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涉及7億元,馬伊俐立即解約並道歉。網友:道歉就夠了?

涉及7億元,馬伊俐立即解約並道歉。網友:道歉就夠了?

2021 5月15日,馬伊俐工作室發布道歉聲明。

某品牌奶茶加盟店自稱為自己代言,涉嫌違法犯罪。

也盡快解約,積極配合相關機構調查。

同時告知受害者,積極維權。

馬伊俐工作室會盡最大努力幫妳維權。

吃了這個瓜真的很驚訝。

畢竟馬伊琍壹直給我們的形象都很好。

這個突如其來的公告簡直驚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也引發了大家的熱議。

作為公眾人物,

它具有良好的個人形象,

網友會選擇相信她。

但是,這次馬伊俐翻車了。

我就栽在了“套路加盟”裏,傷了很多人的心。

接到警察的通知後,馬壹立的態度還算端正。

我第壹時間道了歉,表現得好像蒙在鼓裏。

馬伊俐工作室也表示,在代言品牌之前已經檢查過了。

但篩選不夠長遠、全面、細致,存在工作疏漏。

對於這份聲明和道歉,

網友表示,道歉解決不了。

從聲明中可以看出,馬伊俐也是被騙的。

但她只是第壹次和品牌做了壹個了解的預約。

但他並沒有表示要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只是支持受害者積極維權,

她將盡可能提供幫助。

問?如果涉及詐騙,馬伊琍,妳不是受害者嗎?

作為品牌代言人,

品牌有問題,代言人也有責任。

終止和道歉不應該成為逃避應有責任的口頭禪。

從網友的熱評可以看出,

明星代言事故後的道歉,大家已經麻木了。

妳不應該只為錢說話,

作為演員,更多的應該是演技的提升。

給大家帶來更多高質量的作品。

而不是收到大量的廣告和形象代言。

明星代言出問題已經不是第壹次了。

我相信這不會是最後壹次。

早在2004年,著名影星劉曉慶就因為代言壹款保健品而翻車。

當時的保健品並沒有達到宣傳的效果。

請作為發言人來劉曉慶,

在宣傳冊上放壹張她拿著產品的照片,

並且在照片的右上角簽上劉曉慶的名字。

通過劉曉慶的強烈推薦,

在名人效應下,消費者購買了保健品。

然而,消費者購買產品後,

非但沒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反而出現了惡心、頭暈等壹系列不良反應。

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也因為代言而翻車。

2007年,郭德綱代言了壹款“藏秘排油”的產品。

尷尬的是,該產品在央視3.15晚會上被列為假冒偽劣產品。

面對消費者的指責,郭德綱也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

坦白說,我以後會“慎言”,做壹個“守法”的藝人。

作為代言汙點,該產品也多次出現在他的作品中用於自嘲。

壹副覺醒的表情。

然而很有意思的是,在嘲笑自己錯誤的同時,

另壹方面,我討厭央視,從那以後,我和央視再無合作。

以傻子身份出道的王,給人的感覺很老實。

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們代言的產品應該不是假的!

是消費者這麽想的,所以他也在上面背了個跟頭。

2009年,王代言河南綠野電腦學校石家莊分校。

公示中,學生畢業後,單位都在爭搶重要人物。

學生還將獲得1500元的就業補貼。

就在2009年8月,王特意來到學校。

筆記本分發給新生,

並發表演講,吹噓學校教學質量壹流,師資力量雄厚。

然而,壹個月後的9月15日,

當200多名即將畢業的學生聚集在學校時,

學校沒人管,人去樓空。

經過兩三年的努力學習,

如果沒有收到學校當初的承諾和補助,

最重要的是我連畢業證都沒拿到。

範冰冰,曾經的“葉凡”和“戛納女王”

2018,“翡翠茶館”翻案。

因為“逃稅”而陷入輿論風暴的範冰冰,

雖然她很少出現在熒屏上,但她仍在努力東山再起。

2018範冰冰代言了三三集團旗下的融資項目翡翠茶樓。

該項目經營玉石、茶葉等三三個品牌。

雖然廣告詞唱得很好,但實際上被曝光是騙人的。

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宣傳,本質上是把低端的假冒偽劣商品通過:

包裝、左手倒掛、虛擬交易、炒作等壹系列手段。

原來的劣質玉石制品賣到了天價。

其次,通過虛擬市場,發行原始股。

投機無補償穩步上升,吸引小白投資者瘋狂買入。

此外,多本地交易,

建立多個交易所,關閉壹個交易所,

然後馬上在另壹個地方開另壹個交易所。

這個打著名人旗號的非法J-capital平臺,

作為名人代言人,很難自圓其說。

因為很多普通人相信星星,

所以我才會放心大膽的去買。

但是,這些只是少數典型代表。

還有很多明星陷入了代言風波。

包括鄧傑代言的三鹿奶粉,也深陷其中,因為含有三聚氰胺。

孫代言某“二手車”平臺,其網站宣傳涉嫌虛假不實信息。

張凱麗對“足部健康”的支持壹點也不滑。

姚明代言保健品“湯臣倍健”,涉嫌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

汪涵代言的某APP等等。

有太多的案例,

為什麽類似的悲劇會再次發生?

原因是在現行法律法規範圍內,

沒有明確規定作為代言人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廣告法》和《關於非法集資的說明》等相關法律法規。

規定作為代言人,

要在“知”“知”的同時進行宣傳。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受到法律的懲罰。

簡而言之,當當代演講者明確知道產品不真實或者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

我主要是及時退出,不用背書就可以逃避相關責任。

這也解釋了為什麽當名人代言的產品出現問題時,

他們隨即宣布解約,並向外界道歉。

宣傳自己是被騙的人。

妳被騙了,但妳拿到了妳的代言費,

但是消費者呢?

我聽了妳的宣傳,相信了妳的話。

買壹個產品,賠錢,

妳完全推卸了責任,

他們應該去找誰?

丟了,能找回來是幸運的,

如果追不上,只能自認倒黴。

畢竟生活還要繼續。

回到馬伊俐代言奶茶店,

壹個靠假象付錢讓壹群人排隊買奶茶。

它創造了壹個非常熱的茶葉店業務的形象。

吸引投資人加入。

那麽多人買,壹直排著長隊。

馬伊俐作為代言人,妳去現場了嗎?

這些人有真正的購買力嗎?他們是天生的顧客嗎?

妳喝過他們的奶茶嗎?

他們的奶茶有什麽優點?有沒有比較過?值得推薦加入嗎?

有沒有去過他們合作成功的加盟店?

如果合作不成功,後續服務能不能跟上,承諾兌現了嗎?

法律上,妳可以避免,

妳也可以及時道歉來挽回妳的名聲,

但是無辜的消費者呢?

他們失去的可能是他們壹生的辛勤勞動,

有些人甚至因此失去了家庭。

作為明星,我不要求妳們不代言廣告,但是我希望妳們在代言之前,能夠親身體驗壹下!

作為消費者,希望大家不要盲從,需要有自己的判斷,不能對明星盲目。

作為監管機構,希望妳們加強管控,加強執法,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妳怎麽看待明星代言?

妳會因為喜歡壹個明星而喜歡她代言的產品嗎?

  • 上一篇: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
  • 下一篇:什麽是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內容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