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奶茶加盟店自稱為自己代言,涉嫌違法犯罪。
也盡快解約,積極配合相關機構調查。
同時告知受害者,積極維權。
馬伊俐工作室會盡最大努力幫妳維權。
吃了這個瓜真的很驚訝。
畢竟馬伊琍壹直給我們的形象都很好。
這個突如其來的公告簡直驚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也引發了大家的熱議。
作為公眾人物,
它具有良好的個人形象,
網友會選擇相信她。
但是,這次馬伊俐翻車了。
我就栽在了“套路加盟”裏,傷了很多人的心。
接到警察的通知後,馬壹立的態度還算端正。
我第壹時間道了歉,表現得好像蒙在鼓裏。
馬伊俐工作室也表示,在代言品牌之前已經檢查過了。
但篩選不夠長遠、全面、細致,存在工作疏漏。
對於這份聲明和道歉,
網友表示,道歉解決不了。
從聲明中可以看出,馬伊俐也是被騙的。
但她只是第壹次和品牌做了壹個了解的預約。
但他並沒有表示要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只是支持受害者積極維權,
她將盡可能提供幫助。
問?如果涉及詐騙,馬伊琍,妳不是受害者嗎?
作為品牌代言人,
品牌有問題,代言人也有責任。
終止和道歉不應該成為逃避應有責任的口頭禪。
從網友的熱評可以看出,
明星代言事故後的道歉,大家已經麻木了。
妳不應該只為錢說話,
作為演員,更多的應該是演技的提升。
給大家帶來更多高質量的作品。
而不是收到大量的廣告和形象代言。
明星代言出問題已經不是第壹次了。
我相信這不會是最後壹次。
早在2004年,著名影星劉曉慶就因為代言壹款保健品而翻車。
當時的保健品並沒有達到宣傳的效果。
請作為發言人來劉曉慶,
在宣傳冊上放壹張她拿著產品的照片,
並且在照片的右上角簽上劉曉慶的名字。
通過劉曉慶的強烈推薦,
在名人效應下,消費者購買了保健品。
然而,消費者購買產品後,
非但沒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反而出現了惡心、頭暈等壹系列不良反應。
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也因為代言而翻車。
2007年,郭德綱代言了壹款“藏秘排油”的產品。
尷尬的是,該產品在央視3.15晚會上被列為假冒偽劣產品。
面對消費者的指責,郭德綱也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
坦白說,我以後會“慎言”,做壹個“守法”的藝人。
作為代言汙點,該產品也多次出現在他的作品中用於自嘲。
壹副覺醒的表情。
然而很有意思的是,在嘲笑自己錯誤的同時,
另壹方面,我討厭央視,從那以後,我和央視再無合作。
以傻子身份出道的王,給人的感覺很老實。
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們代言的產品應該不是假的!
是消費者這麽想的,所以他也在上面背了個跟頭。
2009年,王代言河南綠野電腦學校石家莊分校。
公示中,學生畢業後,單位都在爭搶重要人物。
學生還將獲得1500元的就業補貼。
就在2009年8月,王特意來到學校。
筆記本分發給新生,
並發表演講,吹噓學校教學質量壹流,師資力量雄厚。
然而,壹個月後的9月15日,
當200多名即將畢業的學生聚集在學校時,
學校沒人管,人去樓空。
經過兩三年的努力學習,
如果沒有收到學校當初的承諾和補助,
最重要的是我連畢業證都沒拿到。
範冰冰,曾經的“葉凡”和“戛納女王”
2018,“翡翠茶館”翻案。
因為“逃稅”而陷入輿論風暴的範冰冰,
雖然她很少出現在熒屏上,但她仍在努力東山再起。
2018範冰冰代言了三三集團旗下的融資項目翡翠茶樓。
該項目經營玉石、茶葉等三三個品牌。
雖然廣告詞唱得很好,但實際上被曝光是騙人的。
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宣傳,本質上是把低端的假冒偽劣商品通過:
包裝、左手倒掛、虛擬交易、炒作等壹系列手段。
原來的劣質玉石制品賣到了天價。
其次,通過虛擬市場,發行原始股。
投機無補償穩步上升,吸引小白投資者瘋狂買入。
此外,多本地交易,
建立多個交易所,關閉壹個交易所,
然後馬上在另壹個地方開另壹個交易所。
這個打著名人旗號的非法J-capital平臺,
作為名人代言人,很難自圓其說。
因為很多普通人相信星星,
所以我才會放心大膽的去買。
但是,這些只是少數典型代表。
還有很多明星陷入了代言風波。
包括鄧傑代言的三鹿奶粉,也深陷其中,因為含有三聚氰胺。
孫代言某“二手車”平臺,其網站宣傳涉嫌虛假不實信息。
張凱麗對“足部健康”的支持壹點也不滑。
姚明代言保健品“湯臣倍健”,涉嫌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
汪涵代言的某APP等等。
有太多的案例,
為什麽類似的悲劇會再次發生?
原因是在現行法律法規範圍內,
沒有明確規定作為代言人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廣告法》和《關於非法集資的說明》等相關法律法規。
規定作為代言人,
要在“知”“知”的同時進行宣傳。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受到法律的懲罰。
簡而言之,當當代演講者明確知道產品不真實或者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
我主要是及時退出,不用背書就可以逃避相關責任。
這也解釋了為什麽當名人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時,
他們隨即宣布解約,並向外界道歉。
宣傳自己是被騙的人。
妳被騙了,但妳拿到了妳的代言費,
但是消費者呢?
我聽了妳的宣傳,相信了妳的話。
買壹個產品,賠錢,
妳完全推卸了責任,
他們應該去找誰?
丟了,能找回來是幸運的,
如果追不上,只能自認倒黴。
畢竟生活還要繼續。
回到馬伊俐代言奶茶店,
壹個靠假象付錢讓壹群人排隊買奶茶。
它創造了壹個非常熱的茶葉店業務的形象。
吸引投資人加入。
那麽多人買,壹直排著長隊。
馬伊俐作為代言人,妳去現場了嗎?
這些人有真正的購買力嗎?他們是天生的顧客嗎?
妳喝過他們的奶茶嗎?
他們的奶茶有什麽優點?有沒有比較過?值得推薦加入嗎?
有沒有去過他們合作成功的加盟店?
如果合作不成功,後續服務能不能跟上,承諾兌現了嗎?
法律上,妳可以避免,
妳也可以及時道歉來挽回妳的名聲,
但是無辜的消費者呢?
他們失去的可能是他們壹生的辛勤勞動,
有些人甚至因此失去了家庭。
作為明星,我不要求妳們不代言廣告,但是我希望妳們在代言之前,能夠親身體驗壹下!
作為消費者,希望大家不要盲從,需要有自己的判斷,不能對明星盲目。
作為監管機構,希望妳們加強管控,加強執法,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妳怎麽看待明星代言?
妳會因為喜歡壹個明星而喜歡她代言的產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