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什麽是個體工商戶?

什麽是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含義:

是指公民或家庭經依法核準登記,以個人財產或家庭財產為經營資本,在法定範圍內從事工商經營的特殊民事主體。在中國,個體工商戶是作為壹種特殊的公民形式而存在的。實際上,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仍然是公民(自然人),但此時,公民作為民事主體,以戶的特殊形式出現,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和個人合夥經營三種組織形式。

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的相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的主要是城鎮無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納稅方式:

個體工商戶壹般都有固定的稅額,妳不需要找人算賬,也就是不管妳當月的實際收入和支出,每個月的稅額都是固定的。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依法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的家庭或者住戶。個體工商戶也可以設立字號,並以其字號開展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作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聯戶。

3.與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個體戶有可能成為壹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這主要取決於經營規模和賬目的完善程度。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屬於公司法範疇。公司有兩種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壹般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壹般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同樣的稅率不同,性質也不同。

擴展數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

為規範個體工商戶登記行為,提高工作效率,根據《行政許可法》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04年7月28日發布了《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實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國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地區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管理工作。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大中城市工商分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登記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委托工商所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登記。

《規定》細化了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的申請和受理程序,明確要求登記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登記。除當場登記外,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個體工商戶核準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和送達《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登記個體工商戶通知書。

《規定》還細化了註銷和撤銷登記的相關情形。《規定》指出: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超越法定職權、違反法定程序,或者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登記的,作出個體工商戶登記的登記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可以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撤銷個體工商戶登記,並向原申請人出具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決定書。

關於註銷登記,《條例》指出,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的經營者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登記被依法撤銷或者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的;個體工商戶因不可抗力無法經營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辦理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並向個體工商戶出具註銷登記決定書。登記機關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登記申請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個體工商戶登記範疇的,登記機關應當即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個體工商戶?百度百科-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

  • 上一篇:上海市供用電條例
  • 下一篇:事業單位部門工作總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