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碩士(J.M .)這個專業學位是什麽來歷?
“法律碩士學位”是我國在借鑒美國、歐洲等國家培養高級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和教育實際設立的壹種專業學位。目前國內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和美國的J.D(法學博士)專業學位差不多,只是內涵和層次不同。美國的J.D主要培養律師,在級別上屬於博士(博士)。我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對象廣泛,涉及法律服務、法律監督、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領域的律師、法官、檢察官和法律職業人員,屬於碩士層次。根據這種情況,為了稱謂的方便和國際交流的需要,“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對等名稱為Juris Master,縮寫為J.M..
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特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學”是指專業領域,是指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是培養高層次法律實務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其特征在於:
第壹,是專業學位。雖然與法律碩士學位處於同壹層次,規格相同,但類型不同,側重點不同。根據培養計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為法律實務部門中級及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培養專門人才。
二是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其他專業學位,如MBA或MPA。
第三,是高級學位。這是由法律職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是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需符合“實際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及管理崗位崗位要求”。也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達到碩士學位水平的高層次學位。
3.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和法律碩士學位有什麽區別?
我國法學高層次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學碩士研究生和法學碩士研究生。
法學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制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訴訟法、經濟法、國際法等專業,主要為法學教學、科研和實踐部門培養專門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學專業(含同等學力),不再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的通用型人才。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和法律碩士學位是壹個層次的,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後者是學術性、專業性高級法律人才。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學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教學和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教育來培養,法律碩士學位將逐步降低,最終與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合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承上啟下的橋梁,壹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提供人才,另壹方面為法學博士教育提供廣闊的生源。
4.法律碩士學位的招生機構有哪些?
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創立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與國際法學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需求而建立的。65438-0996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8所高校首次試行招收LLM畢業生。截至2004年,國家已批準39所大學招收法學碩士畢業生,即:
1996第壹批獲批: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1997第二批批: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
1998第三批獲批: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第四批獲批: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雲南大學。
2003年批準的第五批: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學、煙臺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湖南大學、海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
5.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有哪些類型?
目前,我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有兩種。
第壹種是每年1月參加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非法學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考試科目共四門:政治(100)、外語(100)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綜合課(150)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不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培訓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包括脫產脫產學習和在職脫產學習,畢業即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二是每年10月參加39所高校全國聯考攻讀法律碩士(即“五部委法學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實務部門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本科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在職工作人員;考試科目有四門:政治由各校提出,外語、專業基礎課、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科技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在職碩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全國聯考大綱》、《法學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入學後全部是委托培養,通過脫產、半工半讀等多種方式學習,畢業時才拿到碩士學位證書。
6.法律碩士全國聯考怎麽報名?
每年1月,法學碩士研究生全國聯考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同等學力的本科考生,壹般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後工作滿兩年(大專畢業至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當年9月1日)或以上。有些高校對同等學歷的考生附加壹些其他條件。具體可參考當年的招生簡章。根據教育部規定,以下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律碩士。
1.法律
2.經濟法
3.國際法
4.國際經濟法
5.勞動改革法
6.商法
7.公證
8.法律事務
9.行政法
10.律師
11.外國經濟和法律
65438+
13刑法
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全國聯考報名程序和時間與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相同。壹般每年6月中旬5438+065438+10月報名。考生可直接到所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現在很多招生學校都推出了網上報名,方便了廣大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參加法律碩士研究生全國聯考的考生可以同時報聯考中的兩所院校。分數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線後,第壹誌願不被錄取,第二誌願仍可調劑。
7.法律碩士全國聯考初試和復試?
LLM研究生入學考試有兩個階段:初試和復試。初試* * *共四門考試科目:政治100,外語100。使用全國統壹試卷,包括專業基礎課(其中刑法75分,民法75分)和綜合課(其中法理學60分,憲法學50分,中國法制史40分)。考試時間壹般在每年1月下旬,考試地點壹般與報名地點相同。考試範圍為:政治、外語以教育部制定的全國統壹考試大綱為依據,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以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和《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為依據。
初試結束後,復試成績由教育部統壹制定。2000年往屆考生325分以上,現屆考生330分以上;2001,往屆考生340多分,現屆考生345多分;2002年,以前的考生340多分,現在的考生345多分。2003年,以前的考生320多分,現在的考生325多分。對於西部地區的考生,每年的復試分數線要降低5分左右。
從2003年開始,各招生機構都加大了復試力度。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原則上應為我校招生規模的120%左右,從而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同等學力考生,復試需筆試。壹般不少於2科,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8.LLM畢業生的錄取類別有哪些?
LLM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包括:
1.計劃定向培養:根據國家招生計劃,將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學生選擇誌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
2.計劃定向培養:根據國家招生計劃,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在招生時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按合同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托培養:招生時,委托單位、學生與學校簽訂委托培養合同,學生戶籍、人事檔案不轉移。培訓經費由委托單位承擔,畢業後按合同到委托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與學校簽訂合同,培養經費由學生自己承擔。學生的戶籍和人事檔案會轉移到學校。學生畢業後選擇誌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就業。
計劃外委托培訓和自費的費用因學校而異,壹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元不等。
9.LLM畢業生的教學安排?
在校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特點是:
(1)專註於課程學習與研究,開設法理學、刑法、民法等各種法律課程及相關課程,不分專業。課程教學註重實踐性、應用性、綜合性和重點性。
(2)碩士論文寫作階段,研究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條件選擇相關專業的論文題目,論文要求應用突出,由相應專業的導師指導。
法學碩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學習和非全日制學習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學習兩到三年,非全日制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LLM研究生註重課堂教學,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踐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壹級學科設置,實行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30學分,總學分不得少於45學分。
法學碩士研究生由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由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以學生興趣愛好和原有專業背景為重點,字數壹般不少於2萬字。
10.法學碩士研究生的畢業職業選擇是怎樣的?
法學碩士畢業生畢業後主要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企業管理等實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應當具備法學碩士以上學位。
此外,相當壹部分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獲得了法學博士學位。因此,對於廣大非法學考生來說,高起點考取法學碩士直接從事法律工作或深造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