。
3.遷都:公元前350年,秦從雍遷都鹹陽。
影響:
1.經濟繁榮和強大的軍事實力。
商鞅變法使秦國成為當時先進繁榮的國家。因為新法鼓勵種田,秦國經濟發展很快,生產水平顯著提高,出現了“給足了別人”的局面。範文瀾在《中國簡史》中說:“秦國新法十年,秦人歡欣鼓舞,路不拾遺,山無賊,家給人足,民敢公戰,不敢私戰,鄉鎮皆治,所以秦國成為最大的強國。”同時,由於戰功的褒揚,秦軍的戰鬥力大大增強。統壹計量為全國提供了標準的計量標準,促進了商品交換。郡縣制、爵位制、平坐制的實施雖然壓制了民眾,但給民眾帶來了壹定的安定,有利於生產的發展和強兵的繁榮。
2.天下英才匯聚秦。
由於商鞅變法,秦國強盛,經濟繁榮,天下人才雲集秦國。秦朝出現了吸收和使用外來人才的高潮,大部分高級官員都由外來人才充任。如和為13人,其中12人為非秦人。秦還形成了吸收和使用外來人才的制度,即客官制度,開創了清官管理。著名思想家荀況形容這是“百官敬畏,大不敬,儉尊,忠而不忠”,朝廷“聽其言而待之,樂如無治”。
3.軍事勝利,領土擴張,國力增強。
商鞅變法使秦國對外戰爭也大獲全勝,疆域擴大,國力進壹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的落後和被動。公元前355年,秦孝公和魏惠王在杜平會師,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國諸侯國結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國在諸侯國中的地位。
4.法家思想如火如荼。
5.在社會方面,主要實行小家庭政策,有利於人口增長、徭役征收和戶籍稅。具體規定:壹個家庭有兩個以上在建檔年齡未分居的兒子的,加倍征收戶籍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人)同房。
總之,商鞅變法是秦國發展史上的壹個重要裏程碑,使壹個“移風易俗、富民興國、民享幸福”的新秦國出現在了中國西部的土地上,對中國歷史的未來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希望以上回答妳會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