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實行總統制,總統選舉每四年舉行壹次。美國總統選舉制度復雜,過程漫長。選舉的主要程序包括預選、各黨派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選舉、全國選民投票選舉“選舉人”、由“選舉人”建立選舉團投票正式選舉總統以及當選總統的就職儀式。初選是美國總統選舉的第壹階段,通常從選舉年年初開始,到年中結束。預選有兩種形式,即政黨基層會議和直接預選。前者是指兩黨在每個州自下而上召開代表會議,從選舉點、縣、選區到州逐級推進,最後選出自己的代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後者在形式上就像普選。壹個州的兩黨選民在同壹天前往投票站投票選出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這是目前大多數州采用的初選方式。初選結束後,兩黨通常會分別在7月和8月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敲定該黨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並討論通過總統競選綱領。全國代表大會後,總統競選正式拉開帷幕。這個過程通常持續8到9周。在此期間,兩黨的總統候選人將花費大量資金在全國各地旅行,進行廣告宣傳,發表競選演說,會見選民,召開新聞發布會,舉行公開辯論。此外,候選人還會以各種形式闡述對內政外交的政策主張,以贏得選民的信任,贏得選票。全國選民投票在選舉年(2008年11月4日)11月第壹個星期壹後的第壹個星期二舉行,稱為總統選舉日。所有美國選民到指定地點投票,在兩個總統候選人之間進行選擇(每個州的總統“選舉人”在同壹張選票上選出)。當總統候選人在州選舉中贏得多數席位時,他就擁有了該州所有的總統“選舉人”票,這就是全州統壹的選舉制度。全國選民投票日也被稱為總統選舉日。由於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總統選舉日的投票結果實際產生了代表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538名“選舉人”。此外,在總統選舉日,選民還將舉行聯邦層面的參議院和眾議院選舉。根據1787年美國憲法,國會兩院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產生。選舉人票的數量體現了各州權利平等的原則,取決於各州在國會中的議員人數。例如,每個州在國會中有兩名參議員和至少壹名眾議員,因此任何州都至少有三票。但在人口眾多的大州,除了這三票,眾議員越多,選舉人票越多。196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批準華盛頓特區可以像壹個州壹樣擁有總統選舉人。這樣,美國國會有100名參議員(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壹),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期滿後全部改選),加上來自華盛頓特區的三票,總統選舉人票總數為538張。贏得超過半數選舉人票(270張)的候選人當選總統。真正的總統選舉在12月(2008年12月15日)第二個星期三之後的第壹個星期壹舉行。屆時,各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選出的“選舉人”將前往各州首府投票。獲得270票以上的候選人將當選總統,並於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職。就職典禮是美國總統選舉的最後壹道程序。只有當選總統在次年1月20日觸摸《聖經》並宣誓就職,美國總統大選才會落下帷幕。在美國政治中,副總統不做實際工作。他的正式工作是參議院主席,但這主要是禮儀性的,因為他只在參議院平等投票時投票。副總統的日常工作通常取決於總統的要求,壹般無足輕重,比如代表總統出席外國領導人的葬禮活動。根據美國憲法,如果總統去世或喪失工作能力,副總統接管總統職務。先當副總統是登上美國總統寶座的途徑之壹。自二戰以來,已有三位副總統在總統任期內代行總統職權。杜魯門因羅斯福而死,約翰遜因肯尼迪而遇刺,福特因尼克松下臺而繼任總統。此外,還有幾位副總統是總統候選人,包括尼克松、漢弗萊、蒙代爾和老布什。美國的副總統不是由美國民眾直接選舉產生,而是由民主黨和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推選,由兩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統候選人在選擇副總統候選人時,首先要考慮他的政治資歷和條件,但主要還是要看他代表的政黨的哪壹部分,以達到平衡,盡可能贏得最大數量選民的支持。但選舉的結果並不取決於總統候選人對副總統的選擇,而是取決於總統候選人。1988年美國大選期間,許多美國人認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布什的競選搭檔奎爾太年輕,缺乏經驗,不值得考慮,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杜卡基斯的競選搭檔本特森經驗豐富,人氣很高。但大選的結果是,布什贏了,當上了總統,奎爾自然成了副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通常是國會議員,但參議員被選為副總統候選人的機會更大。原因是壹旦參議員當選副總統,他將擔任參議院主席,可以加強總統和參議院的聯系。此外,在總統選舉日,選民還將舉行聯邦層面的參議院和眾議院選舉。根據1787年美國憲法,國會兩院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有100名議員,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1/3。眾議院議員435人,任期兩年,期滿後全部改選。美國總統大選第壹階段——四年壹次的美國總統大選預選是壹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主要包括預選、各黨派全國代表大會確定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選舉、全國大選、選舉人團投票和當選總統就職。初選是美國總統選舉的第壹階段,被視為美國大選的前奏。這壹階段通常從選舉年的2月開始,到6月結束。該黨的大多數初選將於周二舉行。在初選階段,美國民主、* *和兩大政黨將在全國大部分州選舉代表參加他們的全國代表大會。在少數不舉行初選的州,兩黨的州委員會或州代表大會選出代表參加該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這些代表將在黨代會上介紹他們黨的總統候選人。所以預選其實就是對總統候選人資格的競爭。各州預選制度是1902年以後逐漸發展起來的。預選有兩種形式,即政黨基層會議(或譯為“黨團會議”)和直接預選。前者是指兩黨在每個州自下而上召開代表會議,從選舉點、縣、選區到州逐級推進,最後選出自己的代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後者在形式上就像普選。壹個州的兩黨選民在同壹天前往投票站投票選出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這是目前大多數州采用的初選方式。“初選”在形式上就像普選。同壹天,壹個州的兩黨選民前往投票站投票選舉他們的“宣誓代表”(或翻譯為“宣誓代表”),他們必須在全國黨代表大會(提名會議)前宣誓,並表示支持本黨的壹名候選人。“初選”的形式比較正式。目前美國大部分州都采用這種預選形式。各州的總統初選將產生“堅定的代表”,他們將出席本州的全國代表大會。根據初選結果,他們將承諾支持本黨的壹名候選人。兩黨“承諾代表”的名額和分配機制不同。民主黨壹般根據初選中各候選人的支持率來分配代表人數。* * *在壹些州,共和黨根據候選人的支持率分配代表人數,而在另壹些州,則實行“贏家通吃”的規則。除了“承諾代表”,還有少數“未承諾代表”(民主黨稱之為“超級代表”)。他們主要是黨內名人,如黨的全國委員會成員、參議員或州長、黨的領導人;他們不是通過初選當選的,也不能在黨代會前承諾支持某個候選人。衡量候選人在初選中的表現,主要是看候選人獲得該黨“承諾代表”支持的比例,而不是看他支持率的高低。兩黨候選人要想獲得總統提名,至少需要全國黨代表大會半數以上代表的支持。至於民主黨,每個州都有壹定數量的代表,候選人可以根據初選中的選民支持率獲得相應數量的代表。2008年的4049名代表中,有3253名從州初選中選出,其余796名“超級代表”由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成員、民主黨參議員或州長以及政黨領袖自動獲得。8月底在丹佛舉行的提名大會上,獲得超過2025名代表支持的候選人將代表民主黨競選總統。在* * *和黨派方面,有的州和民主黨壹樣,根據候選人的支持率來分配代表人數,有的州則實行“贏家通吃”的規則(如新澤西、紐約、弗吉尼亞等15個州)。在2008年9月初* * *和該黨在明尼阿波利斯舉行的提名大會上,2380名代表投票支持總統候選人,其中包括1917名“承諾代表”,即在會前表明支持哪位候選人的代表。還有463名“未承諾代表”,其中123名是* * *和黨全國委員會成員。最終獲得超過1191名代表支持的候選人將獲勝。幾十年來,艾奧瓦州和新罕布什爾州分別是美國大選年舉行第壹次政黨基層會議和第壹次初選的州。在初選階段,壹個州的大小和人口數量與其對整個選舉的影響力不成正比,但最重要的是初選日期——往往日期越早,影響力越大。因此,艾奧瓦州和新罕布什爾州雖然是小州,但對整個預選階段起著“風向標”和“晴雨表”的作用,受到兩黨候選人和各種媒體的高度關註。初選結束後,兩黨通常會在7月和8月分別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確定各自的總統候選人。在兩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獲得出席者最多支持的候選人可以當選為本黨的總統候選人。美國總統選舉——選舉人團制度根據美國憲法,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自1788年選舉團制度首次實施以來,經歷了200多年的發展和演變。選舉人團制度規定,美國總統由各州立法機構選舉產生的選舉人團選舉產生,而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總統候選人如果獲得5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總共538張選舉人票中的壹半以上(超過270張)就可以當選..根據法律,全國選民投票在選舉年11月第壹個星期壹後的第壹個星期二舉行。所有美國選民到指定地點投票,在兩個總統候選人之間進行選擇(每個州的總統“選舉人”在同壹張選票上選出)。當總統候選人在州選舉中贏得多數席位時,他就擁有了該州所有的總統“選舉人”票,這就是全州統壹的選舉制度。全國選民投票日也被稱為總統選舉日。由於美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總統選舉日實際上是選舉人的“選舉人”。& gt& gt美國各州的選舉人票數與國會中參議員和眾議員的人數相同。根據規定,美國參議院由各州選出的兩名議員組成,而眾議院的議員人數則根據各州的人口比例決定。所以人口多的州,眾議院議員多,總統選舉的選舉人票也多。比如人口最多的加州有多達55張選舉人票,而人口較少的阿拉斯加只有3張選舉人票。鑒於這種情況,在歷屆總統競選中,人口眾多的州都成為總統候選人的重要目標。選舉人票的數量體現了各州權利平等的原則,取決於各州在國會中的議員人數。例如,每個州在國會中有兩名參議員和至少壹名眾議員,因此任何州都至少有三票。但在人口眾多的大州,除了這三票,眾議員越多,選舉人票越多。196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批準華盛頓特區可以像壹個州壹樣擁有總統選舉人。這樣,美國國會有100名參議員和435名眾議員,加上來自華盛頓特區的3張選舉人票,總統選舉人票總數為538張。選舉人團制度還規定,除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外,選舉人票按普選票比例分配,其他48個州和華盛頓特區,該州所有選舉人票都給在該州獲得相對多數普選票的總統候選人。由於各州的選舉人票數量相差很大,可能會出現在全國大選中累積票數較多的總統候選人無法贏得總統大選的情況。這在美國歷史上發生過很多次。雖然壹些總統候選人在大選中獲得的受歡迎票比他們的競爭對手少,但他們當選是因為他們獲得了更多的選舉人票。美國憲法還規定,如果所有候選人未能獲得半數以上的選舉人票,眾議院將從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1824年,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約翰·昆西·亞當斯最終被眾議院任命為總統。選舉人團制度是美國* * *制度、聯邦制和分權制衡原則相結合的產物,也是各種利益妥協協調的結果,因此必然有其自身難以克服的缺陷和弊端。近年來,美國壹直呼籲改革選舉人團制度,但由於各種因素,改革始終沒有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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